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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男人在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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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在她盛大的爱情里逃跑,可永远也跑不出她的心。

ONE

细雨一直笃信,真爱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它只偶尔出现,一生一次。

19岁,细雨初识唐奈。细雨是校花级的美女,短发,很高,特别瘦。唐奈是校足球队的队长,打右前卫,穿7号球衣。

不知道为什么,高一进校,看见他的第一眼,细雨就爱上了他。那个不羁少年郎,好像一个五彩缤纷的气泡,夜夜随风潜入她的梦。她有一台很旧的海鸥相机,每当他在操场上踢球,她都会挤在一群女生当中,按动快门,捕捉一个个美丽如梦的影像。

他奔跑,射门,挥舞拳头,黑眼睛闪着光。他坐在草地上吸烟,一缕头发跌下来遮住了额头。他帅得让她心碎。

终于有一天,他也注意到她,在镜头前有点小邪恶地冲她大声唱:姑娘姑娘,漂亮漂亮。她好紧张,脸通红,也好快乐,浑身每一根骨头都像在飞。

这是他们爱情的开始,接下来,就是一整个幸福满到快要溢出来的夏天。

每次拉手都会心跳加速。黄昏,并肩坐在公园小山的凉亭里,她正在吃冰淇淋,他忽然温柔地扳过她的脸,用唇裹住她的唇,还有她唇里的冰淇淋。这就是吻,就是吻了,像正午的日光,暖暖滟滟晒得人好滚烫。后来她还是不知道当时她张没张开牙齿。

有一晚,他们在同学家玩,没有大人,少年们唱着歌喝着酒,都醉了,横七竖八地睡在床上和地板上。天蒙蒙亮时,他叫醒她,把她偷偷拉到卫生间。他又吻她,这一次,不光是嘴唇,还有脖颈,锁骨。他甚至解开了她的衣服扣子。再将胸衣往上轻轻一掀,吻就落到了她一对小巧的上。

她知道他想要她,她愿意把自己给他,都给他,只给他,非他不可。她完全是一种慷慨赴义的决心。可是他只挣扎了几下便停止动作,然后许给她一个愿,把第一次留到他们的新婚之夜。

她没有等到那一天,因为夏天结束后,他就不见了。

突然般,仿佛火柴划过磷纸,他在她19岁的生命里失去了踪迹。

TWO

唐奈不在的每一天,细雨都在想念他。

大学毕业,细雨留在上海当了一阵子白领,又跑去贵州山区一个海拔两千米的村子支教,最后,她来到丽江,开了间酒吧,名字叫:两个人。

与唐奈重逢,是在玉兰争相斗艳的早春。细雨在酒吧门外,凑近了一朵拼尽全力怒放的玉兰花,对照相机的微距功能很不满意,终于决定放弃,一转身,看到一个男人在看着她笑,挥舞了一下手中的单反相机,要不要借给你用?

那是他,就是他,深蓝牛仔裤,黑色衬衫挽起袖子,依然那么瘦又泾渭分明,在人海中容易被辨认,被吸引。

她怔忡原地,一时间所有的想念倾巢而出,痴痴傻傻地看着他,想到电影里头久别重逢的恋人,眼泪禁不住掉下来。

夜,唐奈喝着金酒,听着Lacrimosa,慢慢醉了。他说他从深圳来,有十天年假,明天就要飞回去。他所在的房地产公司是大国企,当了个计划经营部的经理,很受赏识前途大好。又打趣一样问她,我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干什么呢?

在等你,在等你中一天天无聊地变老,她认真回答。

你真有意思,他扑哧笑了,像十年前一样,温柔地扳过她的脸,用唇裹住她的唇,还有她唇里的酒。

在唐奈看来,那么长的光阴,默默等着一个完全没有音信的人,怎么可能呢?

于是他将她疾风般卷到沙发上,剥落她衣物,如同蝉蜕。她的身体像一株含羞草,总怕羞地把他顶回来。

他只能轻尝深噬,绵延伸展,化作土壤,让她扎根,又化肥料,催她发芽,再化春风雨露,令她开灿,开艳,开疯。

她发出小鸟歌唱般的声,脸涨得通红,留着长指甲的手抓破了他的背。她的反应激荡了他,欲望如滚滚浊流,扑面打来。他加快节奏,一双大手在她的上翩跹飞舞,奋力将她托至浪花最高处,快乐得翻几个扑腾,旋即满足地落下。

是在用纸巾帮她擦拭身体时,发现她竟然真是处女。他吃了一惊,慌乱点支烟来吸,灌气般大口大口聊以平静。她像天真小女孩一样说,刚刚真的好疼,却又舍不得你停下。他呛了口烟,赶忙说,我先回客栈了。

留下细雨独自蜷在沙发里久久无法动弹,心如刀戳般痛。

THREE

第二天,唐奈按时飞回深圳。

两周后,细雨低价出售酒吧,也去了深圳。

为什么来深圳?因为心不甘,意难平,她仍爱着他。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性格里有着非常倔犟的成分,既然认定了他是她的真爱,这一生,仅一次,她就决不会轻易放手。

