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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国社会性质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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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渤海国因其立国之前所辖地域多系原始部落、建国后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从半原始社会跨越封建社会,学界对其社会性质有封建说、奴隶说、半奴隶、半封建说、原始社会末期说等四种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大量史实分析论述,提出渤海国的社会主体形态应该是封建社会的观点。

关键词:渤海;社会关系;封建社会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2-0022-03

渤海立国之前,其所辖地域多系原始社会部落,渤海取棘辐旧地为主体建立了幅员辽阔、民族杂存的地方政权。建国后,全国各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迥异,社会综合发展极不平衡。渤海仿照封建王朝的唐皇室逐步建立起了相对完备的政治、军事制度。据此,渤海可以说是已由半原始的社会跃进到封建王权社会。但渤海国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使学者们对渤海国的社会性质定性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国内学者大体上有四种社会性质定性说。

其一,封建说。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渤海多仿唐制,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文化和风俗亦多类似于唐王朝,且渤海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因而渤海国应当随唐制统归于封建王朝。

其二,奴隶说。部分学者认为渤海国是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在原始社会形态上发展起来的,其主体经济结构仍然是以物易物,自然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因此应属于奴隶社会。

其三,半奴隶、半封建说。一些学者结合以上“封建制说”和“奴隶制说”,提出渤海国初期是以家长奴隶制度为主,至宣王大仁秀时期(813-830)完成了封建化,才成为以封建君主专制为特征的封建社会。

其四,原始社会末期说。有的学者大胆地提出,虽然渤海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系统,但渤海国总体上是建立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之上,其经济结构按地缘、血缘关系关系建立并一直维系到渤海国亡国,因此其社会形态当归于原始社会末期。

在上述四种观点中,“封建说”渐为多数中国学者所认同。国外学术界对于渤海国社会性质定论之争与国内颇为相似。诸如朝鲜学者多持“封建说”,以朝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渤海史》为标志;韩国学者亦基本认同此说;前苏联学者大多也持“封建说”,如沙夫库诺夫《渤海国及其在滨海地区的文化遗存》中也提出渤海国建立了封建生产关系;日本学者多数倾向于“奴隶制说”。渤海国的社会性质问题之所以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在于渤海国由原始部落直接进入到仿照唐制的独立国家状态,再加上现存的文献资料较少,相应的考古资料尚有待于进一步挖掘,才导致了诸多纷争的出现。判定历史上出现的国家属于何种社会性质,应从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水平、思想文化和科技发展等诸多方面来分析,在缺乏相关史料和考古资料的情况下,武断地对其定性,必然会缺乏说服力。

早在七世纪末期(698),大祚荣自立为震国王,建立了国家,但仍袭旧称。当时的各部有的处在原始社会晚期,营州的粟末人,因受到隋唐王朝封建多元文化的影响,封建化程度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有的部落则向阶级社会过渡,如曾受过高句丽统治的白山和粟末已进入了阶级社会;有的则是高句丽灭亡后流散到东北的高句丽旧部,一部分是封建贵族,一部分是被剥削的农民。大祚荣立国后,笼络起粟末、白山、伯咄、安车骨等各部及高句丽遗民,利用他们中的能人建立起了强大的地方民族政权。公元713年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自此才去之号,始称渤海。对此期渤海国的社会性质应分而视之。渤海国的主体部族是人,中部和东部曾是粟末和白山的聚居地,后来发展成渤海的中心地带。粟末的首领突地稽在隋开皇年间率部由夫余城西北迁至营州,粟末的乌素固部落则居住在慎州。突地稽,唐初赐姓李,其子李谨行官至营州都督、行右卫大将军。突地稽父子与唐朝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居民与唐朝“边人来往,悦中国风俗”。可以说,渤海国初建时大部分地区的管理仍虽以原始部落制为主,但其人民杂陈,很多人曾经历过了封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影响和统治。

