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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反贪局长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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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拨通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于琳娜的手机时,她正在北京出差。第二天一大早记者见到了她。说话有力、办事干练,是留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今年43岁的于琳娜,是山东省屈指可数的女反贪局长之一。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多年,从打字员干起,几乎干遍了基层检察院每一个科室的工作。

在她的男同事看来,她善于从女性特有的细腻和视角去突破案件,并用女性特有的魅力去感染和团结同事。

有魅力的女人

《方圆》:见过很多反贪局长,女反贪局长还是第一次。

于琳娜:据我了解,山东省的女反贪局长不超过五个。这让人们总觉得有些神秘,不过,我也是平常人,作为一名反贪局长的工作与其他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

《方圆》:女人做一线的反贪工作,会不会有所不便?

于琳娜:其实我觉得这反倒是我的优势。每当一个案件摆在案头,我先从女性特有的细腻和视角去审视每一个对手,并为他们勾勒出一幅幅草图:纯机关、纯知识分子的比较诚实,“合作”起来相对容易;商场中的比较干脆,不跟你废话。最难对付的有两种人:前一种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愤世嫉俗,任由你怎么办。后一种是五十多岁的快退休的人,瞻前顾后,心事重重。根据不同对手的不同心理,我用不同的方式方法与他们打“心理战”。

《方圆》:看来女性当反贪局长也有自身的优势?

于琳娜:是啊。自从当了反贪局长以后,光会办案不行,还要能管理。目前,在我们院,已经打破科室界限,实行“谁主办、谁挑将”的反贪办案新模式。主办检察官获取线索后,由其在全院范围内挑选办案人员成立办案组,指挥办理案件。

在具体工作中,每当大家都感觉疲劳的时候,我这个反贪局长的“任务”就是多说些笑话,多讲些鼓励,在轻松的环境中攻破难题。在这个时候,我尤其觉得自己是个颇有魅力的女人。

涉农反腐是重头戏

《方圆》:听说,你在上任之初就把工作重点放在惩治涉农腐败上?

于琳娜:的确。我们是一个农业县,农村人口多,也就注定了在农业领域的反腐是我们的工作重头戏。

《方圆》:办理涉农腐败案件的一般方法是怎么样的?

于琳娜:首先锁定涉农腐败易发人群。我把涉农腐败案件的对象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干部,主要是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第二层次为乡镇站所负责人,主要是林业站、民政所、土管所、财政所等所(站)长;第三层次为乡镇干部,主要是收入大、项目多、问题突出的村的包村乡镇干部。

《方圆》:锁定涉农腐败犯罪易发人群之后还要做哪些工作?

于琳娜:那就要做好两个对比。一是纵向做好账务对比。针对乡镇领导、站所负责人和村级干部相互间存在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加之项目审批、资金发放及使用、工程承包和验收缺乏监督,管理漏洞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的现象。我们采取“两头对比、顺藤摸瓜”的方法,紧盯基层站所和村委会,查找专项资金是否被“抽血”。

二是横向做好工程收支对比。当前“村村通”公路、水土治理、抗灾救灾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但在发包和资金的使用上,基层干部决定权大,工程由谁承包、工程监管、资金使用往往由镇、村干部说了算,极易诱发经济犯罪。我们通过对工程量的比较、工程支出的比较,从中发现异常情况。

《方圆》:通过对比之后,如何深入?

于琳娜:最重要的是把住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土地治理、征地补偿等领域这一道关口。比如,2010年3月,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东明县北关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何德文等人在城北路改造工程中,大肆侵吞修路补偿款。

我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社区的账目展开调查。一开始,犯罪嫌疑人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不就是查账吗?不用大惊小怪。但我们本着不放过一笔资金的原则,查证了大量的资金使用的细节。何德文事后感叹:“你们怎么查得那么仔细?几乎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都在你们的掌握之中?”

《方圆》:查账结果怎样呢?

于琳娜:何德文等四人在任居委会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五次私分套取的修路补偿款53900元。2010年3月11日,东明县检察院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追回了所有侵吞补偿款,保证了城北路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就该案,我们又对拆迁补偿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预防对策和建议。

涉农腐败案件的三个80%

《方圆》:办了众多涉农腐败案件,您有没有做过一些总结?

于琳娜:我们曾经针对此类案件从涉案罪名、人员特点等方面,总结了八个特点。

《方圆》:这八个特点中最值得注意的有哪些?

于琳娜:可以说有三个80%最值得注意。

首先是贪污犯罪案件占到总数80%以上。现在城市里的职务犯罪大都是因为有关干部手握实权,权钱交易,形成“一对一”式的受贿,隐蔽性很强。而村干部手握的权力大都是直接针对钱款,例如发放补贴等,不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更多采取直接性贪污的方式。查办时更多体现在账面上。

《方圆》:有针对性的做法吗?

于琳娜:就是把住涉及“三农”资金使用情况,把特殊资金、大额资金的使用从资金的流向上进行摸底排查。例如去年5月,有群众反映说肖某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小麦直补的面积达4200多亩,直接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35万余元。接到这一案件线索后,我认为线索价值较高,案情比较重大,立即展开工作,从而很顺利地掌握了肖某贪污11.9万元的犯罪事实。

《方圆》:第二个80%是什么?

于琳娜:涉案的农村“三大员”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居多,占案件总数的80%左右。他们一般出身于普通农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往往对自己的职务犯罪问题认识不足。面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我常常觉得心痛,如果能够在平时工作中多加强普法和监管,也许就不会有这样多的类似案件了。

《方圆》:既然查办了这么多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于琳娜:有一个趋势非常明显,那就是犯罪方式从个体或内外串通作案向干部群体上下联手共同犯罪转变。

我所掌握的情况是,涉农腐败案件在近几年80%以上都是窝案。记得去年查办的何德文等人共同贪污案以及在这同一年查办的长兴乡李焕堂村两委干部8人共同贪污案都呈现出比较明显的窝案的特点。

这一特点用数字体现为明确。2006年至2009年间,我们所办理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为村镇干部个体单独作案或者内外勾结、伙同村民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作案。但2009年以来,我们所查办的此类案件则多为镇村干部群体内部各自利用职务便利,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