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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族文化资本化方式的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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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旅游可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的时候,旅游目的地的民族文化就可以成为这种手段运作的对象。尤其是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当经济的发展在追求物质财富的数量性积累的时候,当地人会因为这种经济理性而改变对民族文化的态度,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会因为这种经济理性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特别是当现代性社会也在改变旅游者的经济行为的时候,而当地人在与外部的交往中必然受到现代性社会各种价值观念的影响,从而谋求物质性财富在个人和家庭等层面上的数量性积累。当旅游成为当地社会发展经济的一种路径的时候,民族文化成为这种经济道路的一种资源可以利用的时候,旅游就可以作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一种方式而存在。

【关键词】旅游;经济;民族文化资本化;现代性社会

一、民族文化凸显与旅游经济发展

民族文化的凸显是经济一体化这一背景下所发生的特殊现象,凸显的民族文化是作为潜在的经济性稀缺资源而进行的一种展示,更是旅游这一现代性生活方式所带来的结果。民族文化作为一种经济性的稀缺资源主要表现在它能够因为旅游这一方式的存在而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因。但若简单地认为民族文化的凸显只是为了凸显经济利益的话,那就只是单纯地用经济一体化的普遍性视角在审视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是一种没有意识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这一现象何以在今天的世界各地会如此普遍这一基本事实。现代性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就是追求资本经济的物质财富的数量性积累。这样的经济活动并没有为步入现代性社会进程中的所有群体都带来物质财富,而是造成了新的经济上的不平等。如果说,现代性的社会只是部分人的社会的话,那么,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也必然会处于一个不同步的过程中。这种不平等、不同步的状态,就使得在这一过程中处于劣势的群体积极寻找能够改变这种状态的方式。

虽然优势群体同样可以在民族文化凸显的过程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但这种凸显方式对于劣势群体来说,产生的效用远远超过优势群体。劣势群体在面对经济一体化的时候,特别是能够转化为经济性的资源比较匮乏的时候,就不能按照优势群体的方式去发展自己了。但正是因为发现,凸显自身的民族文化同样可以在经济上发展的时候,这就说明,经济一体化并非是普遍性的经济发展模式,特殊性的文化群体仍旧可以利用这一普遍性的发展方式,结合自身的特色,走出一条不同于优势群体的发展道路。旅游经济的出现,就可以在优势群体和劣势群体之间,形成经济性的社会流动,从而为劣势群体创造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如果说,凸显的只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只是旅游经济,就有可能陷入唯文化论或唯经济论的窠臼,文化的变迁必然是一个包括经济生活在内的各种社会因素的变迁,凸显的并非仅仅只是民族文化的表征,而是把民族文化作为经济形式上的一种符号进行运作,通过现代性社会消费形式的多元化和生活方式的程式化,把劣势群体同样融入到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而旅游经济能够让民族文化所凸显的经济权力转变为现实的效果。

旅游经济发展同样是主体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规则而采取的一种形式。但并非所有的旅游经济都可以为劣势群体带来经济上的实惠。从民族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旅游经济不失为一种民族文化凸显的方式,只不过这种方式是手段和目的共同作用的结果。旅游经济发展是为了追求物质财富的数量型积累,还是注重在人类社会的整体发展中发挥应有的经济权力平等的作用?正如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所指出的:“文化的用途恰是通过树立完美之精神标准,帮助我们认识到财富是手段,是工具”,那么,民族文化的存在与凸显就不再仅仅只是把旅游经济作为财富积累的目的,旅游经济的发展必然存在时间上的连续性结构,具体表现为未发展之前的社会是非资本经济的一种结构序列,个体和家庭可以在社会性的组织结构中拥有自己的位置和角色,并可以通过各种规约修正个体和家庭的行为,并不以经济的单一因素作为划分结构序列的标准。而发展之后,旅游经济就必然以资本经济的理性价值去评判个体和家庭在社会中的位置和角色,从而在空间上造成了个体和家庭相互之间的隔阂。所以,对于在经济发展中处于劣势的群体来说,借用旅游经济的发展模式就存在着社会风险,它有可能改变了原有社会中个体和家庭在参与经济活动时的地位和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族文化凸显不能和旅游经济发展很好地协调,必然会导致两种结果产生。一是一味强调民族文化的特殊性,突出自己的社会体系价值,并将旅游经济作为民族文化凸显的工具,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努力维持自身的特殊性文化模式。二是一味强调旅游经济发展,突出自己的经济发展权力,将民族文化作为旅游经济发展的工具,单纯追求物质财富的积累。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结果也有可能是交替出现的。因为在经济理性的作用下,社会理性或者说个人和家庭的理性,并非是现代性社会中绝对的经济理性所能涵盖的。现实社会中,通过民族文化发展旅游这一现象给予了两种结果交替出现最有力的解释。而从区域性的角度来讲,凸显地方性的民族文化与发展旅游经济就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一种方式。这也就说明,民族文化凸显与旅游经济发展两者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可以互为前提。

