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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局”合并: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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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机构改革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后改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据报道,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近些年来,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快速发展。随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多种媒体综合发展。这次机构改革就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

针对这一机构改革,网上网下热议纷纷,特别是改名前新部委的名称,引起了网友甚至一些官员的吐槽。不少网民认为,14个字太长,建议学习国际经验,改成合适的名字。有网友调侃说,不如叫“新版广电总局”(“新版”指“新闻出版”)或“出局”(出版总局)。

看待机构改革还当理性,不能被机构名称“一叶障目”。叫什么名字并不是机构改革的实质所在,也不能消解机构改革本身的历史意义与时代价值。虽然之前的名称字数确实不少,但这绝非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两个机构的简单叠加,而是中国文化体制改革中非常关键而稳妥的一步。

“署局”合并,是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质量的要求。机构设置过多,机构之间职责重复、分责不明,是导致监管空白区滋生的主要原因。而将两者的权责重新梳理、科学划分,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无疑是大有裨益。两部门合并意味着真正突破了行业壁垒,有望实现“媒体全产业链”式发展。这有利于统筹和整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资源,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有利于提高文化传播能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构建起现代传播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然而机构改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权力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对相关部门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一方面我国的文化产业管理实行的是多部门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条块分割,利益纠葛复杂,重组不易协调;另一方面改革并不能盲目地改,而应有详细的调研,需要充分的论据来支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诞生也意味着机构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以“二合一”的方式循序渐进,正是“稳重求进”的应有之义。

(北京 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