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建国以来对何其芳诗歌创作及诗学观念的评论和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建国以来对何其芳诗歌创作及诗学观念的评论和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内容摘要:建国以前对何其芳诗歌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对其《汉园集·燕泥集》的分析,以及延安时期对何其芳《诗三首》的争议、批评等。建国以后,对何其芳早期诗歌创作的评论研究增多,同时在何其芳的诗学观念以及诗歌创作现象、心态情结、文化渊源、与同时代诗人的比较等方面都有深入的探讨与研究。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建国后何其芳诗学方面的评论和研究做一些梳理和回顾。

关键词:何其芳 诗歌创作 诗学观念

建国以前对何其芳诗歌的评论主要集中在对其《汉园集·燕泥集》的分析,以及延安时期对何其芳《诗三首》的争议、批评等。建国以后,对何其芳早期诗歌创作的评论研究增多,同时在何其芳的诗学观念以及诗歌创作现象、心态情结、文化渊源、与同时代诗人的比较等方面都有深入的探讨与研究。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建国后何其芳诗学方面的评论和研究做一些梳理和回顾。

一.1950年代何其芳诗歌创作与诗学观争鸣

1950年代到“”前,有关何其芳的评论篇目较少,主要集中于:对何其芳《回答》一诗的争论;对何其芳现代格律诗观点及民歌观点的争论探讨。

1.有关《回答》一诗的讨论。

1954年何其芳《诗三首》在《人民文学》第10期上发表,杂志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围绕《回答》一诗引发了不小的争议。1955年,盛荃生《要以不朽的诗讴歌我们的时代——读何其芳诗》、叶高《这不是我们期待的回答》、曹阳《不健康的感情——何其芳同志的诗读后感》、清一《为“回答”辩护》等数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评论了何其芳建国后的诗作《回答》。

盛荃生《要以不朽的诗讴歌我们的时代——读何其芳诗》、叶高《这不是我们期待的回答》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在《人民文学》刊载。盛荃生批评《回答》晦涩,令人难以理解,在一个赞歌时代不够明朗、健康,与时代不协调,希望诗人从“我的河流里”航行出来,到亿万人的大川里,讴歌时代。与盛荃生的观点相似,叶高认为何其芳的《回答》让读者失望,批评《回答》里流露着忧郁的、消极的情绪,缺乏战斗的力量,赞扬《讨论宪法草案后》等另两首詩更健康。[1]

曹阳对何其芳《回答》的批评更严厉,认为该诗让人失望,阴郁,让读者迷惘,批评何其芳“诗人自己远离了人民的沸腾的歌声”,“诗人应该感激人民的关怀,努力用歌颂祖国、人民和人民美丽理想的诗篇来回答这种关怀。我们希望的也正是这种回答,而不是别的什么抒发个人不健康感情的回答!”[2]

1956年,清一发表《为“回答”辩护》,提倡要科学地对待诗人的作品,批评盛荃生、叶高等孤立、片面地看待诗歌中的一些细节,同时,也提出应接受不同艺术家的不同风格,缠绵的感情未必都不健康。清一肯定何其芳的感情是真挚、诚恳的,读者不应忽略诗歌整篇的情绪,以及诗人对祖国对人民的情感。[3]

何其芳诗歌《回答》中传达了何其芳较多的个体的感受,但1950年代的时代背景,要求作家更多地创作歌颂英雄的时代、歌颂英雄的人民的诗歌,要求个体融于集体,“小我”汇入“大我”,读者对《回答》中所传达的微妙复杂的情感难以理解。经历了这种严厉的批评之后,何其芳后来诗歌创作渐少,残留的个性化色彩也在后来的诗歌中消失殆尽。

2.对何其芳现代格律诗观念与民歌观点的探讨。

何其芳建国后诗歌创作渐少,在新诗的诗学理论方面却颇有建树。总括而言,他的诗学理论建设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对诗歌特点的界定,对写诗读诗的论述,对新诗状况的总结;二是现代格律诗观念的建构;三是对民歌、新民歌的相关论述。

何其芳1950年写《话说新诗》、1954年发表《关于现代格律诗》,提出建立现代格律诗的必要,主张新诗顿数和押韵的规律化,而不是照搬五七言的句法,并认为“这种突破了五言和七言的限制的民歌体”可以作为诗歌的体裁之一而存在,同时认为“用民歌体和其他类似的民间形式来表现今天的复杂的生活仍然是限制很大的。”[4]

