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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到他衣袖上的油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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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歌同居一年后,他的所有缺点尽收我眼里,要数起来简直罄竹难书。这个长相斯文儒雅的男人不是我希望的那种好读书、从读书中找乐趣的男人,他反而是那种没事就挂念着麻将牌,一听麻友打电话来就忍不住要冲锋陷阵的男人。同样,他也没有我希望中的温和细致,嘘寒问暖,在关键时刻能来一句“我爱你”、“我需要你”这类流传几千年依旧时兴的爱情宣言,他大大咧咧,连我们的相识纪念日、我的生日、我每个月“大姨妈”来的日子,他通通记不住。最该死的是,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我需要你”之类的话。吵架的时候,我哭天喊地地说要搬出去,他倒好,要么闷头不语,要么他嘟囔:“要走就我走好了!你是女孩子,这么晚了出去不安全!”他更不是那种我希望的任劳任怨、热情干家务活、对于修理有浓厚兴趣的男人,相反,他除了因为我下班比他晚,他不得不做晚饭外,对家里的其他家务事他一概不理,哪怕是他自己的衣服掉到了地上,他也可以仰脸跨过,然后扯着嗓子叫:“老婆仔(广东流行的对老婆的一种爱称),我那件衬衣呢”如果说,我要的是一个100分的男人,那么项歌的得分不会超过30分。

只要是相貌过得去、对爱情有热情、对婚姻有期望的女人,是不是铁心一定要嫁给一个30分男人答案是:NO。再加上,我在新换到一家离住处比较远的港资公司工作后,便与原来的好友苏敏成了同事。她老是指着我的鼻子,对着我全身上下的穿戴嗤之以鼻:“看看,看看,你还没取得做黄脸婆的资格,可是已经比黄脸婆更黄了!拜托你,不要老是缩在那间屋子里,不要将所有时间都用在那间屋子的卫生上行不行”在她一再教唆下,我开始动了搬出来住的念头。但只不过是搬出来而已,至于和项歌分手,我暂时还没想到。就如好友苏敏说的一样,“男女关系一年,新鲜劲还没过呢”。

没几天,正好赶上公司重新分配宿舍。我作为人事助理,有机会分到三室的套房里的一间。不要白不要,我当然先将靠阳的一间给自己留下了。但是对于什么时候住进去,实在是没有考虑过。

第二天是周六,我10点钟起床将家中的卫生搞了一遍。当我累得腰酸背痛地坐下来想吃点东西时,探头往房里一瞧,项歌先生还在床上呼呼大睡呢,我搞卫生的声音都不能吵醒他。我忽然神伤――如果与他结婚,这便是我以后每一个周末的写照吧那一刻,我下定了决心,今天就搬。

12点,他起床。我已经将衣服、牙刷、毛巾之类的随身用品放进了一个大旅行袋,坐在电脑前玩游戏了。一边玩游戏,一边想着满柜子的书,就下次来弄吧。

他醒来了依然躺在床上,叫我: “老婆仔,你成天忙忙碌碌干什么?睡个懒觉多舒畅!”我淡淡地回道:“以后我就会睡了!”他看着我,叫起来:“肚子饿了,出去吃饭吧!”我还是淡淡地:“我已经吃过了,你自己去吧!”他埋怨我:“怎么不叫醒我一起去吃?”我给了他一个后背,继续在电脑前玩游戏。

待他吃完饭在电脑前坐定,我说:“我准备搬家!”他将“我”听成了“我们”,便头也不回地说:“不要心血来潮了,住得好好的,搬什么啊”“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嗨,你没见还有一些人,每天换几趟车去上班?就克服一下吧!”

我看着他的后脑勺,再一次觉得心碎:这个男人,对待我的倾诉、我的困难就是这样无动于衷,连一句最基本的安慰都没有。我缓缓地说:“那么我一个人搬吧。公司已经分给我宿舍了!我现在就走!”

停了一下,他才转过头,愕然地看着我拎着旅行袋,正准备出门。空气僵着,他的脸色渐渐难看起来,说:“你也不是一天两天想搬了!实在觉得这里委屈了你,就搬吧!”我的泪控制不住,哗地流了下来,低头便走了出去。他没有下来送我。

住在公司宿舍里,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超过5分钟,觉得时间一下子充裕起来。而每个夜晚,更是可以毫无牵挂地去区图书馆,看电影,与同事散步,上美容课。仿佛天地都宽广起来。一直到星期五,项歌打了电话过来:“今天回家吗”我冷笑:“我没有家,哪里谈得上回”他叹气:“不要胡闹了!我们和好吧!”哼,想不用吵架不用认错什么也不用就再一次让我去那个蜗居里做牛做马我依然冷笑:“是想让我去给您做钟点工吧多少钱一个小时”他一时语塞:“不用说得那么难听!”我不依不饶:“只允许你做得难看”说完,“啪”地将电话挂了。

周六的早上,我依例10点钟醒了。伸手往床头一捞,没有我的书柜,当然更没有我向来喜欢的书了。愣了一会儿,打开手机,潜意识里,我还是在等他的电话。

手机一打开,他的电话便进来了:“老婆仔,我在你公司楼下,你住在哪儿呢”满足与惊喜迅速地温暖了我的心,我几乎是翻身便起:“你站在那里别动,我来接你!”