爱之火熊熊燃烧,她用双手烤着取暖,火萎了,抱灰烬,也要铺天盖地来相守。

真爱就是一件永远为期的事情。

细雨在唐奈的公寓附近租了间房,一幢上了年头的五层建筑中的一间,又在人才市场溜达了半个多月,找到一份文员工作,这就算尘埃落定了。

每周一次,和唐奈约在一起吃晚饭,回她那儿,做完了他就走,从不留宿。每次她都会挽留,他总说不习惯。她不知道,没有哪个女人可以让他产生共眠欲望。他是顽固的不婚主义者,身体健康,职业体面,从来不缺少女人。每次交往初期,他都要表明自己的不婚观点,仍会遇到难缠的女人。只要上过床,就会往结婚上头想,害得他总是在逃,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从一间分公司逃到另一间分公司。

他不想闯入任何人的生活中,也不想让任何人进入他的生活。

繁华城市,花花世界,太多这样的男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安安全全一个人,只一个人,就一个人。

他迷恋孤独,迷恋得几近病态。

FOUR

春将尽时,唐奈醉酒后在饭店的楼梯上摔倒,崴到脚踝,轻微骨折,打了石膏,在家休养。

本想请钟点工来做饭,但细雨说不用,她更知道如何照顾好他。她每天都来,给他买菜做饭,端水喂药,擦脸洗脚,照顾到无微不至。

那晚,她忙完后正准备离开,外面忽然乌云密布,狂风骤起,雨点噼里啪啦砸下,好似枪林弹雨。她站在床边,管他借伞,怯怯的样子,像一只失宠的小猫,那般可怜,无助。他心一软,让她留了下来。

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他家里过夜的女人。

在微薄天光中醒来的时候,看着身边人,他莫名感到好久都没有过的心安。他想起19岁,那些夏风沉醉的夜晚,他和她并扁在月下的凉亭里,她说起向往的生活:结婚,生一对子女,然后老了,两个小板凳,沏一壶龙井,轻轻浅笑,手拉手去黄昏里散步,洗澡时为对方搓背揉脚。

多少少年情事,只是天空闲了电,她却能够坚持到底。炎凉世间,这样的长情足以打动任何一个陌生人,何况故事里的他。

那晚之后,他和她同居了,很短的时间,短到只有一年零三个月。女人就是这样,当她爱你的时候,她是一个样子,你想要她多好她就会多好。当你开始爱她的时候,她又是另外一个样子,变得只有猜疑和误解,以及霸道。

她开始管他,从穿什么衣服打什么领带,到用完马桶必须盖好盖,睡觉时不能踢被子呼噜不能打太响。她开始翻他的包,查看他的手机。如果他没有按时回家,接受她烹饪出来的美味,就必须接受她的唠叨和盘问。她甚至开始逼婚。

她扰乱了他习惯多年的正常生活秩序,这让他害怕,怕到忍无可忍。终于有一天,在她又因为一件锅铲碰沿的破事生气时。他逃走了,调到成都的分公司,换了手机号,逃得千千净净。

他是一个男人,他是爱过她的,但他不愿再做她笼子里的鸟。

FIVE

第一次,唐奈在细雨19岁的生命里失去了踪迹。

第二次,他在她30岁的生命里失去了踪迹。

然后,细雨回到丽江,重新开起酒吧,并且很快嫁了人,她认了命。

再重逢,已是5年后。唐奈又一次去丽江旅行,带了女伴,21岁的漂亮姑娘,对他来说很安全,哪个姑娘会在这最快活的年龄就性急地想钻进婚姻呢?

他在街头看见细雨,胖了一点,黯淡了一点,正在作叉腰状责骂一个小女孩,应该是她的女儿吧。

他没有走过去,而是选择沉默离开。他想他当初的逃离是对的。

他一直是个不善于袁达的男人,他从来没有敢真正地告诉过她,女人一旦结婚了。就和寻常妇人不再有任何区别。经过琐碎的生活,家务的操持,岁月的磨砺,所有妇人的面目和心扉最终都会如出一辙。

女人,只有在婚前,才是个美人,一个美好的女人。

好像他的母亲,婚前是歌舞团台柱子,婚后一路胖下去,再没有恢复过。而父亲事业越做越大,岁月流逝,反而越采越有味道。母亲开始怀疑,猜忌,不断吵,不断闹,认为他所有晚归的夜晚,都是在宾馆和别的女人干着世界上最肮脏的事。到底把父亲逼出轨了,被她抓个正着,捅了那女人一刀。

那年他19岁,夏天马上结束了,父亲给他办了退学,要带他去法国。临行前一晚,他站在细雨家对面的马路上,直到她拉上窗帘关上灯,他摆摆手,说再见。

然后,他做出决定,他永远不会结婚。

他永远不会将哪个女人带进婚姻,再爱,也不会,永远不会。

唐奈回忆着这些,脑海里不自觉地模糊了细雨骂的那个小女孩的脸,当然,更不能注意到那孩子和他有类似的眉眼。

他永不知道,那是他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