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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必须激发农民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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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没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失去了持久的原动力。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整洁优美舒适的农村社区不断涌现。但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化,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激发,主体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有待进一步调动。

一、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着力点

(一)农民群众合理诉求有待进一步反映落实。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变化,产生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同时不能否认,群众对村集体的主人翁意识也有逐渐淡化的趋势,党群干群感情纽带出现了松动甚至断裂的倾向,主要表现在:干部对群众的想法和需求不够清楚,对群众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做群众工作针对性不强;群众对村干部信任度不高,一遇上问题就要越级上访;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话语权很少,正当的利益、需求表达渠道不畅。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开放,农民群众思维日趋活跃,平等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和法治意识迅速提升,他们不仅要求维护自身的利益,而且有更多地参与村里重大事务决策的愿望。这些问题矛盾、愿望诉求非常需要创设有效的平台加以解决、进行沟通。

(二)农民群众整体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民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偏低、致富信息和技术缺乏是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我县总人口32.54万人,共有农村劳动力17.06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农村劳动力的84.9%。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普遍较短,文化素质不高,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同时,农村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大部分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严重,留下的多为老小妇孺,被农民自己戏称为“386199部队”。近年来,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转变,大部分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相当一部分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农民在求富、求知、求美、求乐的同时,也出现了信仰危机、价值观失衡、是非观念模糊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适宜的现象,如赌博、封建迷信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村的乡风文明、文化生活亟待加强和投入。

(三)农民群众自我发展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去年我县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其中用于农村各项建设的就达1亿多元,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的能力和空间有限。不少村提出的修路、修桥、修渠道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在县乡两级适当扶持的前提下,让农民投工投劳来解决。但一些村级组织缺乏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不想办法,不谋思路,完全依赖财政划拨资金,给一分钱就干一分钱的活。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期望值很高,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引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没有理清,仍然认为新农村建设主要还是政府的事情;他们尽管能够提出一些发展的意见、建议,但在问题的解决上仍然根深蒂固地依赖于县里和乡里,“等、靠、要”思想较为普遍。许多农民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意识较为严重,甚至“宁可苦熬,不愿苦干”,许多事情还没让他去做,就先说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缺乏“闯劲”。

(四)政府引导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的角色定位还有失偏颇,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包办,对新农村建设包得太多,揽得太宽,造成多数农民持观望态度,形成“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二是放任自流,认为既然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政府只要配合他们就行了。政府角色定位的模糊,加上一些领导追求政绩的私心作怪,导致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形似”而“神不似”的形象:只抓先进典型,不抓落后面貌;只抓表层的,而不触深层的;只大抓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不抓发展生产、民主管理。另外,一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宣传出现了“梗阻”、落实不好,群众没得到实惠;有的政策细化、量化不够,不切实际,操作性不强,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出现了“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二、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对策

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造就新农村建设新气象,关键在于机制创新。从我县的实际来看,我认为,重点要创新“四个机制”。

(一)创新民情沟通机制,激发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一是深入推进“民情沟通日”制度。“民情沟通日”制度为我县首创,被省市领导的肯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好形式”,其主题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活动方式为每月10日左右,在村固定场所,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由村两委负责人主持,村文书(会计)记录,乡镇部门有关领导、驻村干部参与,接待来访群众,与群众沟通,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这项制度推行一年多来,全县各村共反映问题9216个,已经解决和落实8524个,占问题总数的92.5%。农村率同比大幅度下降,2006年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1.3%。民情沟通日制度搭建了干群双向沟通的平台,形成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构建了把握群众思想脉搏、集中群众智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快速通道,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下一步,还要进一步通过开展“百村万户民情走访”活动,建立部门“民情沟通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三评”制度,开通“常山民情沟通网”,等等,来深化这项制度,进一步拓宽沟通平台、丰富活动内容、扩大沟通范围,形成反映落实群众合理诉求的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推行“金点子”征集活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对农村的情况最熟悉、最有发言权。因此,要大力开展“建设新农村,我来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知晓新农村、规划新农村、共建新农村”的热情。由各村两委会在村级活动室、村务公开栏、商店等村民聚集较多的地方,设立“新农村建设金点子”意见征集箱,向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征集新农村建设的金点子。特别是在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全过程中,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谁来办、怎么办等都应征集群众的“金点子”,让农民自己选择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路子,参与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操作。