这其实含有解释民族文化向谁凸显、为谁凸显的问题。如果没有旅游这样一种现代性的生活方式,即现代人把旅游作为调节现代性生活节奏的一种手段,在主流社会的物质性财富的积累过程中,需要在“另一个世界”里寻求个体人性的解放和精神世界的富足。民族文化的凸显正好迎合了现代人的这种精神需求,并通过旅游得以实现。所以,凸显是双向性的。它暗含着在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存在着旅游这样一种方式,既可以让民族文化传承下去,又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只不过民族文化的这种传承和发展,是需要通过对民族文化进行经济层面上的操作,以旅游为载体,在凸显的过程中实现的。这其实需要在民族文化凸显与旅游经济发展两者的优势互补关系中,确立民族文化凸显的主要内容,正是旅游经济发展所需的经济性稀缺资源之一。因为旅游经济发展并非是单纯为旅游者去创造“另一个世界”,而是在旅游、旅游者、目的地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这其实就需要考虑,在目的地的民族文化中,对经济行为的不同理解。因为旅游经济发展中所追求的物质财富积累同样会给目的地的民族文化带来一定的影响,且有可能会出现物质财富并不能激励当地人,去改变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当地人的经济行为在面对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追求的物质财富这一数量性的积累时,有可能是非理性的。

所以,经济理性不能单纯作为理解当地人经济行为的概念之一。旅游经济发展作为民族经济的一种整体性概念在运用的时候,当地人的经济行为是作为部分性概念而存在的。因为当地人必然涵盖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中,并运用各种手段获得利益的人。这其实可以作为解释为什么民族文化凸显的对象和主体会出现差异这一原因的。先抛开这种差异不论,在为何出现民族文化凸显这一问题上,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族文化凸显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当现代性社会的生活方式成为世界各地人们的主流的时候,非主流的生活方式必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危机感,凸显自己的文化价值而不致灭绝,并保留自己区别于他者的文化特殊性,就成为一些民族最优先考虑的问题。二是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纯粹性的经济利益追求导致这样的理性经济行为与原有民族的非理性经济行为产生矛盾,但若一味排斥,势必更加边缘。于是,借助现代社会中消费的不是商品而是文化符号这一现实,把民族文化作为可以生产和消费的对象,从而参与到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当中。这就需要凸显民族文化并对民族文化在一定层面上进行资本化运作,旅游正好为这种运作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现代性旅游与民族文化资本化

现代性社会决定了旅游的现代性。在旅游者的层面上,从个体角度来说,个体存在本质的人性意义因为现代性生活方式而异化,导致了个体无法在诸如大都市快节奏的生活中寻找真正的自我,旅游作为一种排斥现代性社会生活节奏的一种发泄方式而存在,成为个体反思个体何以存在的方’式。从群体的角度来说,生活于主流社会中的群体,因为社会价值判断标准建立在物质性、数量性的经济财富上,不同的群体因这种财富的多寡而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层,特别是中产阶层,需要通过旅游在“另一个世界”里证明自己生活的优越性,即把旅游作为一种炫耀性的资本。但随着后现论分析视角的产生,旅游的后现代性也通过这种个体和群体的生活方式而在不同层面上发生着变化。约翰·尤瑞(John Urry)就指出了旅游的后现代特点,他认为“旅游属于后现代,因为它特殊地将视觉、审美、商业和流行结合在一起”。旅游也必将在这些层面上对社会产生影响。而在目的地的层面上,从当地人的角度来说,无论其自身的文化生活方式是接受还是排斥经济一体化,其自身都早已卷入这样的进程当中,旅游作为改变他们经济行为的一种手段而存在,当地人的地方性知识与外部性知识必然因为旅游而发生碰撞。如何更好地利用旅游这种手段,从而为民族经济服务,就成为当地人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当地人的社会价值判断标准也因外部世界而影响的时候,当地人努力通过经济行为改变自身的生活状况就变得和外部人一样,具有同样的人性价值追求。

