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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媒介宣传及某些误导,使不少孕妇对孕期用药顾虑重重,一些孕妇在未知自己怀孕前服用了一些药物,怕对胎儿有影响,就轻率地做了人流,以致造成终生不孕,后悔莫及;即使继续妊娠,亦忧心忡忡。
还有些孕妇即使有病,也不敢用药。专家表示,盲目的恐惧用药和滥用营养补品药都是不必要的,孕期用药最好及时咨询妇产科医师,误用药物或是在必须状况下完全不用药物,都有可能对胎儿及母体造成重大的伤害。
目前,国际上孕妇安全用药的准则是参照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来进行选择的,药品必须标示怀孕用药安全级数,而这项级数目前分为五级:A.B.C.D.X,安全性依次递减,也就是,A级最安全,X级禁用。A、B级药物,如多种维生素类和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对胎儿无危害或无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C、D级药物,如一些激素类或保胎药,则对胎儿有危害(可能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后慎用。X级药物,如抗癌药物、性激素等,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无益,此类为孕期禁用药。
在不同阶段的怀孕期,有些药品会有不同的安全级数,一般来讲怀孕最初的三个月,即器官分化时期,胎儿最容易受到伤害。还有少数药品在最后三个月或分娩前使用,会造成危险性。
怀孕期间的用药安全,除了考虑药物安全性分级之外,也要注意服用药物的时间点。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须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以查胎儿是否畸形。
如果你在孕期不慎感冒、腹泻、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药。按常规剂量、常用疗程用。专家强调,只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一般都会保证母子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