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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做过很多时尚类的东西,但从开始认清它的那一天起,我就从没喜欢过它。当然,这并不说明我每天蓬头垢面、衣冠不整、穿戴邋遢,相反,每天我都神清气爽、衣冠楚楚地去上班。在决定穿什么衣服之前,我决不会在衣橱前停留哪怕十分钟,我讨厌那种打开衣橱总是觉得没衣服穿的感觉。
姜丰最近新出了一本书《飞一样飞》中谈到她在剑桥读书时的一种感受:在剑桥,物质方面的欲望被一点点荡涤干净,因为物质更多地回归到了物本身的属性,而不是带有价值判断的附加值。比如说,宝马车比福特车好,但是福特足够满足代步,绝大多数买得起宝马的人恐怕也不愿意因此多花钱买宝马,因为没有人因为开宝马而羡慕你。
一部同样反映物质欲望被无限膨胀又被一点点荡涤干净的电影,目前在国内风风火火地上映着,反响不错:女主人公刚从大学毕业就置身于时尚界,一直对时尚的东西不屑一顾。后来,发现置身于镁光灯下的时尚生活并非如外人看起来那么光鲜,于是一个华丽转身,抛弃了得到的一切,重新回到最真实的自我。这就是今年大热的美国影片《时尚女魔头》。
剧中明星云集,宝刀未老的梅丽尔・斯特里普扮演“女魔头”上司,一头银发造型颇为抢眼。斯特里普的演技实在好,中外古今、亦庄亦谐,似乎什么角色都能胜任,从《苏菲的抉择》、《猎鹿人》到这种纯文艺片,她身上似乎有种神奇的魔力,能将所有剧中人烙上自己的烙印,但同时又让你觉得剧中人本身就是这个模样。甜美可人的另一位女主角也是可圈可点,她外形亮丽,尤其经过那些花里胡梢的衣服、饰品、鞋子、手袋等名牌的包装后,让人更觉“人靠衣服马靠鞍”实在是至理名言。
只是后来,女主人公毅然决然放弃名牌服饰和它所包裹下的生活,似乎想印证“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时尚,会更加让你快乐和轻松。
同女主人公有着相同感受的还有拉丁天后詹尼弗・洛佩兹,一个时尚风头浪尖的人物,你想过她铅华洗尽后的模样吗?2005年,她和那个已经很老的帅哥里察・吉尔合演了一部电影《shallwe dance》(又译为《谈谈情,跳跳舞》,片中的詹尼弗舞技超群,秀发飞扬,没事的时候,她总是“伊人独倚栏”,靠着窗边想心事。就是这样一个清淡的女子引起了里察・吉尔的注意,他鬼使神差地开始接近她。故事本身并不精彩,但卸下浓妆的詹尼弗却让人眼前一亮。看惯了浓墨重彩的她,赫然摆脱繁复,蜕变成邻家女孩的清纯,也是别有风情。
记得香港导演许鞍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年轻的时候,不曾想过在外貌上做功课,但是现在,她会染头发,用口红。在香港这个地方,每个人真的很怕自己老,老了便说明不再有机会。
在我看来,香港一直是个很欺老的社会。因为怕老,所以,人们开始想尽办法地年轻,赶潮流。其实,顺其自然,顺势而为是老祖先授予我们的常识。我实在不敢想象,一个70岁的女人依旧喜欢浓妆艳抹,做过拉皮手术的脸上一点褶子都没有,出门必定要长裙、帽子、墨镜的搭配来搭配去的,孩子们一定以为这个婆婆是妖精变的。
好友小A曾是追逐潮流的宠儿,每每跟着潮流跑,后来跑累的小A开始反省。一个月后,大彻大悟的她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时尚生来为人服务,如果你不能成为它的主人,势必就要沦为它的奴隶。
时尚弄潮儿跟时尚苦恼儿其实是一念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