当地人的经济行为最主要的表现为在吸引旅游者的前提条件下,尽可能地刺激旅游者的消费,来获得经济收入,从而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若要使得类似这种经济行为产生作用,必然需要当地人对民族文化进行资本化的运作,即把民族文化作为经济活动中可以投入的资本因素来看待。同时,这种资本又不仅仅只表现为经济资本,更是当地人的一种社会资本,一种面对旅游者的文化资本。而为了经济利益的这种功利性,使得当地人的经济行为更多表现出民族文化的经济资本特性。也就是说,民族文化资本化是当地人参与经济一体化的一种手段,是把民族文化作为一种特殊性的资本进行商品化运作,既满足了旅游者对“异域”的想象和体验,又满足了当地人获得经济利益的愿望。这一过程中就出现两种差异化的“手段一目的”结果:一是旅游者正是因为现代性社会对人的异化而短暂性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圈子,需要在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中寻找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和自我优越感,也就是说,旅游者是为了逃离现代性社会对经济理性的过度夸张,期望在旅游过程中寻找超越经济理性的理性。二是当地人因为在面对经济理性时的孤独无助而需要某种手段去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当地人需要经济理性去改变他们的经济行为,从而能够体验现代性生活所带来的便利。这种“手段一目的”的差异化也就决定了,旅游者必然需要在现代性社会中获得支撑旅游的经济资本,当地人必然需要在现代性的经济活动中获得旅游者的经济资本,两者满足了“需求一供给”这一最基本的经济学概念,从而使得民族文化资本化、商品化成为可能。丹尼森?纳什(Dennison Nash)分析指出,任何旅游体系中的经济都有外部适应的能力,与那些能够满足旅游需求的服务职业有关。如果某个群体把其资源扩张至边界以外,是会改变职业的角色对外部资源的依赖的。对于旅游来说,外部资源就是游客。在经济层面上,对游客的反应就是要当地人提供必要的服务职业去和游客沟通、交流。而随着服务部门的扩大,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和社会。若经济结构与社会组织联系在一起,经济结构在发生变化的同时,其他非经济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们受到旅游的影响,会尽力去适应新的经济方式。但同时,旅游也会引起冲突和不相适应的情况发生,在某些情况下会加剧当地社会的分裂。只是,这种经济行为不能单纯以经济学概念来分析。因为当地人的民族文化决定了其生活方式中的经济行为并不一定是绝对的经济理性,而旅游者在目的地的消费行为也并非完全受物美价廉等消费心理所决定。当旅游成为旅游者的一种炫耀性消费、一种休闲体验的时候,当旅游成为当地人的一种经济收入来源的工具的时候,现代性的旅游和民族文化资本化就在旅游者和当地人之间创造了经济一体化以及“现代-传统”交织的种种可能性。

这种种可能性的出现,离不开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但民族文化资本化只是手段而并非目的。在资本化的过程中,民族文化以何种形态进行展演、以何种商品形式出售,则是由现代性的旅游所决定的。即旅游者是否能够接受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结果、旅游者是否能够在目的地接受当地人所提供的各种消费方式;而当地人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中,又是否认同自己民族文化因为资本化所表现出的差异,其经济行为是否因旅游而发生改变……等等类似的问题都在表明,现代性的旅游和民族文化资本化对于当地人来讲,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特别是经济理性对“投入一产出”的计算方式,有可能会导致只有能够被资本化、被展演的民族文化投入到了经济活动中去,而与当地人息息相关的其他类型民族文化则有可能被选择性地遮蔽了。“尽管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许多行为,可能是那些民族文化拥有者的主动性参与的结果,但无可否认的是,其价值的重新实现,却是依赖于世界性展开的工业文明制度扩张的,这是包括民族旅游在内的诸种民族文化资本化得以展开的现实制度基础。”例如旅游别强调的民族节日旅游,能够被世俗社会所接受,并被夸张地设计为吸引旅游者的一种展演方式;而之前和当地人相关的一些神圣性的、不便被外人感知的祭祀仪式,就有可能因不便进行资本化的运作而不被旅游者所了解。这其实也在表明,民族文化资本化并非是完全的资本化,而现代性的旅游也并非是目的地和当地人在一味的迎合旅游者,两者都是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的。

