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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宣传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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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意识到我们的民族宣传存在着较大的误区,是一次跟一位美国文化专家的对话,严格说是闲聊。我们路过北京的民族园,他顺口说了句:“这东西若搁在美国,绝对会被看成是歧视少数民族的。”我以为他说的是该主题公园的英文牌子Racist Park,就说:“那是不懂英语的人拿着软件翻译出来的结果,他们以为race(民族)的形容词就是racist,没想到这是‘歧视少数民族的人’的意思。”他说:“这我知道,很容易改正。我指的是这种形式。”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可我在美国也见过展现印第安人生活方式的博物馆呀。”他说:“那不同,那是在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而且不带娱乐性。”

我没有深究,他也没有进一步解释。但这件事一直纠结着我。为什么我们认为展示及弘扬少数民族的方式,到了西方人眼里反而成了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打那以后,我开始关注中美之间在表现少数民族题材的文艺上的异同。中国和美国都是多民族国家,虽然表面上都奉行民族团结的政策,但历史不同,发展的轨迹更是不同。美国曾经有明确的少数民族歧视政策,中国没有,当然中国历史上各民族之间有融合也有冲突,比如现在讲岳飞的故事,尤其是在内蒙、东北等地,是一件颇为棘手的事。还有一个重大区别:中国的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在边疆省份,扎堆生活,但美国的少数民族散居在各大城市,也有一定程度的扎堆,但属于混居后的扎堆。民权运动后,美国采取了很多保护少数民族的措施,比如放宽黑人的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用人单位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雇员等;中国的高考也向少数民族倾斜,但其他方面没有听说过有硬性规定。

如果说有规定,我们的重大文艺表演(比如春晚)一定要有少数民族歌舞,而且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少数民族在全中国所占的比例。这是为了彰显我国对少数民族的重视。我一直以为美国的“比例”政策是荒谬的。若硬要照搬整个国家的民族比例,那么,NBA10个球员中得有7个白人,1个黑人,1个拉丁裔,1个亚裔;同理,硅谷的工程师也得如此。那么,本来擅长打篮球的黑人不得不去编程,而本来擅长编程的亚裔人士被鼓励去打篮球,效果绝对会是黑色幽默。

但好莱坞有它自己的思考:黑人从事高科技工作的,的确远少于亚裔,但如果银幕上没有黑人工程师,那么,黑人从小就会觉得工程师就不是他们干的活,因此,好莱坞故意采取“逆向选角”,也可以说是“愿望”(wish fulfillment),用黑人扮演传统意义上不属于黑人的角色,如《真实的谎言》里那个胆小怕事的黑人电脑专家,跟“黑人男子鲁莽”的大众观念故意唱反调。好莱坞银幕上出现黑人总统,要比现实中出现黑人总统早十多年,那时,这简直不可思议,但至少好莱坞为公众做了心理铺垫。

我发现,在放大呈现少数民族文艺的明确意识后,有大致3个发展阶段:一,高调展现少数民族的作品;二,将少数民族元素融入主流作品,但加以渲染,以追求特殊效果;三,打破少数民族和主流社会的无形边界,淡化民族符号。

20世纪上半叶,美国大致处于上述第一阶段。美国最著名的歌剧《波吉与贝丝》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作曲家格什温规定必须由黑人来演。当时黑人无法进入主流歌剧圈,该剧目成了他们唯一能演的主流剧目。但如今黑人歌唱家对它既爱又恨,爱的是它提供了很多机会,恨的是故事其实用了白人视角,对黑人的描写并不真实。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著名的剧团开始大胆启用黑人演员,比如在一个全部是白人的群舞中让唯一的黑人居中,从而制造画龙点睛的效果。在这第二阶段中,纽约的林肯中心上演开幕大戏《埃及妖后》,一向不问政治的艺术总监(欧洲人)居然让黑人歌剧明星扮演克里奥佩特拉。到了八九十年代,美国文艺界慢慢过渡到“色盲”的高级阶段,即不再考虑演员的种族与肤色,仿佛这是不存在的问题。最好的例子是芭蕾舞《胡桃夹子》中的雪花仙子,既有白人,也有黑人,但黑人的出现和排列很随意。一位观众给《纽约时报》的道德伦理专栏写信,说雪花是白的,用黑人是否妥当,自己这样想是否属于有潜在的种族偏见?该报的回答:这是种族偏见,芭蕾不是写实的艺术,白人舞者也没有一个长得像雪花,既然能接受这个假定性,为什么不能接受黑人舞者演雪花的假定性呢?