自然,那天他来我宿舍坐了一会儿,最后又变成我们双双回了住处。一见到那么脏乱的屋子,我习惯性地挽起衣袖,开始搞起了卫生。而项歌也很乖,脱下皮鞋,便加入了搞卫生的行动。当屋子又恢复到我喜欢的一尘不染、整整齐齐时,我心满意足地坐在沙发上,叹了长长一口气。

项歌搂着我:“老婆仔,你看费了这么大力气,打扫得这么干净的屋子,却不住这儿,不是不划算吗”我故意抖掉他的双手,冷着脸说:“这不过是我看不惯脏乱而已!”他再搂上来:“好了,不要生气了!其实,你想要我做什么,告诉我不就行了?你不告诉我,我真的不知道你原来希望我一起做的!”我一愣,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我拍了拍他的手:“嗯,以后知道了!”那个周末,我们过得如胶似漆。

周一早上,我们一起出门时,项歌从身后抱住我:“今晚我做你最喜欢的椒盐虾!”我笑了笑,踮起脚在他唇上一吻,算是给了肯定的回答。

一到公司,苏敏打内线电话过来:“喂,今晚上南国影院有新片子!”“什么片”“是你等了整整一年的《魔戒2――双塔奇兵》。去不去”我想都没想:“当然去了!”

那一整天,一有空便在网上查关于《魔戒2》的新闻。至于晚上的椒盐虾,早被《魔戒2》冲得半丝不存。怕被打扰,下班后一进电影院就将手机关了。看完电影与苏敏一路讨论一路余味无穷地走到了宿舍楼下。这时,发现有一个人正一动不动地站在楼梯口,是项歌。我的天,我这才记起了“椒盐虾”与早上在他唇上的吻。

他一声不响地将手中的东西往前一伸,东西到了我手里――是一盒已经冷冰冰的椒盐虾。我抬头看他时,他已经向车站那边走了。我追上去,叫:“项歌,项歌!”他头也不回地跳上车,走远了。剩下我在站台上拼命跺脚,然后骂了起来:“这个混蛋,无赖,都不听人家解释!好好好,你酷,我更酷,看谁酷过谁!”

于是,我连着酷了一个星期。周五下班,我终于忍不住,回家。一路上自己说服自己:“我不过是去拿几本睡前书!”

一开门,一股炒菜的香味扑面而来,是我喜欢的虎皮尖椒。我走到厨房边,探头一看,项歌正在里面忙乎着。他看见我,憨憨地一笑:“回来了做的全是你喜欢的!”我呆呆地站在厨房门边,看着他熟练地挥动手中的锅铲。

他看我不走,走过来,摆动着他长长的手:“有油烟味的,去桌子边等着吃吧!”他衣袖带着风在我脸旁舞动,有一种味道传到了我嗅觉里――是他衣袖上油烟味

我忽然记起,一年前的项歌,连煮个面都要打长途电话回去向自幼宝贝他的母亲或者姐姐请教;风流倜傥,每天穿着雪白的衬衫,换下来就送到干洗店里去。我也记起,一年前的项歌,因为自幼就有父亲的权威与天生的聪明做庇护,所以不思进取,总是还没下班就已经在想找哪些人出去玩;一年前的项歌,气量不大,绝不宽容那些对他发脾气的人……

而今天,他早早下班,去一年前他做梦都没梦见过的菜市场买菜,然后站在厨房里,任凭油烟味沾上了他的衣袖,只为做几道那个从他家里搬出去、爽约还与他吵架的女人爱吃的菜。

我的心酸着,甜着。一年来,我只看到我的付出,我永远只在顶端看着他与我所要求的100分的差距,却从来没有看到过项歌的付出,没有看到,他从0的基础艰难地学起,已经能得30分。

是的,是的,他离100分还很远。但是我还可以继续调教他,趁着有爱情在!

我的声音有点哽咽,叫他一个好久不用的昵称:“老公仔!”上前搂住他的腰。他有点发愣:“今天怎么了”我说:“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我们结婚吧!”他一下子转过身,将我拦腰抱起:“噢噢噢,仁慈的主啊,如来佛啊,妈祖娘娘啊……我的老婆仔向我求婚了!”

(晕死,什么乱七八糟。连个基本的信仰都没有。不行,结婚以后得让他只信一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