这样的选择性在当地人选择旅游经济这一发展方式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因为地方性的经济发展是作为世界性经济发展的一部分而存在,不存在完全脱离世界经济体系的地方性社会和群体的经济发展。因此,无论当地人在面对旅游和民族文化资本化的时候如何选择,这种选择也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进行的,只不过,当地人是以凸显自己的民族文化而参与到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的,以便表现出自己在经济过程中的特殊性地位。有时候,民族经济的“边缘性”、“地方性”并非是一种绝对的劣势,而是相对的优势。例如,处于劣势就意味着在民族一国家的构建下,需要中央政府给予更多的政策上倾斜和照顾;更因为这种劣势,处于“边缘性”、“地方性”的当地人的经济行为可以在经济交往中有更大的创新空间和选择余地。从而能够选择民族文化资本化这一路径,并通过旅游去实现当地人对现代性社会经济利益的诉求,这也正是民族文化资本化之所以能够在“边缘性”、“地方性”的社会中更容易发生的原因。

而之所以“边缘性”、“地方性”更容易发生,与这些地方能够成为旅游目的地也是密不可分的。本来类似的地方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是处于劣势的地位,如果仅以经济财富的多寡去评判地方性经济的话,那这些地方只能用“贫穷”、“落后”的字眼去形容,但由于这一评判标准正是外部的旅游者被异化时所排斥的标准,旅游者可以在这些地方寻找到与他自己的社会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例如幸福感、快乐感等。所以,旅游的现代性决定了地方性社会可以在旅游者和目的地两个层面上,充分发挥现代人对异域的各种“想象”,并努力为旅游者营造一种在目的地才能获得的旅游体验,从而让旅游者在视觉上、听觉上、嗅觉上、味觉上等感官体验中达到一种“异域的情怀”,进而在精神上得到一种满足,而这种满足又是旅游者所生活的社会中无法体验到的。这样,目的地通过经济行为为旅游者提供了可以旅游体验的过程,旅游者体验了不同于物质财富积累式的社会风情,并在地方性社会中追求自我的精神财富积累。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又并非是当地人经济行为的二分法,不能单纯认为当地人的经济行为是与物质财富积累绝对的相融,而旅游者的精神性体验也并非是与物质财富绝对的排斥;当地人所拥有的民族文化这一稀缺资源,在对其精神层面所蕴含的资源进行开发的同时,也将会对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产生影响并使得当地人会在某种程度上采取和旅游者所生活的社会一样,追求物质性财富在数量上的积累。例如当地人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饮食的家庭式客栈、旅馆。通过当地人类似的经济行为,凸显的民族文化是完全可以和旅游者在目的地的衣食住行等行为嵌合在一起的,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和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两者是相互关联的。

这种关联的背后就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的结果。民族文化资本化既为当地通过旅游发展经济提供了一种方式,又为当地人经济行为提供了资源支撑。也就是说,旅游者通过旅游在体验异域文化的同时,也是在为当地人经济行为提供一种参照,即何种经济行为是能够为当地人带来经济收入,而且这种经济行为又是地方性社会独有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与资本化的普遍性两种特性通过民族文化资本化,在当地社会中变成了当地人经济行为最鲜明的特点——虽然还是经济理性指导下的经济行为,但这种经济行为已经附着上了民族文化的色彩,且又带有民族文化所特有的非经济理性成份。而这种经济行为又是地方社会通过旅游发展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一方面,它和政治权力结合在一起,通过制度的制定使得当地人以及各种组织能够在政治权力的作用下获得合法性的地位,当地人的经济行为就不再是随心所欲,而是处于政治权力的可控制范围内;另一方面,它和经济权力结合在一起,当地人只是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主角之一,逐利人是不因地域、文化的差异而降低对物质财富的欲望的,旅游经济发展必然将一切逐利人的经济行为涵盖在内,经济权力更多则表现作为平等的现代个体,当地人同样可以像逐利人一样,通过经济行为谋求经济权力。