1958年3月22日成都会议上,正式号召大家收集和创作新民歌,1958年4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大规模地收集全国民歌》的社论。在提倡新民歌的时代大背景下,何其芳有关民歌的论述遭到片面的批评。公木在《人民文学》1958年5期,发表《诗歌底下乡上山问题》,指责何其芳“反对或怀疑”过“歌谣体的新诗”,引发了针对何其芳诗学观念的批评。随后,有张先箴《谈新诗和民歌》(《处女地》1958年10月)、宋壘《与何其芳、卞之琳同志商榷》(《诗刊》1958年10期)、仇学宝的《不同意何其芳、卞之琳两同志的意见》(《萌芽》1958年24期),萧殷《民歌应当是新诗发展的基础》(《诗刊》1958年11期),沙鸥的《新诗的道路问题》(《人民日报》1958年12月31日)等十多篇文章批判何其芳对待民歌及民歌体新诗的观念。如宋壘《与何其芳、卞之琳同志商榷》开篇即指责何其芳“‘处女地’上何其芳、卞之琳两同志探讨诗歌发展道路的文章,都流露着轻视新民歌的观点,而把我国诗歌前途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新格律’或‘现代格律诗’上。”[5]

《萌芽》当年组织“诗歌发展方向笔谈”栏目,组织工农兵作者发表意见,电话工人仇学宝,批判何、卞“为了反对学习民歌的形式,他们企图从《诗刊》今年四月号‘工人诗歌一百首’中找寻根据,以便证明工人诗作者并不喜爱民歌体裁。”[6]

李根宝的《不是形式限制问题》,则直接将形式问题上升到思想层面:“其实,这不是个什么形式限制问题,而是个思想问题,是要不要走群众路线的问题,是要不要真正民族风格的问题,是为什么人唱什么歌的问题,是个‘什么时代唱什么歌’的问题。”[7]

张光年《关于诗歌问题的讨论 在新事物面前——就新民歌和新诗问题和何其芳同志、卞之琳同志商榷》一文中,认为何其芳、卞之琳在主观上没有轻视新民歌,“可是,他们头脑里预先有一个比新诗和新民歌都要好得多的‘现代格律诗’或‘新格律’,相形之下,新民歌的艺术上的光彩不免因此而减色。”[8]

何其芳随后写作了长文《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反驳这些批判,比较详细地阐释了自己对待新诗和民歌的观点。[9]

二.1980年代以来何其芳诗歌创作研究

“”期间,文艺萧条,对何其芳诗歌以及诗学观念的评论研究几近于无,直到新时期开始,对何其芳的诗歌的研究才进入到全面、深入的阶段。

有对何其芳诗歌具体文本的分析,如孙玉石《梦中升起的小花——何其芳浅析》,周棉《三幅情趣盎然的画图——何其芳诗作(二)赏析》,费勇《爱情永远美丽——何其芳诗赏析》,常文昌《飘在空中的瑰丽的云——简论何其芳意象》,以及对《独语》、《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北中国在燃烧》等作品的解读,有对《雨前》语言特色的解读,同时有学者关注到《预言》的疑问手法,以及早期诗歌中的佳人意象。

有对何其芳某个时期诗歌进行论述的文章,如吕进《何其芳的》,卢风《试论何其芳建国后的诗歌创作》、孙玉石《论何其芳三十年代的诗》、范肖丹《何其芳早期诗情智统一的特征》、邓礼泉《如烟如梦 娇妍圆融——何其芳早期诗歌艺术鉴赏札记》、卫奉一《略论何其芳诗歌风貌的变迁》。

卢风认为建国后的诗歌创作,是何其芳诗歌的第三个里程碑,《我们最伟大的节日》序幕和起点,何其芳以创作实践实现现实主义主张,并有两点意义:“一是抒情诗领域里颂歌传统的形成,把诗和时代、诗和现实生活、诗和人民的关系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了”,“二是随着生活内容的急剧变化,许多诗人在原来形成的艺术风格上注入了新的内质……”[10]

孙玉石主要着眼于何其芳这一时期对爱情和青春的歌唱主题,并认为他“艺术化的情诗”不再是社会思想的载体,而是将“五四”后的爱情诗升华到一个新境界,人生境界的扩大和艾略特的影响,形成了何其芳诗中批判现实和反思自身的“荒原”意识。[11]

也有对何其芳诗歌总体上进行论述的,如邢铁华《何其芳及其诗浅论》、陈尚哲《何其芳的诗歌创作及其发展》、汪星明《从梦幻的云到灼人的火——何其芳诗歌简论》,陆耀东《论何其芳的诗》等。

陈尚哲将何其芳诗歌创作分为1935年前、1935年后、延安时期《讲话》前、延安时期《讲话》、建国后这样几个阶段,并分析了这几个阶段创作上的不同特点,总结了何其芳诗歌与人民、时代的关系,诗歌真挚的感情,诗歌风格的多样化以及在诗体形式上所做的探索。[12]

