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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的信用交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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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就词义而言,通常是指能够履行跟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在经济领域,信用则是指一种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的形式主要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

商业信用,就是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售商品,是职业经营者(产业家与商人)在商品交易中常用的一种短期信用,这是一种发生在企业之间的经济行为。商业信用是经济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基础。真正意义的商业信用,是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之下买方市场基础上的。所以说,信用的产生是市场充分发展的结果。

现代意义的商业信用和信用管理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和美国。

商业信用在中国的发展和进步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固然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水平、行业和市场行情的差异会影响商业信用的发生,然而从商业信用步履蹒跚的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出,更多的掣肘则是来自于变幻的政局与动荡的社会。因此在近代中国,商业经营中传统的货币交易和商业信用交易一直并存。

本文叙述的各种交易是发生在企业之间的经济行为。

传统的商业交易

解读近代中国商业的各种现象,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由于社会的激烈动荡及地区、行业间的差异,当你读到那些相悖的事例、当你看到当事人行为方式缺乏连贯的不一致性时,毋须感到奇怪,这实在是那个大时代的一种真实。

传统的交易方法和习惯虽然各地、各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大致有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1.现款交易

一言以蔽之,现款交易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此种方法最简单,运用最为普遍。直到鸦片战争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华商与外国洋行交易,仍然是“起货必须现银出货”。也有个别颇具资金实力的商家,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在采购特需商品时一直坚持现金进货,最典型的是北京著名的瑞趺祥绸布店,“向一般批发庄货工厂批发,付款手续简单。货送到后次日下午收款人带收据到柜上取款”。这种现款交易,只是购货方为争取优惠而采用的一种经营手段。

即使是近代商业信用普遍应用以后,在政局不稳的情况下及战乱时期,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遭到破坏,各商户之间的交易来往,基本上全部为现金交易。天津的同发祥铁行,在1931年的“9.18”事变后,不看好经营的后势,不仅将在上海、大连、青岛的采购驻庄人员撤回,而且还改变了以前对外地商户赊销商品的办法,遂改为现款交易;北京皮货行业,在 “七七”事变以后,由于物价狂涨,货币贬值,行业内的商户交易一律从赊销进货改为现金结账。

2.现货交易时的部分欠款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展,当生产或批发企业具有资金实力时,出现了在货物交易过程中买家支付部分货款,在双方约定的数日后付清全部货款的方式。其购销关系的确认有使用定单(合同、契约)的,也有用口头契约的。

对批发商而言,为增加自己的销货量,往往会宽限客户的交款时间;然而为减少风险又要尽快收回货款,就此很多批发商对现金进货者采取低价让利的办法。广州的木柴行业,销货多是赊销,银期5~7天,货到时预付部分货款,市场平淡、木柴滞销时,则对买客再放宽。如果是现款交易可以倒扣2%结账。

3.定金加提货付全款

定货在近代商号中是运用的较为广泛的一种交易方式。随着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流通规模的迅速扩大,商号向生产厂家和批发企业定货,采取订立契约和交付定金的方式逐渐增多。

近代上海的“豆行规模宏大,信用卓著,以能得号商之信任,能买号货为关键。因交货付价,有镳期二十天,提货后付给本票,尤关慎重。”

以上这些传统的交易方法与近代商业信用最大的区别是,买方在拿到货物时要交付全部或一定数额的资金。

近代信用交易的发展

商业信用交易,是授信的卖方――材料供应商、商品制造厂家和批发商,给购买货物的企业以信用,也就是为受益方垫付资金,赊销货物。

大量的洋货伴随着新的商业交易方式进入中国后,信用交易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在中国普遍应用是在鸦片战争以后。

近代中国的信用运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态:

1.赊销的全面普及

赊销是商业信用最直接的运作,由零售企业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是由大量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带动的。

随着洋货的涌入,许多外国洋行和公司,为推销当时在中国难以大量销售的商品,对零售店铺采用了代销货物的方式。与此同时,中国的同行企业面对洋货的激烈竞争,也只能跟进,纷纷采用信用销售商品的方式。这种买方市场的形成,为商业信用的普遍应用提供了基本条件。