我并不认为现在的做法是完美的,好莱坞电影中能“随意”出现华人当美国总统吗?(现实中,华人当州长部长都有了。)但上述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为什么重视少数民族,会从强调开始,然后逐渐过渡到淡化处理?所谓“歧视”,即两个人有相同水平,但其中一个由于其民族的原因被淘汰。而歧视少数民族往往是出于偏见,因为该民族的某些成员不擅长某件工作,于是得出结论,认为整个民族都有同样不足。黑人擅长文艺和体育,故这两个领域最容易成为突破口。我们不能说中国绝对没有种族歧视,但我们的确没有制度性的歧视,落实到具体人,恐怕很难说。但据我观察,我国的地域歧视远胜于民族歧视。由于大多数汉族人居住在沿海及中部地区,很少直接接触少数民族,因此,我们很多人对少数民族有一种天生的好奇。好奇不是歧视,但好奇也不是尊重,好奇是建筑在无知基础上的。当我们的游客大批涌入少数民族村寨,你会发现,多数人并没有用居高临下的姿态,但确实有一些人罔顾当地人的习俗,自以为是。这跟一些国人去西方国家旅游时的丑态颇为相似,因此不能说是歧视,只能说是文明程度欠佳。

在提升少数民族曝光的过程中,每当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前面阶段的做法便被认为有所不妥,比如最先是鄙视,发展到尊重,再发展到平等;到平等后,以前的尊重便打上了高人一等的印记,如同最近网民对流浪汉犀利哥的关注和同情。还有,以前美国人用Negro来指黑人是尊称,现在却转成贬义。

大张旗鼓在主流平台上展示少数民族的文化,以现在西方的眼光来看,其潜台词是,这些少数民族是被边缘化的,英文叫做ghetto化,所以才需要特殊的保护和夸大的再现。在一个完全脱离文化环境的地方着力表现一种少数民族文化,最初一定是超常规重视的体现,因为,在常态下,这种文化凭自己的实力很难进入主流社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多数国家都走过了这一步,若继续采用这种策略,如此呈现的少数民族文化便成为了一种符号。

想到这儿,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原来我们自以为着力打造的形象,在别人那里不仅是落伍的,而且在相当程度上起着反作用。我们的民族公园、民族歌舞多半是脱离语境的浓缩和升华,已经被抽空了生养抚育的土壤,所以,它们像一朵朵干花,华丽但干瘪。同样的少数民族歌舞,我在电视上看到和在少数民族的村寨里看到,完全是两种感觉,前者是空洞的,后者是鲜活的。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西方专家反感北京的民族圈,但不反感云南的同类景点的原因。

其实,我们也有“第三阶段”的呈现方式,只是我们自己没注意罢了。藏族小伙蒲巴甲过关斩将,获得东方卫视《加油好男儿》的冠军,节目组打了贫困牌,但没有打民族牌。换言之,蒲巴甲是少数民族这一事实对于他的胜出没有任何影响。这证明一个少数民族的竞争者在一个沿海大都市非常主流的比赛中,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取胜,不会受到歧视。(也有人嘲笑他普通话不标准,但似乎没有恶意。)同类例子还有新疆男孩阿尔法在央视少儿频道受到的欢迎,都可以是潜移默化的宣传,对于警惕宣传的西方人,可能效果更佳。

诚然,关于少数民族的宣传有3个不同的目标群体,一是该少数民族本身,二是本国的主流社会,三是海外。这3个群体的角度不同,对于少数民族题材的知识和需求也不同。我在出差时,发现人以韩红为豪,其实韩红只有一半的藏族血统,而且很少见她以藏族穿戴示人。究其原因,她融入了主流。假设一位汉族作家写了一个纯粹的藏族故事,西方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他是在用汉族文化来替换藏族文化,里面肯定有把汉族意识强加于藏族,或者用汉族视角解读藏族等因素。但是,这个故事若由藏族作家阿来讲述,那么,其可信度就大大增加。但是,在某些地方,如拉萨,藏族和汉族有相当大的融合,双方的了解非常深,这时,很可能汉族作家能写出一流的藏族故事,而且他的外人视角能增添艺术的新意,同理,藏族作家也能写出地道的汉族故事。这时,你会意识到,民族故事必须由本民族作家来讲很可能是一种偏见,不符合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也不符合全球化的潮流,但它是必须经过的一个阶段,不能跳跃。

当朱哲琴演唱原创的藏族歌曲,当白族舞蹈家杨丽萍主演《藏迷》,当阿来成为以汉族为主的四川省的作协主席,当腾格尔走红全国,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例子,却能向海外证明民族大家庭里面没有人为的门槛,只要你有才,你就能跨越民族,赢得全国范围的市场,获得全国人民的欣赏。这种尊重差异但强调共性的表现方法,对于挑剔我们民族政策的西方人,或许是最自然也是最有效的宣传。

责编:吴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