此外,学界还从语言、情感、意象、叙事性因素、审美效应等不同的角度入手,分析何其芳诗歌。

如分析何其芳诗歌抒情、情智特色的,有王林《何其芳〈预言〉的抒情艺术》,罗振亚《何其芳的情思空间与艺术舒相》,叶橹《从何其芳的诗看“自我”》,范肖丹《试论何其芳早期诗情智统一的特征》,陈吉荣《论何其芳早期诗歌的认知性体验》;分析其意象特征的,有张岚《孤独者的夜歌——论何其芳早期诗文意象的“孤独美”》。

谢应光《论何其芳诗歌叙事因素的迁移》观点新颖,注意到了何其芳诗歌中的叙事化倾向,指出何其芳从《预言》到《夜歌》这个阶段,前期诗歌以陈述事实、抒情线索显在、对话式的内在结构和叙事望为特征,而后期变迁为叙事的堆积、对话式结构模式的变异和倾述的欲望。[13]

谭德晶的《何其芳考及审美效应分析》则探寻了《预言》的哲理意蕴,即爱情的美在于镜花水月式的张力形式中,以及《预言》的哲理意蕴与作者真实经历的关系,和复合感受所产生的审美效应。[14]

从诗歌语言入手的,分析诗人的历史处境的有谢应光《何其芳诗歌的语言策略与历史处境》,李遇春《作为话语仪式的忏悔——何其芳延安时期的诗歌话语分析》。

李遇春文章认为:“在延安时期的诗歌话语实践中,何其芳主要运用了一种双重性的忏悔话语策略,以此来认同并超越当时正日趋成型的革命文艺话语秩序。其中隐含了主流权力话语重塑或改造诗人主体的运作机制,即通过‘排除程序’和‘提纯程序’来制约主体的话语空间和话语方式。何其芳的话语困境植根于他的心理困境,也折射了当时面临创作转换的革命作家的普遍文化困境”。[15]

李遇春的文章探讨了何其芳晚年写旧体诗的复杂因素,并分析了何其芳自嘲、自叹、自责、自励的复杂心态,以及何其芳旧体诗与中国古典诗歌的关系,尤其是与李商隐诗歌之间的艺术渊源。[16]

卞之琳的《何其芳晚年译詩》,是最早评析何其芳诗歌翻译的文章,作者回忆了何其芳晚年译诗的动因,以及对诗歌韵律的精益求精,指出晚年何其芳试图在诗歌翻译中实践自己的格律诗主张。[17]

三.1980年代以来何其芳诗学理论研究

1980年代以来何其芳诗学理论研究,主要有雷业洪的《关于何其芳现代格律诗主张评价质疑——与许可、刘再复等同志商榷》、《何其芳诗歌定义管窥》,谢应光《何其芳诗歌理论批评述论》,夏冠洲《论何其芳对中国新格律诗的理论建树》,於可训《二次创格:何其芳的格律诗学》,霍俊明《何其芳的新诗理论与批评》,陈本益《何其芳现代格律诗论三个要点评析》。

雷业洪称赞何其芳的诗歌定义“是人类诗歌史上首次跨入比较科学、比较完整的诗歌定义”,何其芳的诗歌定义中包括了反映现实的集中性特点以及诗歌的音乐性特点。[18]

夏冠洲在《论何其芳对中国新格律诗的理论建树》中,回溯了何其芳从延安时期尝试用古诗五七言体创建新诗格律体,到建国后在《关于写诗与读诗》中明确提出建立新格律诗概念的过程,分析了何其芳新格律诗的立论基础:诗歌生命节奏的基础,是以“顿”构成的;否定中国五七言诗作为新诗发展基础,因为古汉语单音节一个字多,不适应时展;不同意在民歌基础上发展新诗,因民歌体新诗表达现代复杂生活受限,同时民歌也以五七言体居多。[19]

於可训的《二次创格:何其芳的格律诗学》提出何其芳是中国新诗“二次创格”的主要代表人物,分析了何其芳创建新格律的动因是基于中国新诗与中国优秀诗歌传统脱节,何其芳创建新格律主张的核心是“节奏的规律化”,但在1950年代那种特殊环境中,何其芳的格律诗学只能是一个虚拟的诗学理想。[20]

四.1980年代以来何其芳诗歌创作现象、心态情结、文化渊源及与同时代诗人比较分析研究

周良沛在《何其芳和他的诗及“何其芳现象”——》一文中,则认为“何其芳现象”是因为何其芳后期关在书斋,处在失去诗歌写作权利的状态,少于从现实生活中获取鲜明、生动的印象,同时习惯逻辑思维而需要形象思维的“形象”时,后期艺术创作产生困境。周良沛肯定何其芳参加革命之后的《夜歌》,与《预言》相比“后者不雕琢却朴素,失去原有的精致,却有不假修饰的自然”,“有免去脂粉气的‘真’,[21]有不赖华词丽句的‘真’,有其为‘真’而自然的节奏、韵味与力度。”[22]同时,指出晚期近似打油的新诗,比较粗陋。

