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计算机信息技术在药房应用中的探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计算机信息技术在药房应用中的探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 目的:探讨计算机信息技术药房中的应用。方法:通过我院未实行电子处方与实行电子处方后的比较,探讨计算机信息技术在药房中的应用。结果:计算机信息技术提高了我院门诊服务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了处方的质量。结论:计算机信息技术提高了我院门诊服务的工作效率,深受患者的好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

[关键词] 信息技术;电子处方;药房

[中图分类号]R857.3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01(a)-167-02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在药房信息管理中的应用发展较快,不断有新系统、新功能模块涌现。通过一些新系统模块的初步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模式也在发生快速变化,越来越多的医院实行了电子处方。电子处方的出现提高了药房药品的管理质量,加强了药品的管理力度,使药房的各项信息和管理工作朝科学的、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为临床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实行电子处方。所谓电子处方,是指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实现的数字化和无纸化处方[1]。电子处方系统按流程包括挂号、就诊、收费、配药四部分。患者到医院初诊挂号时就会在系统中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资料,获得诊疗卡,医师问诊后直接在电脑上开电子处方。患者就诊完毕即可持诊疗卡缴费取药。该系统在我院运行3年多,极大地提高了我院门诊服务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了处方的质量,深受患者的好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2 方法

通过未实行电子处方与实行电子处方后的比较,探讨计算机信息技术在药房中的应用。

2 结果

实行电子处方后与未实行电子处方相比较,有以下成效:

2.1 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患者候诊时间

电子处方系统由于采用无纸化的电子处方,特别是医师应用电脑录入处方和门诊收费采用了刷卡缴费的方式,缩短了患者看病和缴费的时间[1]。患者缴费的同时,药房后台自动打印处方,药剂人员基本可以在患者到达药房前完成药品的调剂,尤其在非高峰时段随到随取,优势明显。药师根据非常正规、清晰的配药单配药,配方速度快。因为有打印的用法清单交给患者,省却了粘贴用法的时间,又可以加快一些配方速度,大大缩短了患者等候取药的时间,保证了工作效率。

2.2 提高了工作质量和配方正确率,减少了药房调剂差错

未实行电子处方旧模式下的手写处方,普遍存在字迹潦草、处方缺项或错误的现象,电子处方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给药师调剂的工作带来方便。

2.3 提高了处方正确率

药房维护的药品信息能及时到达医师的电脑上,所以药品信息正确、及时,医师开方过程是在电脑上做选择的过程,药品的剂量、规格一般不会出错,处方的正确率比手工处方有明显提高。我院实行电子处方后与未实行电子处方比较情况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我院实行电子处方后,不合格处方率大大降低。

2.4 提高了管理效率

药品消耗情况和药剂人员工作量统计是药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电子处方后,药品的消耗可以随时查询、统计;药剂人员的工号输入电脑,工作量情况可以一目了然;以往出现问题时就要查找手工处方,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电子处方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2]。这些在手工处方时既费时费力又难保证结果正确的统计,现在可以省时、方便、正确地完成。医保、保险等政府部门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可以方便地实行实时监控。

2.5 提高了医疗质量

如果医院信息系统配合使用配伍禁忌提示软件,用药安全性则有了进一步保障。

3 讨论

实行电子处方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还可以提高处方正确率。目前,越来越多的大中型医院对医疗服务工作采用电脑网络化管理,一些医院的纸质处方正逐渐被电子处方所替代。由于信息化管理的便捷性特点,医院采用电子处方无疑有很多方便之处,但也引发了一些隐患:

3.1 电子处方尚无明确的法律地位

按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方是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用于疾病治疗的书面文件,具有技术、经济和法律方面的意义。这里所说的合法的处方,指的是传统的纸质处方。目前一些医院使用的电子处方应该不在此列。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传统的纸质处方可以用电子处方来代替[3]。

3.2 电子处方不能反映原始处方的所有信息

住院药房接到的所谓电子处方充其量只是一个药品领取单,这种电子处方连基本的处方格式都没有,反映不出原始处方的所有信息,是一种不合格的处方,药剂人员根本无法判断药物的配伍是否合理、用法及用量是否得当。

根据电子处方存在的隐患,笔者提出完善电子处方的几点建议:

3.2.1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处方必须有执业医师的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医师在录入电子处方后,必须打印纸质处方并签字[4]。

3.2.2 电子处方一般只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没有详细的用法、用量、临床诊断以及麻醉处方要求的患者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这些内容都必须注明在打印的纸质处方上。

3.2.3 规定电子处方传到住院药房后,不经药师依据同时打印的纸质处方审核确认的,不能进入本科药品数量合计(可以改进系统以达到这一目的),以确保药师先审方合格后才能调配发药,药房调剂人员应认真审核药品是否与临床诊断相对应,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3.2.4 电子处方系统可以设计各种合理用药的预警系统,包括可以在HIS系统中嵌入一些软件公司开发的处方自动监测系统(PASS系统)。如果医师开出的药品剂量过大、有配伍禁忌等不合理现象,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甚至拒绝向下执行,这有助于监督、促进医师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朱士春.医院电子处方应用前后的变化及相关问题[J].中国药事,2007,21(3):177-178.

[2]李艳芳,庄华玲,陈飞苑,等.加快确立电子处方管理制度合法性[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6,26(9):1144-1145.

[3]匡玉霞,刘生友.门诊电子处方问题分析[J].中国药师,2006,9(9):862-864.

[4]许惠溢.电子处方的可行性初探[J].中国药房,2007,18(19):1454-1456.

(收稿日期:200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