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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感动中国》看媒介的文化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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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了五年。五年间,通过《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颁奖晚会,人们熟悉了一个个英雄的名字,传扬着一件件感人肺腑的真情故事。有人说,《感动中国》正在成为“中国人的年度精神史诗”,人们开始习惯在春天来临时的某一天守候在电视机前,让心灵经受一次温暖的浸润。当我们“细读”这个节目文本时会发现,《感动中国》拨动亿万观众心弦的秘密。

一、电视媒介权力的彰显

电视媒介权力,是“由电视媒介文化人,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共同控制的,以有意影响和改变权力对象思想、行为和精神――文化、信息生产和传播权力”。在文化领域,电视媒体通过议程设置等功能关注某些文化资本,邀请权威的专家学者与媒介人一起对这些文化资本进行展现、评析,并赋予其不同的象征符号,从而以文化命名的形式完成电视媒介权力对文化资本的梳理和占据。由此观之,《感动中国》正是中央电视台借助自身在媒介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运用电视传播方式,精心设计电视文本,凝练文化价值内核,积极建构优秀社会文化的一种成功实践。

透过《感动中国》,我们看到电视媒介权力在社会文化场域中最集中的凝聚和张扬。一方面,它充分利用了电视传播规律,在感性体验与理性诉求中巧妙地实现主导性文化价值的宣传。譬如,采取“故事化”的叙事策略,融合各种音响、音乐等电视手法,从告知、交流和评论等环节使意识形态宣传变得润物无声;它选择专家和精英这样一些“快思手”参与人物选评,使受众由于“信任权威有卓越的才能或专门的知识”而对评选结果深信无疑;它由央视著名主持人敬一丹和白岩松作为主持,借助其在观众中的个人威信和沉稳大气、睿智理性的个人魅力,使生硬的价值宣传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变得更加令人易于接受和信服……媒介权力的彰显首先建立在对媒介传播优势与规律的充分把握上。

另一方面,《感动中国》节目之所以能成为今天中国人年度文化盛典,还在于它背后所拥有的独特的政治、文化资源。相比于其他电视机构,中央电视台以其国家电视台的身份占有了更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优势。作为党和政府重要的舆论宣传机构、百姓眼中信息权威和国家形象的代言,中央电视台不仅承担了传承文化、树立时代新风的文化传播重任,其节目往往还可以超越一般媒体节目的功能和特性,具有一种价值塑造和精神召唤的特殊功能。

《感动中国》生动地向人们显示着电视媒介对社会文化的影响,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权力的实现与行政权力等硬性的控制力量不同,它更多地依赖信息内容(文本)来完成。

二、电视文本策略的引导

约翰・费斯克将电视符码分为三个层次。其一,现实的层次。我们看到的现实不是纯客观的、自然的现实,而是经过了编码之后的现实。其二,再现的层次。电视通过技术性符码,如镜头、灯光、音乐等,使叙述、对话、斗争等得以实现。其三,意识形态层次。电视的符码同意识形态符码(个人主义、种族、阶级等)结合,被社会接受。也就是说,电视是在通过编码传播意识形态。《感动中国》结构里,这几层符码系统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在各个环节中,它们相互渗透,共同编织着一场主流意识形态自我加冕的神话。

规定情境。在每一年的《感动中国》中,现场灯光、舞台造型效果、摄像手法等方面的设计和表现,都有着相似的成分。以2006年《感动中国》为例。节目开始之时,茫茫苍穹中,耀眼的星辰伴随着圣歌般飘渺而肃穆的主题曲在天空中闪烁着。每一颗星星上都有着前几届“感动人物”的头像。当星光逐渐暗淡之时,金黄色的光芒勾勒出感动中国的奖杯的轮廓,划破了黑暗,镜头由片头切人现场;太阳般散播出绚丽的光芒的奖杯,将黑黢黢的观众席逐一照亮。当所有的观众都沐浴在这从天而降的光芒时,音乐变得激昂。镜头从“感动中国”四个大字摇到伫立在舞台中央的巨大的感动中国的奖杯影像。在热烈的掌声和点点灯光的照耀下,那奖杯的影像在仰拍的镜头中显得异常高大、雄伟。这样,观众仿佛跟随着摄像机镜头,穿越茫茫时空,进人了一种纯洁的、神圣的、朝拜的殿堂,准备接受“上天派来的使者”――那奖杯背后感动精神的感召。电视手法营造出的一种仰慕的、众生期盼的特定情境,首先就为后来的意识形态编码奠定了情感基础。