三、民族文化资本化过程中的旅游

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是民族文化凸显的过程。凸显的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在经济一体化的全球进程中,成为地方性社会和外部社会交往的主导因素。民族文化也成为旅游目的地吸引旅游者的因素之一,这种功利性的运作之所以可能,同样和现代性社会中大众文化的突起以及消费社会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特别是旅游已经成为大众消费的对象的时候,通过旅游,大众不但能够获得精神上的享受,更是对自我社会价值地位的肯定。这种社会价值的判断标准依然来自现代性社会中对人的物质层面上的衡量,同时又具有现代人所排斥这种标准的意味,既接受这种价值判断标准,但同时又对这种价值判断标准产生离心力,旅游正是这种离心力作用的结果。而民族文化资本化为这种离心力提供了可以作用的空间,地方性社会中的个体、民族文化、群体、家庭、权力,与外部社会中的旅游者、消费行为、价值判断标准等因素所产生的碰撞,可以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中得到融合。因为民族文化在资本化的时候,就决定了地方社会与外部社会之间的交往和沟通的方式,而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摩擦和冲突也会因为旅游中,旅游者对非物质性文化的绝对追求和当地人经济行为的物质性非绝对追求而变得不那么激烈,旅游既让外部人了解了地方性的民族文化,同时也让地方性的民族文化走向了世界,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也因为旅游而发生了变化。

例如,丽江古城因旅游的发展,当地人对民族文化进行了商品化的包装。丽江的东巴文化中祭天仪式被一些景点列为展演的节目,这个仪式中的原有宗教色彩以及纳西民族的自豪感被剥离;放河灯是纳西人祭奠亡灵的一种形式,现在则被包装为许愿、祝福的游戏;东巴祭师所用的法器、文字、头饰被制作成各种文化商品出售;寺庙被商业公司买断经营等。特别当丽江是在以“文化遗产”作为旅游吸引力的一种标签的时候,民族文化对于当地社会来说,也是一种文化财富,从而成为一种象征资本。正如亚历山德拉·科瓦尔斯基(Alexandra Kowalski)所指出的:“文化财富可能因此被定义为一种外在的象征资本,可以通过记录和保护而在不断的实践中被管理。遗产所具有的符号资源价值需要调查、记录和保护。实践的逻辑赋予了符号价值,同时也提供了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手段,因为象征价值的发生是伴随着客观化的过程,使一个遗址适合物化处理,同时也适合商品化。对于这种价值生产模式,我将之称为‘文化资本化’。”民族文化以类似这种商业化的形式展现出来,也正说明了,当地人的经济行为在面对旅游时,能够很好地吸收、借鉴外部的经济理性,从而指导自己的经济行为。只不过这种经济行为分散为以个体、家庭、企业为单位,既影响了旅游者对当地民族文化的理解和解释,也影响了当地人对民族文化的认识。这种认识就建立在对民族文化可以进行资本化运作这一层面上,进而意识到自己的民族文化可以借助经济力量进行继承和发展,从而凸显了自身的民族文化。旅游既作为当地人经济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动力因素而存在,从而能够提高当地人的生活水平,选择一种现代性的生活方式;又作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一种方式而存在,这种方式是不再纯粹把民族文化作为过去的生活方式来看待,而是将其作为可以提供给旅游者的一种消费方式而存在。旅游者需要体验民族文化,而当地人就提供这种民族文化,这就说明民族文化资本化过程中的旅游将旅游者和当地人两种不同层面上的经济行为关联起来,旅游者需要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去体现自我的人性意义,以便脱离现代性社会对人的异化;当地人需要一种新的经济行为去证明自身有融入经济一体化的潜力,也同样有共享现代性生活方式的权利,而不是一味陷入保护民族文化、不能资本化的理论窠臼当中。

