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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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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陕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惠农、科技支农、品牌兴农、特色富农”的工作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构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组织化、社会化、合作化水平不断提升,培育了一批规模大、发展快、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被省表彰为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先进县。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和成效

(一)龙头企业引领,形成产业集群。我县龙头企业引领特色农业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果业方面,2012年全县新发展果业面积6万亩,其总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果品总产量5.6亿公斤,实现产值11亿元,先后被国家确认为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出口苹果及果汁质量安全示范区。畜牧业方面,2012年,全县生猪、大家畜、山绵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59.01万头、26.03万头、34.91万只、481.49万只,同比分别增长21.3%、7.1%、6.6%和8.2%;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4006吨、14244吨、18071吨,同比分别增长12.6%、7.8%、15.8%。我县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经营模式。如:二仙坡绿色果业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经营模式,把149个绿色果业专业协会联合起来,培育绿色苹果生产基地30.8万亩,辐射带动三门峡市区115万亩果园,普及二仙坡绿色果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带领果农走上绿色品牌产业发展道路,亩产平均7300斤,商品率85%,比未入社农户每亩增值29%。

2.“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如:金秋果业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出口创汇为重点,实行“四统一”,统一技术生产标准、统一质量检测标准、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果品订单销售,走科技创新、品牌效应和规模化生产苹果商品出口道路,带动1万多农户,为农民创收1500万元,积极开发新的市场,解决果农苹果生产和销售问题,产品出口泰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孟加拉、印度等十多个国家。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现代化大型农牧百强企业河南省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投资50万头生态猪养殖项目,采用放养和舍饲相结合的原生态、纯绿色饲养方式,总投资20亿元,占地20万亩,实现生态养猪50万头,建设散养舍1250组、50万头屠宰场一个、20万吨饲料厂两个、14个种猪繁育场,现存栏4万头,第一批生态猪肉已在郑州上市。

(二)合作示范带动,壮大特色产业。

1.“农地参股入社、合作生产经营、风险利益共享、农户劳动在家、生产服务在社”模式。陕县农乐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农地参股入社、合作生产经营、风险利益共享、农户劳动在家、生产服务在社”模式,实行统一规划建园和经营管理,已发展会员352人,种植面积达到5300亩,建有采穗圃、育苗和示范基地,带动农户共同致富。陕县军锋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227户,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经营面积6200亩,种植中药材品种达到二十多个,实现产值2200万元,利润800万元,社员户均收入2.7万元,高于不入社农户收入17%。

2.“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陕县富康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投资350万元,拥有3个食用菌栽培场、30座发菌大棚、20座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1个冷库,农业经营面积300多亩,年种植平菇、香菇150万袋,年产值1200万元,纯利润700万元,带动全镇1200多户3000多人从事食用菌生产。

(三)农场大户联动,产生规模效益。“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农场大户为有效载体,扩大了商品化育苗、商品化烘烤、机械化播种、剪叶、起垄、盖膜、施肥、移栽、防治病虫害等机械化作业,大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如:张茅乡西坡脑村庞振杰创建烟叶农场,通过土地流转,租地经营380亩,总产量76608公斤,总收入174万元,实现盈利69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不敢进行长期投资,进而影响了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经营。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大,从事初加工较多,而深加工、精加工企业较少,农业产业链较短,农业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行业龙头辐射示范带动能力不强。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技术和管理水平限制,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水平不高。缺乏全国知名品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和市场占有率不高。

(四)虽然上级财政和我县对农业经营组织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但是,融资难,发展过程中缺少扶持资金,是制约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议

(一)围绕规划,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围绕全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土地流转。一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合同签证、土地收益评估、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搭建起便捷高效、标准统一、信息通畅的土地流转平台。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须知、调解当事人须知等,明确土地流转工作程序,使流转双方信息对称;通过严格实施“八表一档案”信息填报制度、调解工作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构建了和谐的土地流转经营环境。三是超前化解纠纷。通过制作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建立流转双方收益动态平衡机制、严格签证归档管理制度等,从根本上避免了因口头协议或协议内容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公而导致的纠纷。通过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承包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产业集约经营水平。

(二)依托优势,壮大经营主体,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骨干力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壮大龙头企业。把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作为一件重要的事情,常抓不懈。要立足于我县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立足于将农业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紧紧围绕林、果、牧、烟、菜、菌特色农业六大支柱产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业示范区,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对已经确定并有明确优势、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集中精力将其培育成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将农户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地联系起来,推动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二要扶持壮大优势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发展农民合作社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小规模与大经营、分散经营与统一服务的矛盾,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要靠发展农民合作社。将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有力抓手,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既要重视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更要注重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辐射带动和服务能力。三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着眼于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农民队伍,着力扶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成功发展起一批农村生产经营和科技致富示范户,让他们租赁或转包其他农户的承包地,成为带动群众参与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引导农场和大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与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同时,要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联动,有效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提高。

(三)科技驱动,健全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抓科技推广。支持龙头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龙头企业合作共享。抓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要通过引进和试验高产新品种,推广示范高产栽培技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县产业化进程。二是抓科技培训。紧紧围绕我县特色农业,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场、大户,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实用人才技术培训班,把农业新技术送到基地农户手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发挥科技在农业综合生产中的作用。三是抓科技装备。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提高在现代农业中的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四是抓好信息化建设。龙头企业要以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县要以“金农工程”为依托,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

(四)创新手段,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现代特色农业投入。一是注重招商引资。各乡镇和农口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和自然条件建立农业项目库,做好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做好农业发展项目包装,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充分利用项目推介、展览会、商贸洽谈等活动平台,加强特色农业产品推介和宣传工作,广泛捕捉投资信息,深入开展项目对接,努力提高项目落地率。同时,要通过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制定扶持农业企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生态优势和特色优势的生态农业园区品牌,不断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功能,使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业开发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发挥财政职能。充分利用特色农业发展项目,整合各类惠农支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投入,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示范社和示范农场大户。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参股经营、研发补助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和“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带动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引进一批大公司、大企业,发挥他们的资金、经营优势,建设一批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三是争取金融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和财政担保中心、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经营组织信贷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特色农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完善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切实落实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引导信贷资金向农村投放,进一步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大户的规范管理、信誉度评定和信贷供给,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推行股份合作制,鼓励多种成分的经济实体和个人参股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开发,增强行业龙头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解决好资金短缺问题,增强发展后劲。

(五)突出特色,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来抓,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种(养)产销各个环节标准化管理,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形成符合标准要求的种植、养殖模式。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加大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管理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力度,防止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要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质量监督举报等制度,逐步推广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实施名牌战略。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并抓好相关品牌的申报和办理工作。引导龙头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投入,做到既要创品牌,更要创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