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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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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为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问:我邻居李波做生意缺钱向我借3万元,月利率0.8%,期限一年,他的好朋友张强作为保证人。我一直没有向李波要钱,1年8个月后,李波做生意亏本逃了,我要求张强承担保证责任,可张强一口拒绝。我该怎么办?

云南陈惠莲

答:你有权在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张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此笔债务。而你未能在此期间向张强主张权力,因此,你已经丧失了要求张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力。

2、借别人的电脑出质,损失由谁赔?

问:因为朋友借钱不还,我一气之下将他抵押给我的电脑卖掉抵债了。可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台手提电脑是我那位朋友借别人的。请问,我有义务赔偿电脑主人的损失吗?

湖南孙红

答:你朋友的行为属于动产质押,他是出质人,你是质权人。你并不知道电脑是朋友借的,所以,电脑主人受的损失应由你朋友承担,你没有义务赔偿电脑主人的损失。

3、女孩过失“电”死人,构成什么罪?

问:19岁的女儿为了捕捉野兔,将一只 “电动捕鼠器“放在自家的菜园里,结果,将一位路过菜园的邻居击死了。请问,她构成犯罪了吗?

辽宁雷小艳

答:你的女儿私自在菜园里设置电动捕鼠器,并未设立警示标志,因疏忽大意致他人死亡,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4、把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打伤,我该负什么责任?

问:我是一名下岗女工,我经营着一个烧烤摊位。在一次跟城管的纠纷中,我一气之下拿起一根棍子将一名执法人员打伤了。请问,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湖南王茗

答:城建监察大队行使城建监察职能,是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法定权限内执行职务的行为。你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5、丈夫救人死亡后,我可以要求被救人补偿吗?

问:我丈夫为了救一名跌下废井的小孩,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我没有工作,女儿才3岁。请问,我有权要求被救人父母进行物质补偿吗?

山西杨芸

答:你丈夫下井救人而死亡,他的行为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此而形成的经济损失,你有权请求受益人(即被救小孩的父母)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6、企业承诺资助女儿上学却不愿意兑付承诺,我该怎么办?

问:一家知名的公司承诺每月资助女儿300元,直到她大学毕业。媒体对此都有报道。可事后那家公司却不兑现承诺。请问,我们可以要求那家公司实践诺言吗?

江西刘敏

答:这家公司与你女儿之间属于一种赠与合同关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类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你们有权要求这家公司履行赞助义务。

7、老师有权对学生搜身吗?

问:我儿子学校一位语文老师的钱包丢了,这位老师便将全班同学的身上和书包都搜了一遍。这位老师有权这样做吗?

宁夏白玫

答:这位老师怀疑学生们偷钱包,而对学生们进行搜身,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们的人格尊严,给学生们的精神造成了伤害,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没按约定接送学生导致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问:两个月前,我9岁的女儿在放学后没有像往常一样乘坐学校的校车,而是自己步行回家。在过马路时,不幸被一辆汽车从身上辗过,当场死亡。我认为学校没有将小琴送到过去约定的地点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我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吗?

答:学校已经与你们家长约定了用校车接送你女儿,却又放任她自己回家,学校的行为属于一种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与你女儿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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