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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矿工伤事故规律性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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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土城矿工伤分别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职务、年龄、工龄,发生的性质和部位进行了统计分析,为企业掌握工伤事故发生规律,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土城矿;工伤事故;规律性

引言

本文选取土城矿1985-2012年工伤事故作为统计分析对象,从中发现事故发生的流行病学特征,从而正确地评价导致职工伤害的事故原因和规律。

1、从历年事故人数分析

从图1看出,伤亡事故的死亡人数整体上有减少趋势,从以往情形来看,如1990年、1996年、1999年均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这些重大伤亡事故无规律可循。并且从图2中历年发生的轻、重伤、死亡事故总人数来看,仍不容乐观,安全管理需要常抓不懈。

从图3看出,土城矿1985年-2007年23年间各事故类别的死亡人次总计中,顶板事故最大,死亡人数达到了34人,无重大火灾事故,其次是瓦斯事故和运输事故,其中瓦斯事故,发生6起,而死亡人数达到了32人次,说明瓦斯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危害最大。

2、从事故发生的地点分析

工伤事故按采煤面、掘进头、大巷、绞车道、运输道、主要上下山统计构成比,分别占48.7%、28.3%、7.5%、12.1%、1.1%、2.3%。采煤工、掘进工工伤事故明显高于其他工种。井下环境恶劣,危险性大,随采煤层次不断加深,作业场所移动频繁,工种分布多,作业人员文化程度低,采掘面局部的冒顶、片帮屡有发生,这是造成井下职工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机巷和大巷是煤、机械运输和职工运料、上下班的通道,与隐患接触的人次频率较高,有些职工不遵守安全规则,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从事故的发生时间分析

图4表明3月、7月、10月份事故例数最高,占33.6%(192/572);1月份~3月份占23.8%;4月份~6月份占21.7%;10月份~12月份占20.9%。有人认为,3月下班忙于农活的职工休息不好,上班精力不集中;也有人认为,春节后不如节日期间对安全抓得紧,职工心理上有松懈,从而导致事故的多发。7月份是高温雨季,天气炎热、矿井下的顶板潮湿易破碎,人在劳动中也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疲劳抑制,注意力和肌肉的工作能力下降,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下降,使得职工容易出现错误操作,觉察不到设备、环境出现的不安全状态,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从事故发生时间段上分析,如图5所示,土城煤矿职工工作时间分为8点班(10:00~18:00)、4点班(18:00~02:00)、夜班(02:00~次日10:00)。09:00~10:00间发生的工伤事故较高,占工伤例数的14.7%,其他时间段工伤事故发生所占比例均在6%以下。14:00-16:00也是事故高发的时间段,可能由于中班是一天中的最佳生产时段,容易出现赶进度、超负荷工作而忽视安全。10:00~11:00,1:00-2:00,15:00~16:00的时间段处于交接班期间,交班的职工在心理、生理疲劳的情况下,既要考虑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化验收,又有急于收工的摆脱心理;接班的职工在班前有杂活,时间上紧促,作业空间小,人员又多,因此,在交接班期间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4、从职务因素进行分析

从工种上看,一些敏感职业,如安检员、瓦检员、炮工,虽然发生工伤事故的人数不多,但大多属于死亡、重伤,造成的事故比较恶劣,表现在失职上比较多;重要的岗位,负有现场的直接管理责任,如班队长,伤亡事故虽少,但事故性质大多属个人“违章”行为所致,冒险作业、麻痹大意或经验主义因素较多。其余一些职业事故发生为数众多,大部分属轻伤,因基本上是操作不规范或无意识行为所导致,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人群,这与部分干部自身安全素养不高、不讲科学一味蛮干、冒险抢进度等因素有关。

5、从事故发生的年龄分析

因数据不全,仅统计2006-2012年间的178例工伤,从图6看出,职工中30-39岁组工伤发生率最高,为49.44%,18-29岁组和50-59岁组的职工事故率较低,分别为24.16%和20.79%。30-39岁年龄段的职工不仅是煤矿生产的主力,还是家庭的主要支柱,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负担和压力均比较大,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疲劳、精神涣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但不排除煤矿对该年龄段职工重视程度不够的原故,煤矿一般将防治事故的重点放在年轻的、新来的职工身上,而忽视了对该年龄段职工监督和管理。

6、从事故发生的工龄分析

2-5年工龄的职工伤害发生率最高,缺乏工作经验的职工一般是跟着经验丰富的职工从事辅的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开始独立从事采煤工作,但因为独立工作经验相对较少,容易思想麻痹,操作不谨慎,存在侥幸心理,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7、从事故发生的性质及部位分析

572例工伤事故中,顶板事故占38.6%(221/572),其中以支护倒塌、冒顶造成的外伤最多,分别占顶板事故的59.3%和34.6%;运输事故占23.8%(136/572),多为运输工具的挤伤、撞伤;机电事故占13.1%(75/572),主要为机械工具伤害;其他事故占24.5%(140/572),最常见的原因是物体打击、滑倒摔伤等。572例工伤事故发生(同一患者多部位受伤的,只统计最严重部位)在头部、上肢、下肢、躯干、内脏,分别占30.1%、26.4%、31.1%、11.2%、1.2%,头部和四肢的外伤占绝大多数为87.6%。

8、结论

本次职工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表明,井下工伤多发生在采煤工、掘进工,一线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事故率也时有发生;受伤地点多发生在采煤面、掘进迎头;工伤事故夏季多发较为明显;在一日三班中,8点班10:00~11:00间工伤事故多发。职工中30-39岁组工伤发生率最高;受伤部位以头部和手、足最多。以上工伤事故的规律性分析对本矿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具有指导意义。

感谢本矿安监科为本文提供的《土城矿2006年以来工伤事故登记表》。

作者简介

纪绍思(1975-),男,汉,中级工程师,副处,本科,1999年毕业于贵阳煤校,现任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生产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