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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一:民法不宜过分商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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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就读大学,注定了赵万一教授的人生轨迹总是比一般人快几拍。从学生到教师再到团队负责人,年轻的赵万一教授身上永远充满着激情。

记者(以下简称“记”):赵老师您好,您是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而且是经济学的本科生,当时考大学是什么情况?您是怎么想到要考大学的?

赵万一(以下简称“赵”):我是1963年出生的,1979年考入山东大学经济学系。我们参加高考那一年,家庭出身、成分等方面的限制基本上没有了,报考还是比较自由的。我出生在农村,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出路就是考大学,当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有学上、有书读。而且我的父亲对我读书一直非常支持,一直鼓励我要好好读书。

记:您提到了父亲对您学习的支持,能谈谈对您的影响吗?

赵:我一直非常感激我的父亲,如果没有他的支持和鼓励就没有我的今天。我的父亲算是农村中比较有文化的,也比较有才气,年轻的时候本来有很多次机会离开家乡,但都阴差阳错失去了。他始终有一个信念,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改变人的一生。

记:您16岁时就考进了山东大学,当时为什么会选择学习经济呢?

赵:我原来在中学时是比较喜欢中文的,当时最想念的也是中文系,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作家。不谦虚地说,我的语文特别是作文一直比较好,在曾经读过书的几个学校中都小有名气。但高考那年,我的语文考得很不好,连80分都没上,但历史考得还可以。最终,我的第一志愿选择了历史。因为当时要求填报两个志愿,在填报第二志愿的时候,凭感觉选了政治经济学专业。但当时大家都熟悉中文系、历史系,甚至哲学系,对政治经济学系则比较陌生。

当时这个专业在全国来说都才刚开设不久,对于中学的老师和学生来说肯定比较陌生。实际上我的许多大学同学也和我一样,在入校之前对自己今后所学的专业也是很不了解的。当时和现在不一样,没有什么人可以给你提供参考,只能凭自己的感觉,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慎重选择专业的问题。

记:那您的大学生活是怎样的?

赵:当时我们国家刚刚改革开放不久,学校的条件普遍比较差,尤其是北方大学的条件更是艰苦,教学设施和住宿条件都不好。我记得刚读大学的时候,学校连个像样的教室都没有,而且屋里都没有暖气,北方的冬天特别冷,通常坐一会儿手脚就冻僵了。其他的生活条件也很差,学校的饭主要是玉米窝窝头,馒头很少,菜主要是土豆和茄子。但是当时的学术气氛却很好,我们大部分学生都是从农村来的,有这个读书的机会很不容易,所以大家都很珍惜。冬天虽然那么冷,但当时几乎所有的同学到了晚上都要跑到教室去看书。

记:赵老师,您当时学的政治经济学,好像跟法律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为什么会对法学产生兴趣,以至于改变了专业呢?

赵:原来山东大学并没有法律系,也没有法学专业,1981年才开始在科学社会主义系中招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约是1981年上半年,我们系邀请到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系的高呈德老师来给学生讲授经济法。高老师课讲得很精彩,本来没安排我们年级去听课,我就和另外几个同学去“蹭”课听,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法律。大家听完都觉得法学比经济学好学,也比经济学有趣,所以就相约去听一些其他法律系老师讲授的课程,从此我也开始比较系统地接触法律。

“我记得读研期间,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吃午饭或晚饭时在宿舍里聊天。我记得有几篇文章,就是通过这种大家一起讨论的方式才有灵感的。有时几个人在外聚餐,就要点花生米、猪头肉,然后要几瓶啤酒,聊到兴奋时,某个人突然有个想法、观点或创意,大家就决定共同搞点什么东西,然后再分分工,过几天就把东西搞出来了。”

记:赵老师,您是学经济学的,却跨专业考了法学的研究生,一定非常困难吧?

赵:跨专业考研肯定有很多困难,压力肯定很大。当时和现在不一样,考研信息不通,也没人能给你提供指导,图书馆里也几乎没有法律方面的书籍。考研复习的时候,根本找不到一本民法教材,好不容易在图书馆里找到一本1958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基本问题》。由于没有其他书读,所以我就反反复复把这本书几乎背下来了。

记:研究生期间有没有哪位老师给您的印象比较深?

赵: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肯定是我的导师金平教授。金老师是我国第一代民法学人,也是西政民法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刚开始我们对他比较敬畏,实际上金老师是非常和蔼的一个人,但在学习上他对我们的要求非常严格。他自己也以身作则,60多岁了还在坚持学外语。金老师思维很活跃,治学也非常严谨,他的言行对我们学生后来的工作和学习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我记得第一次和我们见面的时候,他就要求我们要了解中国的现实问题,密切关注中国的改革动向。这个要求可以说一直影响到我后来的学习和研究。

记:那除了金老师,还有没有其他的老师?

赵:杨怀英老师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她是我们国内婚姻法方面的权威,做事很认真,也非常敬业,60多岁的时候还带队跑到云南德宏、西双版纳等地调查研究少数民族的习惯问题。当时交通条件很差,许多地方路都不通,青年教师都感到吃不消,但她一去就是几个月,获得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调查基础上出版的《滇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婚姻家庭制度与法的研究》一书,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经典著作。

记:您在读研究生期间好像发表了几篇很有分量的文章吧?

赵:我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文章,其中有两篇自己觉得比较满意,一篇是和金老师等人合作的,发表在《法学研究》1985年第1期上的文章,题目是《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在那篇文章里,我们第一次提出民法调整的应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还有一篇是我自己写的,是关于所有权方面的,题目叫《论所有权的权能》,发表在了《法学季刊》,也就是现在的《现代法学》1985年第2期上,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如何对国有财产进行有效管理的问题。受金老师的影响,我也一直把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重点,我的硕士论文也是写这方面的。

记:您觉得读研期间还有什么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