民族文化资本化过程中的旅游,为当地人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尤其当地方性社会因为经济因素而“被边缘化”的时候,当地人是不会因为自身的经济资源劣势而甘愿接受这种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角色安排的。而当外部社会的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资本可以选择旅游的时候,其实也是个体和群体在利用现代社会的经济力量去改变自身的生活环境以及满足自身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而这种需求和满足对于旅游目的地的当地人来说,同样具有效力。只不过当地人因为地方性社会的经济限制暂时无法满足这种需求的时候,就会努力在自身所具有的资源上发现能够作为资本并投入经济运行的因素。民族文化资本化过程中的旅游,既能够充分利用自身所具有的民族文化这一独特的资源,又能够在消费社会和文化产业的背景下,通过第三产业提升地方社会的影响力。而这样的民族文化资本化在通过旅游进行展示的时候,同样面临真实性(authenticity)的问题。真实性即意味着在何种层面上,民族文化是真实的?如果说,民族文化和社会变迁一样,都是处于流变过程中的,那现在的民族文化,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展现出来,它都是真实的;如果说,当地人在面对旅游者时,民族文化是资本化和商品化后的形态,那这种形态其实包含两种真实性,一种是当地人在面对旅游者时所表现出的一种表演形态,一种是当地人在面对自己时所表现出的一种生活形态,跟迪安·麦坎内尔(Dean MacCannell)所分析的“舞台”类似。他分析指出:“现在社会结构发展的标志,就是到处都是旅游者的目的地。这些地方可以称为‘舞台’,或简单地说就是‘台’,它们都是为了旅游者而有目的地建起来,向游客展示。”舞台的前台是一种表演形态,后台是一种生活形态。而作为旅游者,除了在视觉上追求表演形态的满足之外,也对当地人的生活形态充满好奇。在这种情况下,表演形态和生活形态对于当地人来说,都是一种真实。所以,民族文化资本化之后的民族文化,同样是当地人在当前社会变迁时所表现出的真实的民族文化,而通过旅游在表现这种资本化的时候,民族文化其实已经因为经济而流变了。

只是,这种流变不是现代性的流变,而是传统性的流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传统性标签下的现代性流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旅游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旅游者对非现代性生活方式的追求,这种追求术仅仅只是对“异域”的想象,更是对异域生活方式与自己如此不同的惊奇。因此,只有在现代社会中创造能够满足这种好奇心的“传统”,才能使目的地成为吸引旅游者的目的地。例如民族建筑风格、民族服饰、民族节日等“传统”的再造,类似的行为并不能简单归结为当地人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民族文化资本化是当地人与旅游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地人作为民族文化“真实性”的代言人,经济行为因旅游而产生变化是必然结果,而当地人的经济行为又是处于和旅游者的交往过程中的,他们需要通过经济行为去获得提高生活水平的货币收入,他们需要通过经济行为提高本民族文化在经济行为当中的影响力,他们需要通过经济行为去凸显自己经济行为的特殊性;旅游者作为民族文化的体验者,其所追求的“真实性”必然打上现代性的烙印,在“异域”体验现代性的都市生活方式中所不具有的“真实性”;在地方性社会中体验当地人的知识结构与生活态度,并在体验中感知自己和当地人的差异,从而寻找自我的价值。正如温迪·格里斯沃德(wendy Griswold)所指出的:“重点是思考文化客体的接受程度,我们需要理解这种接受程度,那些源于文化事物的意义,这些意义在嵌入客体自身的时候,或者主体在影响个人的偏好上,都是不稳定的,也是不可否认的。人们的社会结构、对社会环境的偏好、他们的价值观,甚至是他们的认知,对于文化事物的意义来说,都是重要的。”也即当双方各自带着对“真实性”的理解,在旅游的影响下,在经济行为的作用下,当地人和旅游者通过经济理性与经济非理性的相互交织,将民族文化以资本化的形式,推入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这对民族文化来说,既是一种现代性的流变,更是民族文化这一文化事物产生新意义的时候,这种流变既影响着当地人和旅游者的行为,又影响着旅游的媒介作用。

作为旅游的主体,当地人和旅游者是作为两种不同文化中的人而存在的。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之所以能够因旅游而改变,正是因为受到了旅游者的影响。而旅游者在旅游中的各种体验行为也会受到当地人经济行为的影响。这种相互的影响正是当地人和旅游者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而这种交往必然伴随着两种不同文化价值体系的影响。这种价值体系的影响又和双方的经济行为和旅游行为有关。在一定程度上,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其实就是一种经济行为,或者说,旅游者通过旅游这种经济行为表现出自己非经济的欲望。这种欲望就带有对“异域”民族文化的体验,而体验必然伴随着旅游者的各种消费行为。在此种层面上理解旅游者的旅游行为,也就能理解当地人的经济行为也必然表现出自己的非经济理性。特别是当当地人把与自己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民族文化资源投入资本化运作中的时候,当地人面对这种经济理,在与旅游者的交往中,会表现出对经济利益的非纯粹性追求。也就是说,旅游经济所表现出的物质性财富积累在民族文化存在的地方,会表现出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是两种不同文化价值体系中的人在交往过程中才凸显出来的。正是这种凸显,才使得旅游可以作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一种方式而存在,因为这种方式成为当地人和旅游者、地方性社会和全球性社会相互了解、相互融通的可选择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