定义人物和事件。在对于人物和事件的展现中,意识形态的渗入使得电视媒介权力必定要对于特定文化现象进行构建和定义,而不是全然的客观映射。在《感动中国》里,电视是这样对获奖者及其事迹进行定义的――

引言的暗示。介绍每一位获奖者之前,主持人都会用简朴而庄重的语言做简单介绍。引言部分的功能接近于新闻的导语,它不仅概括获奖者的性格特征,暗示获奖者被认可的精神品格或人生经历,而且字里行间都蕴涵着对获奖者的感动、感谢和感激之情。最为关键的是,引言的叙述往往能从获奖者与公众生活、公共利益联系最为紧密的那一点出发,这就又从受众的心理上获得认同的优先权。如2006年《感动中国》介绍华益慰的引言是:

“有这么一个职业:他们绝大多数的时候穿的工作服是白颜色。这个颜色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被看成是洁净的颜色。……接下来,我们要了解的这个名字就是其中杰出的一位。”

采访的证实。作为交流环节的采访,它在沟通的同时起到了证实的作用。主持人的提问往往是有导向的。看似平常的提问,实则一步步“引导”获奖者亲口“证实”自己身上被大众肯定的精神。如在2006年《感动中国》中,白岩松是这样采访王百姓的:

“……平常在电视上看到您的那些故事的时候,我们收获的就是‘感动’这个词,但是家人可就是担心了吧?

担心一天两天有时还容易,担心这么多年,她们是怎么过来的,您想过没有?

有没有过忘了报平安的时候?

您也害怕?

您也在那个时候想到死?

但是又为什么继续把那腿向前迈了?”

“二重评论”的再定义。推选委员会的感动印象和颁奖词则直截了当地给人物美德予以更高层次的再定义。推选委员会的感动印象说明颁奖理由。委员会的精英色彩给予了获奖者充分的合法性和权威的肯定。隐去了作者的颁奖词则给予获奖者以高度的评价和精神价值的提升,将个人的精神品质赋予国家和民族的集体价值。

名称的归结。最后,在颁奖环节对人物的定义以名称的“双重含义”作为归结点。在获奖者手握奖杯,向观众席致意时,他(她)身后的大屏幕上的红绸被揭开,呈现出一个凝练着人物精神和社会评价的四字短语。如定义为百姓的“百姓平安”、赞扬华益慰的“大医有魂”等。在节目的官方网站上,获奖人物是被一个个偏正短语这样概括的:独臂英雄丁晓兵、阳光少年黄舸等。到节目现场,人物的主体性已经隐没,直接成为了某种精神的表征。

授权的文化隐喻。法国思想家布尔迪厄指出:“命名一个事物,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这个事物存在的权力。”《感动中国》颁奖环节,实际上就是通过命名的形式,赋予某种精神和代表这种精神的人物以文化的“优先权”。这里,颁奖的种种符码承载着这种优先权的文化隐喻,即它们既是被百姓褒奖的,又是被主流认可的,并可以成为我们社会文化实践的典范。

当主持人念出获奖者的名字,获奖者从舞台深处映有“感动中国”四个大字的屏幕背后走出来,长长的红地毯,聚光灯的时时跟随,观众的掌声,音乐的轻快而庄重,使节目现场仿佛在欢迎一位英雄或明星,充满了赞誉和褒奖之情。

节目在颁奖人的选择上独具匠心。五年来的颁奖人都不是官方领导、精英代表、楷模标兵,而多是模糊了阶级、财富、权力的这样一些人――天真的儿童、佩戴红领巾的少年、身着白色衣裙的少女,或是节目主持人、上一届的获奖人。颁奖人物的符码后面,暗含着这样的信息:感动人物的评选是民间的、朴素的、公平的,最终的获奖者是百姓公推公选的、民心所向的、毫无争议的。儿童、少年和少女,代表了感动精神给予民族明天的希望;奖杯由主持人、上一届获奖者来颁发,象征了感动精神的年年传递、生生不息。

当掌声响起,热泪流下,在受众的膜拜中,电视媒体对文化的命名和授权仪式得以完成。《感动中国》通过整体性的主导性编码策略,营造了感动的情境,界定获奖人物,使得受众按照预设性意义(pre-ferred meaning)来解读电视文本,巧妙地实现媒介传达主流文化价值观的目的。

民族的终极价值与电视文本策略环环相扣、时时呼应,并通过媒介权力的力量将其重塑和放大,最大限度地掳获受众对于媒介建构文化的认同。显然,与一些消费主义气息浓厚的电视节目不同,《感动中国》唱响的是一曲抚慰心灵、激励人生、融合社会的文化之歌。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 校: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