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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灌凶猛 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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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白色的污水从直径约1米的排污口内缓缓淌出,最先浇灌的是离排污口只有几米远的豌豆田。沿河道下游,一边是不知名的粉色野花开得正艳,另一边则是绿油油等待收获的玉米田。

浇灌完玉米和蔬菜之后,剩余的污水汇入已被电镀厂里流出的废水污染后变成黑褐色的河水,缓缓向下流淌。

这种时常在中国北方多个缺水型城市周边大规模出现的景象,源自一项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的名为“污水灌溉”(下称污灌)的技术。

根据这项技术,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在经过不甚严格甚至完全没有经过处理之后,将径直流入缺水地区的城市近郊农田。因为缺乏配套的防渗渠系的保障,废污水在输送过程中大量渗透入地下水系。

近几年来,地处河岸边的河北邯郸永年县河北铺村的村民已经无法饮用河水,村民卞为民说,大家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购买桶装水,要么为了保证水质量将地下水井打到300多米深。

在这种水源及土壤条件下耕种出来的小麦、玉米、蔬菜等,外观与正常农作物无甚分别,但镉、铬、汞等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的重金属含量却屡屡超标。农民自己不会食用它们,但其流入市场,却不会遭遇任何监管体制的阻碍。

作为保障水资源缺乏地区农业生产的无奈之选,污灌在推广使用半个多世纪之后,面积已超过中国灌溉总面积的7%,但依然处于极少受人关注、技术手段未得以改进、监管体系尚不曾形成的“放任自流”状态。以河北省为例,其污灌始自上个世纪60年代初。近些年来,按照污灌面积大小的全省各地市排序为:沧州>邯郸>廊坊>邢台>唐山>石家庄>张家口>保定……除石家庄、保定等老污灌区灌溉面积基本保持不变,其他地市均有大面积增加。

直至今日,针对污灌面积的增加、具体的分布位置等相关问题,“只有零散的研究,没有谁能说得清楚”。邯郸市水文局工程师郭凤震告诉《财经》记者。

污灌坐大

从1956年起,国家开始倡导使用污水进行灌溉。一年之后,当时的建工部联合农业部及卫生部,开始把污灌列入国家科研计划。

彼时在国家级层面上倡导污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给农业发展提供水肥,二是在处理设施匮乏的情况下给城市污水寻找出路。一拉一推之下,污灌开始得到发展。

1958年“全国第一次污水灌溉农田会议”召开后,青岛、大连、太原、北京、天津、西安、石河子等一些北方缺水的城市,相继开展了城市污水回用试验。污灌区主要分布在城市近郊等周边地区及排污河沿岸。

由于当时城市污水水质成分相对单一,污染物含量少而人粪尿等有机物含量较高,经过污灌的庄稼长势非常喜人,节肥增产效益异常显著,污灌也因此被视做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在污灌技术得到迅猛铺开后,全国范围内陆续形成了五大污灌区,分别为天津污灌区、北京污灌区、辽宁沈抚污灌区、山西整明污灌区及新疆石河子污灌区。此外,苏南地区、南方部分省市也曾经或依然在季节性地采取污灌。

业内将中国的污灌区划分成三大类:北方水肥并重污灌类型区、南方重肥源污灌类型区以及西北重水源污灌类型区。其中,属于第一种类型区的辽宁沈抚污灌区因为发展迅猛,还曾被作为污灌典型向全国进行推广。沈抚灌渠也因此被当地人称为“大米河”“幸福河”。

对于水资源短缺型地区来说,大量采取污灌发展农业,似为顺理成章之举。以天津为例,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河流纵横但严重缺水,海河上游水库众多,水到天津段时已所剩无几,亩均拥水量只有全国的15%。公开资料显示,天津农业年均耗水约12亿立方米,占全市可供水资源量的半数,因为灌溉方式粗放利用效率不高,农业用水实际需要24亿-28亿立方米。而天津每年能够提供给农业的水量,仅为15亿立方米――要么不发展农业,要么只能选择污灌。

