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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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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环保价格政策作为一种环保经济手段,在促进环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从优化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完善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等几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我国资源环境价格体系。

【关键词】资源环境;价格;体系;排污权;交易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的需求呈明显上升趋势,资源异常紧缺,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关键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我国目前环境形势严峻,除受工业化加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外,环境经济手段的欠缺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要加速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环保目标,必须重新构建我国经济中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

1.环保价格体系的概念

环保价格体系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建立基于“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为核心理念的价费体系,强制环境资源利用者承担改善环境的责任,它与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置直接相关。从广义的角度看,只要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价费政策,不管是直接作用还是间接作用,都可以纳入环保价格体系范畴。除了与污染物直接相关的价费政策外,还包括环境监测、评估服务,鼓励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一系列价格政策等等。

2.构建环境价格体系的必要性

随着可持续发展的进一步深化,环境与经济问题日益密不可分。运用经济手段扶持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是国际的通行做法。利用经济手段是我国环境政策改革发展新的趋势和方向。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之一就是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3.改革环保价费体系的几点建议

3.1优化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我国资源价格改革滞后,市场化程度不高,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不合理价格体系也一直没能从根本上得以矫正。资源价格长期扭曲,导致资源基础市场秩序混乱,掠夺式开采普遍存在;资源浪费严重,综合利用效率低下;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发展被锁定在资源低价与能力劣势之间的路径依赖上。资源价格长期扭曲,也是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大量的工业和生活用煤是造成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最直接原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我国煤价长期偏低是直接相关的。首先,由于煤炭的价格低,导致大量浪费。其次,这种价格管制抑制了有利于环境的能源结构调整,限制了竞争性的有效供给。依据产业之间的关联性理论,煤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显然给其他的能源产业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煤炭的低价使得环境友好的氢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电能在研制和开发上需要高投入的行业不能健康发展,不利于能源产业向合理化、高级化方向发展。这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价格越低越污染,价格越低越不利于新的清洁能源形式的发展。

3.2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

提高污染物排放成本,具体来说可先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1)提高排污费标准 我国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在一些地方往往因为标准低、收费力度不大等问题,致使企业宁可缴纳点排污费也不愿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的即使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也不愿投入正常运行,其结果是污染没有消减,反而助长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当务之急是全面提高排污费标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根据现行管理方式,排污费调整权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拟将排污权定价权限下放各省,但目前尚未有正式文件。建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将排污费管理权限下放各省,由物价、环保等部门根据主要污染物控制情况,对排污费标准调整后的影响进行测算,制定实施方案,逐步将征收标准逐步提高到补偿治理成本水平。

(2)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改变现行按床位计征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的做法,按照“多产污多付费”原则,根据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特殊医疗机构(如疗养院)以及乡村卫生所、医务所等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的不同情况,采取按床位计收和按重量计收相结合、定量和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地制定各类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理。

(3)选择试点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 近年来,建筑工地扬尘已经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并列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三大源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可考虑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加强污染防治。主要思路是:在征收方法上,考虑按建筑面积计算,并根据不同类型工地所对应的工程调整系数、达标削减系数、区域调整系数和施工期等综合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征收费用用于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监管。由于建筑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较强,可选择先在部分大中城市作为试点,先行实验,再逐步推广。

(4)开征机动车尾气排污费 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可考虑在燃油税开征前,向排气量2.0以上的大排气量车辆和国I标准以下的高排放车型收取机动车尾气排污费。主要思路是:在征收方法上,随油价征收机动车尾气排污费的方法或以汽车排量为基础,并通过行车里程、车辆新旧程度等若干调整系数综合核定排污费标准。所征收费用于统筹防治大气污染。

3.3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建立排污权初始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可以解决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不能通过发展工业的方式发展经济,而通过有偿转让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共同富裕,建成真正意义的全面建设水康社会的目的;体现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树立全局观念;能更充分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水环境容量这一自然资源;能使拥有水环境容量这一自然资源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后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有利于实现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在总量控制的形势下,部分地域发展受总量控制指标制约也越来越大,新建项目控制越来越严,在不增加排污量的前提下,如何实施排污权初始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让排污权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是环保工作与时俱进的需要,也是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体现。目前,浙江、江苏、四川等地已经以采用试点模式建立了排污权交易中心,出台相应的政策,探讨实施排污权初始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环境交易市场化程度仍不高,企业信息不对称,相关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存在严重的价值低估现象。应加快建立与经济规模相称的环境价格交易中心,建立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节能减排技术为主要产品的交易平台,发掘环境权益交易项目价值,推动环境权益交易的市场化进程,以此带动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参考文献

[1]陈泉生.《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伍世安.《基于循环经济视角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探讨》,载《当代财经》,2009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