江弱水《论何其芳的异性情结及其文学表现》、张洁宇《梦中道路的迷离:早期何其芳的神话情结》两篇文章立论新颖,发掘了人们很少关注到的一些领域。

江弱水的文章,分析何其芳诗歌《扇》、《风沙日》,结合中国古典诗歌意境以及莎士比亚《暴风雨》,指出诗中诗人的自我身份是女性人物;同时,“何其芳的对于异性的企慕,在《预言》和《画梦录》里表现无遗”,“直到晚年,何其芳对于异性的企慕未尝稍解”,1976年9月何其芳一连写下8首绝句,追忆引领他灵魂的“永恒女性”。作者还提出了何其芳身上是否也具有“雌雄同体”的“双性人格”,而何其芳的异性情结,不仅构成了他的“梦”的重要内容,也使他早期的诗文风格,具有词一样偏女性化的、“精致”的美学品格。[23]

学界还就何其芳与新文学史上的众多诗人做了分析比较。如与其他诗人比较的文章,有李元洛《山灵与秋神——痖弦与何其芳(二)对读》,翟大炳《何其芳与“九叶”诗人陈敬容的创作轨迹——兼说库恩范式理论的借鉴作用》,薛传之《时代·气质·诗风——何其芳、戴望舒、邵洵美比较研究》,王鸣剑《何其芳与方敬早期创作比较》,李岫《现代的两位诗人——方敬与何其芳》,曾纪虎《哀婉沉郁与清新异美——艾青、何其芳诗比较》,骆寒超《戴望舒与何其芳诗歌世界的比较——一场从创作同源到分流提供的思考》。

何其芳诗歌创作与中外古今文化的关系,也是何其芳研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类文章有探讨何其芳诗歌与中外诗歌关系的文章,如李光麾《试论何其芳对中外诗歌的继承和创新》,章子仲《何其芳早期诗歌在艺术上的渊源》,任南南《论象征主义对何其芳早期创作的影响》,尹少荣《论何其芳早期创作中的象征主义特色》,谭德晶《何其芳后期创作与艾略特影响》;有探讨何其芳创作与中国古典文化的契合的文章,如董乃斌《超越时空的心灵契合——论何其芳与李商隐的创作因缘》,任南南《古典理想的现代重构——何其芳诗歌与古典诗歌传统》。

注释:

[1]盛荃生《要以不朽的诗讴歌我们的时代——读何其芳诗》、叶高《这不是我们期待的回答》,均发表在《人民文学》1955年4期。

[2]曹阳《不健康的感情——何其芳同志的诗读后感》,原载《文艺报》1955年第5期,收入易明善等编《何其芳研究专集》,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年3月。

[3]清一《为“回答”辩护》,《人民文学》1956年11期。

[4]何其芳《关于现代格律诗》,原载《中国青年》1954年第10期,收入河北人民出版社《何其芳全集》(第四卷),2000年5月1版,第298页。

[5]宋壘《与何其芳、卞之琳同志商榷》,《诗刊》1958年10期。

[6]仇学宝《不同意何其芳、卞之琳两同志的意见》,《萌芽》1958年24期。

[7]李根宝《不是形式限制问题》,《萌芽》1958年24期。

[8]张光年《关于诗歌问题的讨论 在新事物面前——就新民歌和新诗问题和何其芳同志、卞之琳同志商榷》,《人民日报》1959年1月29日。

[9]何其芳《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文学评论》1959年第1期。

[10]卢风《试论何其芳建国后的诗歌创作》,《文艺理论与批评》1996年4期。

[11]孙玉石《论何其芳三十年代的诗》,《文学评论》1997年6期。

[12]陈尚哲《何其芳的诗歌创作及其发展》,《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3年1期。

[13]谢应光《论何其芳诗歌叙事因素的迁移》,《文学评论》2003年2期。

[14]谭德晶《何其芳考及审美效应分析》,《求索》2006年9期。

[15]李遇春《作为话语仪式的忏悔——何其芳延安时期的诗歌话语分析》,《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1期。

[16]李遇春《论何其芳的旧体诗创作》,《长江学术》2007年3期.

[17]卞之琳《何其芳晚年译诗》,《读书》1984年3期。

[18]雷业洪《何其芳诗歌定义管窥》,《社会科学研究》1984年4期。

[19]夏冠洲《论何其芳对中国新格律诗的理论建树》,《新疆大学学报》2003年4期。

[20]於可训《二次创格:何其芳的格律诗学》,《汕头大学学报》2004年1期。

[21][22]周良沛《何其芳和他的诗及“何其芳现象”——》, 《文艺理论与批评》1989年6期。

[23]江弱水《论何其芳的异性情结及其文学表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3年3期。

本文系2012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历史的折光:何其芳的文学道路研究”(批准号2012YBWX09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