天津只是中国北方农田大面积缺水现实的一个缩影,而这也正是污灌发展至今依然无法被替代的基础性因素。据《第二次污水灌溉区环境质量状况普查统计》显示:1979年全国污灌面积为33.33万公顷,1995年这一数字为363.93万公顷,十数年间扩大了十数倍。

此后,污灌面积一度趋于稳定。据学者宰松梅等人所撰写的《污水灌溉的现状与展望》论文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全国污灌面积为361.84万公顷,占全国灌溉总面积的7.33%。

除此之外,来自官方的有关污灌的相关数据的更新,早已止步于十几年之前,内容也仅限于粗疏的污灌区总面积的大小。具体城市的污灌面积、地下水和土壤因此受到破坏的情况,也难以具体计数。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年来随着水资源的紧缺状况日益加剧、水资源不断被污染,污灌已经变得更加普遍。但由于污灌涉及到食品安全等相关领域,故目前国家在公布相关消息时态度异常谨慎,甚至是完全不公布。

另外,因为有些地区只在枯水期采用污灌,也给相关的污灌总面积统计工作带来了大量麻烦,在相关标准滞后的情况之下,有些地方甚至完全无法进行统计。

相关信息的匮乏导致了统计具体污灌区域的困难。《中国污水灌溉与环境质量控制》一书显示:山东、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省市,其污灌面积占全国污灌总面积的86.56%。其中,山东污灌面积为诸省之首。

另据《财经》记者掌握的不完全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河南农业大市开封的污灌面积约占全市灌溉面积的88%;天津污灌及清污混合灌约占全市灌溉面积的66%;山西太原的污灌面积约占全市灌溉面积的50.3%。

利弊急转

污灌实施之初,除了缓解当地农业水资源的紧张局面之外,因为污灌水量较稳定,受季节、雨量、丰水枯水年的影响小,故在保证农业生产时大有裨益。有些灌区甚至因此改变了种植结构,如沈阳市郊原是以旱作为主的一季杂粮区,污灌后形成单一的水稻种植区,粮食产量增加近50%。

如此幅度的增产数字并不罕见。由于废污水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为作物生长所需,可以节省大量化肥,还可以促进增产。据有关研究发现,小麦每公顷可以增产1500公斤左右,约增产20%。此外,因为植物和土壤的吸附作用,污灌还普遍被当成是对污水进行处理的一种手段。

但“大好形势”并未持续多久。早在1974年时,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已经发现:使用工业废水多年的沈阳张土污灌区的大米遭到镉污染,糙米镉含量最高达到2.6毫克/千克,后来米质差到完全不能食用,只能用来制作浆糊,而张土污灌区也只好改做开发区。

“过去城市里污水杂质很少,有利于庄稼的有机物质较多。但随着城市生活的复杂,利多弊少发生了逆转。”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告诉《财经》记者。他表示,在污水里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日益超标的情况之下再进行污灌,已经明显弊大于利。

目前污灌水源有二:一部分为经过污水厂处理过的城市生活及工业废水。而在没有条件对污水进行处理的地方,污水则直接流入了农田。

以河北省为例,虽在2004年时该省污灌面积已达15.98万公顷,但同期全省污水处理率尚不足40%。近些年来,虽然中小型城市的城市及工业废污水总体处理率提升迅猛,但总体仍处于极低的水平之上。

截至2007年,全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63%,乡镇企业的污水处理率还要低得多。

在缺乏必要的污水预处理前提下,直接进入农田的污水水质堪忧。而按照目前的相关管理体制,污水排放归环保部门管理,但其也只是抽查这些污水是否达到污水排放标准。至于水质是否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则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超标后的污灌水造成土壤和作物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并通过有害气体、病菌、虫卵等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财经》记者在北方一些地区的农田调查时发现:污灌时本应使用防渗渠进行渗漏,但使用防渗渠的地区寥寥无几。各地农田大部分使用的都是土渠,防渗效果极差,极易渗漏,殃及地下水。而农民则在缺乏具体指导的情况下总结出了一套土办法:如果感觉水质太差,就把水抽上来沉淀一段时间之后再浇地。

