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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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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需要制度创新。以“大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为指引,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领导体制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优化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创新专兼结合的形式,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有别于西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体系。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创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两支骨干队伍,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将两支队伍有效整合,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教育部推动实施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工作。在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在制度创新中实现两者的科学结合和效益最大化。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理念的创新

教师相互兼职比较常见,然而,推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不是一般意义的兼职问题,它有其深层含义和内在必然性。如果我们以旧的理念理解并加以实施,就不能深刻把握问题的实质,从根本上推进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创新理念,以“大思想政治教育”(以下称“大思政”)理念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

所谓“大思政”,就是“相对于传统狭隘的思想政治教育观而言的,它是指从全局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的看法,是从根本上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的方法。”[1]“大思政”理念强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本化、系统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个系统工程,但是,在传统狭隘理念支配下,往往形成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不能产生强大的系统合力。就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为例,两者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队伍,前者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主渠道,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后者以课外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阵地,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基于学科差异和岗位分工,大多数高校把他们作为各自独立的队伍,隶属于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大系统。这种制度设计存在三个显著的问题:一是教育目标不一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注重思想理论素质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注重行为培养,两种教育的目标各有侧重,不能够形成整体推进教育的良好局面。二是教育教学活动不协调。课堂教学不能有效借助于课外校园文化建设的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同样,课外校园文化建设也不能有效借助于课堂理论教学资源开展活动。导致理论教学脱离学生实际,无的放矢,言之无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少有力的理论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缺乏理论自觉。两种教育有时在活动主题、任务、时间、空间等方面也存在冲突。三是力量分散。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配备的编制是1∶400和1∶200。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不能实现这一要求,两支队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现象。

国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般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实施,他们注重环境、社会、家庭系统育人,通过日常管理、宗教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素质拓展等方式进行隐形的思想教育。[2]我国高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因而开展自成体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有其必然性,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全合并的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分工和紧密合作。

基于这种思考,我们以“大思政”理念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一方面,切实改变理论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囿于各自学科的片面现象,打破学科界限,立足于大学生成才的内在要求这一人才培养的全局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切实改变原有的各自为政的现象,打破部门界限,把两支队伍整合起来,互为兼用,发挥整体力量,弥补各自资源的不足。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内容的创新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将两支队伍分属于不同部门,多头管理,不利于统一行动。需要在学校层面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职能部门纳入其中。由学校统一制定教育教学目标、工作计划和任务,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形成全校统一领导、整体谋划,各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领导体制。

建立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不能自扫门前雪,而是分工不分家,将学校统一的工作要求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具体需要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之中,与其他部门精诚合作,主动配合和参与相关活动,全校一盘棋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的创新

纳入专兼结合范畴的教师和辅导员实现双重管理。作为教师,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管理,作为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门管理,做到统筹使用,交叉管理。

为了避免两种岗位职责的矛盾冲突,需要进行精心的制度安排。一是打通两种岗位隔阂,实行岗位互通,即辅导员可以转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晋升相应职称。教师当然也可以转为辅导员岗位。二是确定合理的工作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辅导员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如果不能确定合理的工作量,大量的教学工作和繁杂的辅导员工作会使他们疲于应付,不能够潜心搞好工作。因此,要把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与一般的教师和辅导员区别开来,对于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量进行特别规定。至于如何确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简明的方法,就是直接规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教学时数和辅导员工作任务,使工作总量保持平衡。需要指出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不同的工作规律,要搞好两种工作,需要分别投入大量的劳动。因此,我们不能把专兼结合工作量简单地看做两种工作的简单相加,规定的工作量要适当小于两种工作之和的平均值。考虑到辅导员工作的复杂性,可以将它项目化,并且确定项目的工作量。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根据自己实际,自主选择教学工作和辅导员工作项目。三是明确岗位职责。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既然是双重身份,就要既进行理论教学,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且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只抓其中一个方面而不及其余。考虑专兼结合的特点和特殊要求,建议辅导员工作的岗位职责侧重于校园文化建设、社团建设、理论学习、组织发展、社会实践、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便于优化理论教学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对接,从而使教师避免陷于辅导员工作的繁琐事务之中。

3.工作管理的创新

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由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管理,两部门搞好协调工作,分别对教学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进行教学安排、质量跟踪,提供教育教学保障。教学任务与辅导员工作尽量保持一致,即将辅导员工作所面对的学生的教学工作尽量安排给该辅导员,便于两种工作的全面对接。评价由两部门在衡量“结合”成效的基础上作出,而不是只看其中的一个方面。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形式的创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形式多样,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种形态:

1.教师与辅导员互为兼职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可以是教师兼职辅导员,也可以是辅导员兼职教师,两支队伍之间可以实现互为兼职。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基本形态,通常在教师和辅导员基本素质足够胜任两种岗位职责的情况下采用。其特点是集教师和辅导员两种岗位职能于一身,便于主体自主开展工作。

2.教师与辅导员主辅结合制度

这种形态有两种情形,一是教师主导辅导员辅助型,另一种是辅导员主导教师辅助型。两支队伍之间通过一对一合作互助,共同完成工作。其特点是两种岗位职能由一主一辅两人共同完成。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一种特殊形态,通常是教师或辅导员一方在素质、能力、经验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另一方则相对不足的情形下采用,由强势一方主导,弱势一方辅助配合。

3.教师与辅导员项目团队结合制度

这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宽泛地互为兼职,而是以特定项目为载体,由教师与辅导员组成团队,共同完成工作。这种情形通常是教师与辅导员在精力、能力、经验、特长等方面存在各具特点、各有所需的特殊情况,不便于个体独自专兼结合,从优势互补、发挥团队作用的愿望出发,围绕一个或多个项目(可以是某教学专题、某专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成团队,自主灵活地分工合作。其特点是两种岗位职责由团队共同完成。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两种岗位职责互为兼职的事情,它必然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的变革,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模式、价值观的变革,也必然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和方式的重构。这是基于我国国情的有别于西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必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国炎,陈爱生.论高校大思想政治教育观[J].思想政治教育,2006,(7).

[2] 李志辉.当代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及其借鉴意义[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