(二)创新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增强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本领。一是广泛开展“新农民课堂”和“新型农民培训”活动。新农村建设的希望在“智力提升”。新农村建设千万不能“见屋不见人”,要将培养新型农民放在优先地位,按照“农民有用,农民能用,用了见效”的原则,加大力度,提高效果。对目前在乡务农的农民,着重以“新农民课堂”为载体,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要求;对农村初(高)中毕业而未能继续升学的青年,着重以“新型农民培训”活动为载体,由政府“买单”,委托有关机构培训,培养多层次、多样化的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满足“读完初(高)中上职中,打工务农一路通”的需求。在培训方式上,要注意把握3点:①送下去。通过组织科技下乡、定期举办创业致富培训班以及利用远程培训中心、县广播电视网开辟专栏等形式,有计划地向农民输送科技、技能等知识。②请上来。借助各类农民培训载体,经常性地举办一些全县性的就业技能和创业基础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③办基地。通过培育示范户、建立示范基地等办法,为农民提供“零距离”技术指导,让农民能够方便、直观地向身边典型学,从而提高他们的农业技术水平。二是大力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后劲在“文化打造”。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农村的灵魂。“文化打造”就是要通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立足我县特产资源优势和文化底蕴,发展柚文化和石文化,打响“胡柚之都”、“石头之城”文化品牌,构筑柚、石文化交流平台,努力将柚、石的文化元素渗透到每个角落,增强农民的自豪感和凝聚力。要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文化串乡和文艺驻村等3项文化活动,整合民间艺术资源,挖掘和创作一批富有“柚都石城”特色的乡土文艺精品节目。要组建几支常年活跃在民间的特色群众文艺队伍,做到“农民演给农民看”,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组建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象棋等业余运动队和村级有传统特色的秧歌队、龙灯队、农民艺校等,实现一乡一品牌、一地一团队、一周一活动的群众文化建设目标,形成乡风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坚持常年开展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率,以特色、先进文化来影响、陶冶、培养新型农民。

(三)创新民主管理机制,形成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一是创新决策监督机制。要建立群众代表参与制、实施公示制和村民代表表决制等制度,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或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务告知群众,保证村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各个事项的发言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各村在制定3-5年新农村建设方案中,要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真正按百姓愿望办事,由此增强农民群众加快村级发展的主人翁意识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意识。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落实程序、确定范围、规范操作,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愿望化为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实现由“要我建”向“我要建”的转变。二是推行村干部工作承诺监督制度。村干部工作承诺制将村干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农民群众对村干部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评判;有利于村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增强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同时,干部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也会激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每年年初要由村两委会班子发动群众就年度各项工作,包括村级经济发展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民主议事和村干部作风转变等内容进行提议,在对提议内容逐条梳理、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将其全部细化、量化,确定具体承诺方案。由村两委会班子整体分别向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年终由村两委会将承诺完成情况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发挥民间组织作用。民间组织具有地道的“草根性”,是村民的“百姓之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粘合剂”和“油”。要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成为主旋律。要大力培育农村文化类、慈善类、经济类等“面向农村、服务农民、推动农业”的民间组织,实现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如在创业致富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民成立类似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在乡风文明上,引导农民成立类似文明理事会的组织,自觉抵制各种不合时宜的、不健康的旧风俗、旧习惯,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创新引导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一是注重宣传引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农民也不可能坐享其成,必须把农民广泛地发动起来,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让群众去办群众的事情。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越深,参与度就越高,效果就越明显。要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全面动员,深入宣传建设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美好蓝图,引导农民把建设新农村的热切期望转化为实际行动,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要坚持典型引路,挖掘、培育、推广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来示范和带动,让新农村建设的概念从模糊变成看得见的具体形象,让群众看到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以点带面,真正通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带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二是注重政策激励。政策要惠农,从解决农村和农民最关心、最愿意、最容易得到实惠的具体问题入手,真正带给农民实惠。要积极研究制定符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的政策,比如对龙头企业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种植养殖业发展,以及村级组织建设等,从政策层面给予保障,为农村和农民实现自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使政府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又使农民成为投入的主体和受益的主体。政策要入户。一项再好的政策,如果干部不掌握,群众不了解,也就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大力开展“政策进万户”活动。把各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汇总、梳理、归类,汇编成“惠农明白卡”,分发给全县每一户农民,让他们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进一步做好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增加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资金扶持,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