污灌水的主要污染来源为重金属,随着污水进入土壤――主要是40厘米以上的土层,不易转移也不易被微生物分解,就如同墨汁滴入清水中,浑然一体,难以剔除。

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显示:目前中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而据农业部此前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显示:在约140万公顷的受调查污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

从世界范围来看,现有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法仍大多处于试验阶段,真正成熟的方法很少。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告诉《财经》记者,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相比,土壤修复的代价非常昂贵,如化学淋洗技术处理污染土壤每方土至少需要200美元,焚烧处理则每方需要150美元以上。

这还不包括挖填土方和运输等前后端的工程费用。在缺乏资金的前提之下,目前中国开展土壤修复的地区寥寥无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导致的农作物重金属累积超标,从表面上无法辨别,但进入食物链后对食品安全影响巨大。

2007年时,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刘殿武曾对石家庄污灌区的疾病死亡率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污染物通过地下水、农作物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对健康有较大影响。

调查通过对比1984年的调查资料发现,污灌区的人口死亡率要高于清灌区,恶性肿瘤的发病率也呈现上升趋势。

“多头不管”

污水本不该变成祸首。美国等一些国家的污灌比中国起步更早,因为合理的实施及监管措施,并未造成如中国一般的后果。

以色列更是后来居上,该国大约有三分之一甚至接近一半的农业用水来源于污水。但这些水都经过严格处理,重金属含量大大降低,达到了安全使用的标准。

污灌水质问题早已引起关注。在1974年的全国污灌会议上,来自沈阳的专家就已经郑重提出:污灌必须有条件,农田不是垃圾堆,不能不加限制地污灌。而早在1961年时,相关的《污水灌溉农田卫生管理试行办法》就已经出台,但和后来的诸多法规一样,这个办法并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眼下,地下水的污染及防治日益提上议事日程,与之相关的污灌却仍处于少有人关注的地位。近些年来,污灌区的总量虽在不断增加,但相应的理论技术研究及监控、管理体系却日益陈旧,污灌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在1985年时,农业部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试行),并于1992年和2005年两次对其进行修订,现行版本对汞、镉、铬、砷、铅的含量都有要求。

但监管体制的缺位导致了此标准的执行效果令人堪忧。具体哪个部门来监管农田灌溉水质,如果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污水灌溉会受到何种处罚,目前并无相应法规进行约束。

不仅如此,和美国、以色列等国相比,中国的污灌标准显得太简陋。如以色列就规定,即便是经过处理过的污水,也不能用于灌溉直接用于食用的农作物,只能用于灌溉高尔夫球场及林地等。

而在中国,不仅可以针对小麦、水稻等进行污灌,水果蔬菜也可以进行污灌。虽然在相应的技术手册中提及播种前及收获前应禁止污灌,但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无人遵守。

不仅如此,相应的有毒有害物质在上市销售的污灌农作物体质的残留,也根本没有任何检查制度。

“河北有5万多个村庄,2000多个乡镇。量大、地广,农业污染特别分散,千村千样,所以污灌治理有点超前。”河北省环保厅一位官员日前公开表示。

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之下,与污灌管理相关的有环保、水利和农业等多个政府部门,但其在任何部门中都属于边缘问题。“说起来好像是都在管,但现实就是个‘三不管’。都关注污灌,但实际上是谁都管不到位。”冯广志对《财经》记者表示。

来自业界的相关建议并不少见,大多集中于提高污灌水质标准、建立污灌制度并严格执行等。“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找一些中小城市进行试点,采用成熟、实用的技术,花钱不多,效果很好。”冯广志建议说。但他也提醒,“要看我国的具体发展阶段。在饮用水都不达标的情况下,要求灌溉用水达到欧洲水平既不现实,亦不能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