渤海的西京鸭绿府曾是高句丽的腹地,丸都(今吉林集安)是高句丽都城,后期的陪都,高句丽一度将其势力推进到了渤海的长岭府、夫余府和涑州府的一部分,以南至南京南海府。高句丽的政权主体应是封建王权。从立国到灭亡的长达700余年的漫长时间里,高句丽通过推广使用铁器、牛耕完成了封建化过程,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高句丽的封建制主要体现在其生产关系之中: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国王,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贵族和官僚各分有部分土地作为食邑,大部分分给农民耕种,农民以户为单位分种国家土地,国家通过征租课税、服徭役等方式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实现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封建主和农民构成了高句丽社会的两大阶级,同时也存有部分奴隶制度的残余,一些地主蓄养奴婢,从事家庭或生产劳动。由于高句丽王室对农民的剥削日益加重,民不堪其扰纷纷反抗,导致高句丽晚期社会矛盾加剧,并盛转衰,最终被唐室和新罗的联军灭掉。渤海建国后,部分高句丽人依归顺了渤海。由于先进文化始终会影响或改变落后文化,可以想见,高句丽后人必当以其封建文化主导后进的部落文化,沿袭高句丽旧制,渐行封建统治之实。

大祚荣建国后,以国王之尊成为最高统治者,由此在全国范围内以王位世袭制和王公贵胄的专权来实施其专制统治。高、张、杨、窦、乌、李是渤海国的右姓望族,位高权重,共同构筑了渤海国的政权核心。部曲和奴婢构成了被统治阶级。部曲原为军队编制之称,东汉时演变成为豪强地主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的家兵。这些家兵一方面从事生产劳动,另一方面保护豪强地主的身家安全,与豪强地主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后来渐渐发展成为家庭仆役,若放归于社会则变成了平民。实际上,渤海国的部曲是指处于各种依附状态下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在经济上又不得不靠租种地主豪强的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奴婢则是专指隶属于封建主的毫无人身自由的男女奴隶。王公贵胄与右姓豪族,农民和手工业者及奴婢共同建构了渤海国的阶级社会。在这个两极分化的阶级社会里,王公贵族子弟身居庙堂之位,整日游手好闲,醉生梦死,挥金如土,过着纸醉金迷的寄生生活。而部曲奴婢则辛苦劳作,开荒种田,渔猎采摘,任风吹雨打,凭主人呼来呵去。在这种强烈的生活对比之下,渤海国的社会矛盾日渐突出,造成了渤海社会两个阶级的尖锐对立。

为了加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封建主不断地利用军队等强制性国家机器来加强其专制统治。渤海国积极向唐王朝学习,组织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社会统治系统。从大祚荣立国起,渤海就开始效法唐朝,多次派人员至皇都长安学习儒家各种礼制’,遣商贾至边市效仿唐人贸易。大武艺时期,更是华风常沐,唐俗常循。大钦茂时期学习唐文化进入高潮,大钦茂屡次遣使求《唐礼》、《三国志》、《晋书》、《十六国春秋》等唐存典籍,同时派专人学习唐代先进的科技生产知识,全盘接受唐代政治制度、经济举措、军事编制等,在渤海社会里掀起了一股“大唐热”。其后历代国王皆袭唐制,中央政权,全仿唐制,设三省六部制加强中央集权;地方行政,亦学唐朝设京府州县之治,统辖地方安康。至宣王大仁秀时期渤海国的地方行政系统和中央官僚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在经济方面,全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农业是社会经济的主体,渤海国的农业中心主要分布在西部松嫩平原、松花江流域的夫余府、鄞颉府、长岭府、涑州,西南部的鸭绿府和东部现在的牡丹江、珲春河、穆棱河的腹地上京、中京、东京和率宾府,以及南部的南海府。在农业生产中,铁器已经得到了普及,在敦化敖东城的宁安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了铁铧、铁镰和铁叉子等农具。渤海国的西部多为高句丽故地,而高句丽早在三世纪时就已经广泛应用牛马耕地,解放了人力。牲畜和铁器在农业中的推广,表明渤海国的农业已经十分发达,农业生产力已经达到很高水平。渤海的手工业在建国后有了一定的发展,建有纺织、制陶、冶矿和造船等部门。纺织业以农业和养殖业为基础,纺织材料主要来自于农民和部曲所种植的麻,动物皮毛和蚕丝等,纺织品主要有麻布和绸缎。高句丽和人都有着悠久的纺织传统,至渤海时期,又向唐朝学习了一些先进纺织技艺,渤海的纺织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制陶业,渤海国城镇的不断兴起,导致治陶烧瓦等原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渤海在原有的治陶烧砖的基础上,引进了唐朝先进的制陶技术,陶瓷业日益兴旺,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越来越精细。在上京遗址中出现了大量的陶器,造型精美,结实耐用,这表明渤海国的陶瓷业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治矿业,渤海的冶矿业发展据目前考古发现主要有铁、铜、金、银等重金属。在敦化、和龙、宁安、东宁等渤海遗址和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的铁器。渤海人擅长于冶炼铁器是众所周知的。手工业的蓬勃发展,使渤海国社会成份出现了新型的雇佣关系,雇主和佣工之间是裸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是封建社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之一。另外,手工业的发展带动了渤海国商业的发展,商业日益繁荣。随着城镇的兴起,以物易物有了固定的场所,市场有规律地分布在市镇中心地带,人们把手工业和农业的剩余产品拿到市面上进行人为规定的对等交换。可见,渤海国当时的商业是不发达的。渤海虽然和唐王朝及日本建立了定期的贸易关系,但那属于朝贡形式的贵族之间的官方贸易,或是朝贡使团附带的民间贸易。渤海通过官方贸易向内地及日本输出的商品主要毛皮、人参、麝香、蜂蜜等特产以及一些麻布、绸等纺织品,输入的则多是一些绢、绫、布等纺织品及瓷器、金银器等生活用品。无论是官方贸易还是民间贸易形式,都是以直接的以物易物形式完成的,还没有发现货币,因而渤海的商业仍停留在商品交换的原始阶段。