近代上海的棉布行业,外商和中间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扩展商品的经营范围,事先买卖双方议定价格数量,一般是2至3个月交货,以按月摊付款项的方法支付货款。卖主根据买主在本埠信用良好的银行5天兑现的期票发货。而天津的五金行业批发商,对特定客户实行货物赊销,价格比当时的市场价大约低8%左右,并以独有的“开红票”形式进行经营,即:代销的零售企业赊销货物时,用红纸开出货单和应付款的数目,年底时必须全数还清货款。如果持有“红票”的商家,旧欠不能全部归还,年初就不能再得到赊销的待遇,也不能拿到低价格的货物了。

在近代市场上,赊销能力和赊购规模逐渐成为商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要手段。生产和批发企业为了争取那些有着良好信用记录、实力雄厚的著名零售企业作为自己的长久客户,使他们能够长期销售自己的商品,大都采取了信用销售的方式。北京同仁堂之所以能够长期执国药业之牛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得到了当时许多药材供应商所给予的商业信用。凭着自己的信誉,同仁堂在与北京的四大药行交易中,都可以“先用货,后付款,几千两银子的通融是常有的事情”。河南著名的杜盛兴麝香业也情愿赊货给同仁堂。

赊销的数量期限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洋布输入之初,因消费者尚不习惯服用,销售不广,上海的洋行只能推销现货,甚至是送货上门,寄售赊销。但当洋布销路打开后,零售店向洋行进货时,亦需先打十天期庄票始能进货。

有一些商人甚至可以依靠赊账而白手起家。创办于20世纪初期的北京万庆和五金店,刚起步时只有1间门面和几千元资本,由于五金商品的货值高,万庆和不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几乎是完全依靠同业之间的赊账进行周转。他们的做法是在店内陈列大量样品吸引客户来参观挑选,双方就数量、价格达成协议之后,万庆和再到有存货的五金商店去调货,把商品供应给顾客并收到货款后,万庆和再按进价将货款付给调货的那家企业。就这样经过6~7年的时间,万庆和的店房门面扩大了3倍,资本翻了几番,并已具备了直接向外国洋行定货的实力。

当然,从上面的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商业信用交易虽然已经比较普遍地发生在各种交易中,但它却不是那么规范,甚至不够理直气壮。我认为,这实在是近代中国的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之故,也应该是当时的经济水平与商业技术水平的一个真实写照。

2.有效利用银行信用

近代中国的银行、钱庄、票号等经常会向一些经营良好的企业提供信用放款,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自身获得更多的经营额度和收益。

近代许多商业企业能够将银行等近代金融机构给予的信用有效地使用在实际经营中。大米庄是上世纪20世纪初期天津的粮食批发企业。他们在上海采购货物时除了赊货外,经常凭借着自己的信誉向当地钱庄大额透支,实际是利用钱业的信用来周转资金。

有的企业,把从银行取得的信用作为周转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并加以合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效能。以经营贸易起家的四川宝元通公司,在赊购商品时,一直充分地利用银行的信用,并在经营中积极运作,如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到银行办理押汇、数量较大的商品一旦到达销地后立即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借用一笔银行的资金,可以多次、多用途地滚动使用。

北京糖业中著名的同丰糖庄,在成立之初就精心安排,坚持进货少用现金、多用赊进的原则,并从许多家银行银号中取得了信用额度以扩大资金实力,因此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企业很快就发展起来了。

利用银行资金可以有效地放大企业经营规模。上海棉布批发业的大型字号――源茂盛,专营内地及本街零匹拆货批发业务。1933年企业自有资金约为10万元(资本加积累),股东加亲友存款约有30万元。由于信誉良好,从银行、钱庄取得的信用额度相当高,因此在行业中很快就名列前茅。

近代一些有悠久历史的老店,也积极利用商业信誉,从银行获得信用额度以购进货物,并作为自己的商业信用赊销货物给下家商户。张恒春国药号是安徽芜湖的百年国药老店,该药号存有1929~1932年的账簿。据记载,4年期间吸收了20万元的资金,其中大部分是来自银行和钱庄的贷款。这些资金主要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向300多家零售商赊销批发货物。

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信用交易的增加,无疑是近代商业交易方式的进步,同时也直接说明了近代中国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