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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营改增”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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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金融业的“营改增”势在必行。而银行业又是金融业的核心,银行业的“营改增”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具体的改革方案一直尚未出台,但是改革导向已经越来越清晰。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和繁杂性以及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管方式上有较大差异,所以实施“营改增”会给银行业带来利好,但也会带来诸多困难。本文主要分析了银行业“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对银行业的对策进行思考

关键词 “营改增” 银行业 难点 对策

自2012年1月上海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以来,试点已初步取得了改革效应,试点地区也陆续在全国范围展开,试点行业也扩大至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按照国家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增值税改革的规划,金融业的“营改增”的步伐也越来越近,而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核心,改革不仅会给其带来广泛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一、银行业“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

(一)避免重复征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最终是由获取收入的企业和个人承担,外购的货物不能进行税额的抵扣,这就使银行负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负。而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这样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银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可以进一步打通增值税链条,使得从银行购买金融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

(三)提升国际竞争力

“营改增”可以促进税制结构优化,使银行业更具有竞争力。在我国,只要提供和接受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一方在中国境内,就要缴纳营业税,即金融服务的输入和输出都要缴纳营业税,银行的跨境服务无法像增值税一样有出口退税的政策,使我国在国际化竞争中处于劣势。与国际通行税制接轨有利于推动银行参与国际化竞争。

二、银行业“营改增”的技术难点

(一)征税方法

不论是简易征收还是一般征税方法都各有优缺点,简易征收的改革方式对于银行和征管机关来说操作相对简单,税负变化可以较好地预测,对于银行整个管理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从增值税改革的大方向来说,简易征收对于真正的增值税体系还是存在抵扣链条不完整的缺点,可能会带来对增值税改革的不利影响,简易征收的情况下银行是不涉及抵扣税额的,这不利于银行细分并对外外包自己的各类业务,银行客户也会因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无法实现银行费用相关增值税的抵扣,无法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好处。而一般征税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银行业务复杂、征税范围难以确定、进项税额抵扣等问题。因此,采取何种征税方法也是一个两难的境地。

(二)征税范围

银行的业务复杂多样,既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又有各种衍生产品创新业务,不同的业务在实施“营改增”时需分别对待。例如,传统的贷款业务,从国外的做法来看,普遍采取免税。但免税会使得下游企业的进项税额得不到抵扣。如果对贷款利息收入采取简易征收,其实质还是营业税,对于银行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如果采取正常的增值税征税,尽管本身的增值税率可能提高,但是下游企业的税负可以降低。

对于金融衍生产品收入,这部分收入在银行的收入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但交易本身是没有增值的过程,而且从国际实践来看,金融商品买卖交易频繁,国际化程度高,欧美均将其纳入免税的范围或者未对其开征增值税,所以从提升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鼓励金融衍生品发展的角度来看,应给与一定的免税政策。

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中同业往来业务是不征税的。改征增值税后,是否对于同业往来业务继续执行不征税的政策,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进项税额的抵扣

目前银行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比较单一,一些成本占比比较高的如人力成本,是不能抵扣的。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涉及一些成本占比重比较低的一些电脑设备、服务器、办公用品等。而且有些银行都是由总行统一采购再分配到分行,这样就会导致将来“营改增”后总行层面会有大量的进项税额,所以如何合理有效地将进项税额分配到分行层面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另外,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增值额一般是以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占银行成本很大一块,但是银行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就会影响到增值税的抵扣机制,导致银行税负增加。所以有专家提出可以参考购进农产品抵扣的相关规定,即不需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收入、成本和一定的扣除率来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这样既便于操作,也可以减轻系统改造的压力。

三、银行业“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银行业将会面临诸多的新问题,包括人员培训,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保管和传递等发票相关管理的问题,相关系统的改造和会计处理的变化,这将影响到银行的定价机制、前后台的业务流程等,所以银行将需要花费较大的力量和较多的时间适应。

(一)人员培训

在“营改增”之前银行业一直是营业税纳税人,缺乏对增值税的实务经验,所以可以借助专业人士对增值税的理解和认识。例如,借鉴会计师事务所其辅导其他行业完成“营改增”应对的经验和工作模式,提高应对效率,以保证银行在“营改增”应对过程中不触碰涉税风险。另外,银行的税务人员相对较少,一般分行也没有配备专门的税务人员,而增值税的实务处理比较复杂,直接渗透到日常的业务处理中。因此,一方面需要招募人才;一方面也需要成立增值税专项学习小组,借鉴经验,对法规进行深入和细节性的研究,为即将到来的“营改增”做准备。

(二)业务梳理和系统改造

银行业务大都是通过系统自动处理,如果改征增值税,那势必需要梳理各种业务类型,对不同的业务逐笔进行价税分离,区分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符合增值税的核算要求。这就对银行的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系统改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银行本身的核心系统进行改造;另一种是采用外挂系统实现价税分离。目前由于政策的延缓,可以使原本紧迫的时间变得宽裕一些,给银行更多的时间做准备。例如,有的银行原先可能没有时间进行核心系统的改造,现在可以考虑对核心系统的进行改造。如果觉得核心系统改造困难,采用外挂系统进行价税分离的,现在可以有更长的测试时间,进行各种业务数据的测试,以保障后期运行的准确性。

(三)增值税发票内控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领用、开具、保管、递送、丢失、红字冲销和重开,这些都是银行业之前没有处理过的。而且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防范更是发票管理的重中之重,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被用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在巨大的“抵扣”诱惑下,稍有不慎甚至会引起行政或刑事处罚,是经济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之一。

我国的增值税是“以票控税”,即税款需要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够抵扣。而目前银行主要是使用结算凭证作为客户的对账依据,如果改征增值税后,按每笔业务都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来看,这个业务量是非常大的,而且涉及银行的各个部门,所以要完善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管理机制防范税务风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会计处理

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与现行的营业税完全不同。如果银行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果银行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根据增值税核算原理,则需开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并在其下开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多个二级科目才能完成增值税的核算。按照目前的会计处理,营业税为价内税,在损益表中的各项收入项目核算的金额是包含营业税的收入额,营业税作为费用列示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而增值税为价外税,“营改增”后各项收入项目核算的内容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额,不在损益表中反应。假设银行没有提高定价,那么银行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会下降,增值税税负率可能会增加,从而导致总体利润率下降。因此,银行要积极对应变革对会计处理方法、报表数据、公司业绩的影响。

(作者单位为瑞穗银行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伍唯佳.金融业“营改增”计税方法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5(09).

[2] 傅小梅.商业银行“营改增”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3).

[3] 李瑞红.营改增对银企经营的影响与建议[J].新会计,2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