在文化方面,渤海国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加快渤海国的文明进程,从建国伊始就积极地汲取唐朝的以儒学为核心的多元文化,并将其移植到本国,成为盛行于渤海国的主流文化。738年,大钦茂派遣使者至唐求写唐礼、汉书等典籍,同时派出大批留学生赴唐朝的政治和文化中心长安学习古今制度和封建文化。学成后,留学生带回了大量的汉文典籍,言传身教,积极传播儒学思想。我们从现存的渤海国史料及出土文物可见大量的儒学印迹。如渤海的政治机构名称胄子监的胄子源于《尚书》,巷伯局的“巷伯”一词来自《诗经》。另外从贞惠公主墓志和贞孝公主墓志铭上都可见多处儒学典故。如贞孝公主墓志上把渤海国王颂为仁均乾坤,明如日月,比肩尧舜禹,堪齐文武王,儒家的仁爱、忠信成为渤海最高统治者追求的最高境界。儒家推崇的三皇五帝等,也是渤海国国君心目中的偶像。渤海国以德、仁、义、信来衡量最高统治者,对于王室妇女和平民女子则要求其贤良淑德,孝顺识礼,规定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将儒学讲求的三从四德全部加给了渤海国的妇女。另外,我们从史料中发现的贵族名子也可窥一斑,义信、诚庆、诚慎、禹谟、高仁、孝慎等等都带有儒家讲求的仁、义、礼、智、信、忠、孝等封建思想的印痕,这说明儒学思想在渤海已成为指导人们思想和行动的准绳。

渤海的政治、经济、文化皆取之于唐,并能因地制宜,变通有制,可见渤海国的各项政务常务皆有理有节,稳步发展。这一整套的社会构成因素基本符合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亦完全符合封建体制,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商业和工业处于不发达状态。此外,在渤海的怀远府、安远府、安边府和铁利府等距离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较远的偏僻地区,渔猎和采集仍然是人们主要的生产和生活手段,虽然个别地方因地方官员的努力,农业有所发展,但仍没有占据主流位置。这些地方的人们总体上还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晚期,或是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为了实现对这些半原始、半奴隶地区的有效统治,渤海的大氏统治集团对旧地实施了因俗而治的办法,实行首领制,以部落为单位,通过首领向国王缴纳贡赋的方式进行渐进式的管理。但渤海国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完全被封建化了,因而我们可以说,渤海国社会的主体形态应是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