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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反腐倡廉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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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因此,防范和控制金融系统腐败是金融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文章从目前金融行业腐败的表现和特点入手,分析了金融腐败的危害性,并重点探讨了应对金融犯罪、金融行业反腐倡廉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金融腐败;内控机制;监督

金融行业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金融腐败这颗毒瘤,就其危害性而言,所带来的破坏性比一般腐败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不仅损害了社会规则的公平性、助长奢侈之风,而且降低了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剧金融风险,造成资本外逃,这都会直接阻碍资本形成,抑制经济增长,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危机,并且导致国家财富流失,威胁国家经济安全。金融腐败的滋生和泛滥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积累过程,既有金融腐败分子的主观因素,更有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不到位等因素。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人、权、钱”三个重点,加强思想教育、行为管理、制度完善与执行等系统机制建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交叉的防范体系。

一、金融行业腐败的主要特点

社会转型时期,金融行业腐败行为的动机表现出腐败利益共享趋势,腐败行为的主体呈现出结群性趋势,腐败行为的方式趋向于歪曲、利用和扩大制度化倾向,腐败行为的手段凸现出隐形化、智能化倾向,腐败行为的危害性更大,社会腐蚀性更强。具体表现为:

一是均为职务犯罪。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名贷款,收存不入账,金融凭证诈骗等手段实施职务侵占、挪用等行为后携款外逃。二是涉案金额大。由于工作人员掌握着较大数额的信贷款和储户存款,因而,一旦发生,数额特别大,少则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多则几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三是作案手段名目繁多,作案领域不断延伸。作案手段主要有虚增利息支出、偷支储户存款、冒名贷款、收存收贷不上账、挪用库款、侵占公款、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伪造票据(票证)、携款潜逃等等不一而足,凡金融机构开办的业务领域,都有经济犯罪的阴影存在。四是犯罪的隐蔽性。其犯罪行为均是通过各种各样的金融活动实施。这就意味着:金融犯罪者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实施非法的行为。特别是由于金融系统内部本身有一套较为严密、较为规范的安全保卫措施,为了占有财物,犯罪分子采取公开的暴力行式往往不易得手,而秘密、隐蔽的手段则比较容易侵吞银行或其他金融系统的财产。五是缉捕难。因犯罪人潜逃一般携带有较大数额的现金,外逃后有较大的经济实力,便于藏匿,导致追捕难度大。

二、金融行业反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机制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从金融系统近几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来看,除了犯罪分子自身素质差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与我们没有很好地抓思想教育工作有关,没有能拿出抓业务的劲头来抓教育,致使一些人在外来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国内几千年来所形成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双重作用下,其理想、道德出现了严重的扭曲和失调,极端个人主义、追求物质享受,好逸恶劳,巧取豪夺,甚至胆大妄为,贪污、挪用诈骗公款,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所以,我们首先要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免疫。

(二)加强行为管理机制建设,促进人事行为规范

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银行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因非正常因素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录用职员时往往没有坚持严格的标准,致使一些思想品质较差、有不良行为习惯甚至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人员流入金融系统。有些人虽然思想品质较好但法律知识缺乏、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金融工作,这些都为金融领域的犯罪埋下了隐患。因此,在选人用人上一定要防止用人失察,对领导岗位、重要业务岗位的用人更要做到如此。二是建立重要岗位准入制度。重要岗位的选人用人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评比,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重要岗位;同时实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评比,不合格的人员及时更换,对于严重违规违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3-5年内不准其进入重要岗位工作,属于基层网点及以上负责人的取消其任职资格。三是实施岗位交流。从塑造高素质、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在重要部门实施内部轮岗,不同部门实行转岗,通过合理科学的岗位交流防止少数人因为长期身居要职和要岗而放松思想警惕和法纪约束,滋生作案念头,以致酿造案件风险。

(三)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抓住防腐重要环节

一是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制度是执行的保证,也是广大干部职工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实践证明,统一完善的内控制度是保证金融业务安全运行的基础。二是突出六大重点防范,严防监督。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单证、重点人员、重点新业务的风险防范管理。三是严格业务检查,加大制约力度。把业务检查与经营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要把业务工作的好坏同单位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推行社务行务公开,堵住腐败源头。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靠严格地贯彻执行才能取得应有的收效。而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必须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两公开、一监督”就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形式,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实行群众监督”。人事变动安排、大额资金运用、大额支出、大额的购建项目及资金、实物分配等,往往容易滋生腐败,也是职工和群众反映敏感的事项,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层次内彻底公开,接受监督,既约束规避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又消除可能发生的许多疑问或非议,在全行业努力营造开诚布公、心情舒畅的氛围,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行“三重一大”的主要目的所在。

(四)加强内部监管力度,有效堵住腐败源头

近几年,国家为防范金融风险,从经营政策和内部管理上加强了金融监管力度。应该说,所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这并没有彻底解决金融行业的违规经营和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些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混乱,风险意识淡化;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的现象比较突出;资产质量反映不实、隐瞒不良贷款的问题依然存在;违规收费、设置账外账、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也还相当突出。这就给腐败分子有了可趁之机。要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外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显然不够,还必须从金融行业内部入手,进一步改善和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强化金融行业内部监管的必要措施。金融行业采用一级法人下的总分行制组织结构,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核算。这种制度表面上是一级法人而实际上是一个多级法人制的团体银行。金融行业的这种管理模式,为推选会计委派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一是这种管理模式需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目前,我国的金融行业在一级法人制下,内部分行之间、支行之间存款拆借等业务都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且每级机构都把自己当作经营主体,都将自身利益放在首位。在这种情况下,不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很难想象不会出现违规经营的问题。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是强化金融行业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近几年,金融行业围绕内部控制,建立起双职双责、部门相互牵制和会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三道内控防线。会计在金融行业内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出来,有效地防止了金融行业腐败的发生。

(五)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只有建设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才能有助于保持金融生态的动态平衡和结构优化,并维持一国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因此,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金融法律体系,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才有可能有力遏制金融行业腐败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金融腐败,要及时查处,并加大打击力度,增加金融犯罪的成本。各有关部门,包括司法部门、金融机构等,要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决不手软。案件及时查处,让犯罪分子望而生畏,既可以巩固对犯罪人的改造成果,防止其刑满后利用其金融从业资格再次犯罪,以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又可以对其他具有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人员、法人(单位)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促使他们珍惜自己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从而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从而最大程度地消除金融犯罪的温床。

作者简介:

郝亚娟(1976―),女,江苏沛县人,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徐州市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政府管理与政党政治、领导科学。

王志振(1975―),男,江苏沛县人,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公司业务部主管,主要研究方向:政企关系、投资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