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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名教授“闪婚”,24万元岂能征到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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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是当代年轻人玩的时髦。92岁高龄的刘时高老人却也“闪”了一把。

刘老是武汉大学教授,中国测绘界的名流。1999年,他以84岁高龄与妻子离异,八年后,他又面向社会征婚。于是,发生了这个并不轻松的故事……

知名老教授征伴侣

1915年生于福建福州的刘时高,17岁考入同济大学德文预读班,21岁进入同济大学测量系。1948年赴美留学,后进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攻读应用科学硕士学位。

1950年,他到加拿大测量局工作,以第一个进入北极的中国人的身份抵达北纬71度的磁北极。在这里,他以自己的名字与女友的名字将两个未名湖泊命名为“玛丽・麦克利孟湖”与“刘时高”湖。

1952年,刘老回国执教于同济大学,1956年调武汉大学。与此同时,他与异国女孩的爱情无疾而终,后与同学好友的妹妹结为夫妻。之后,他经历着工作、退休以及婚姻解体。

刘老与前妻共育有两儿一女。患精神疾病的儿子是长子,生于1954年,1973年患病。

自从儿子患病,刘老一直分担着照顾儿子的重任。1999年11月底,出于种种原因,刘时高教授结束了与妻子40多年的婚姻生活,与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住在一起,过起了孤独的晚年生活。

2007年春节过后,已是92岁高龄的刘老再也不愿过这种苦不堪言的日子,他将儿女召回家中,试探性地向儿女们说出了自己想再娶的想法。儿女们有些惊讶,但还是理解了父亲,点了头。

随后,刘时高在武汉一家报纸上,登出了自己的征婚启事:“高校老教授征人生伴侣,她温柔贤惠,年龄在55岁~70岁,高中以上学历,爱好音乐、写作,最好能懂电脑与外语。”老人同时承诺:“如果自己先于女方离世,家中财产,包括位于武大校园里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将留给女方及病儿,以保证他们的生活。”

时仅18天的“闪婚”

启事刊登不久,就有不少女性纷纷前来应征,但刘时高老人一直没有找到他心目中的合适人选。

2007年11月14日,校园内一位熟悉的女环卫工,给他送来了两瓶葡萄酒和一封信。信上写道:“刘老师,自从您在报上征婚之后,我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进展,更有心来到您身边照料您与您儿子的生活。我想,您的家真的太需要一个女人了。希望我的真心能够换来您晚年生活的幸福。”信的末尾,还留下了姓名与电话号码,并说,如果刘老有心,可以随时联系。

当晚,刘老按照那号码将电话打给这个叫曹秀娟的女人。

11月16日,在通过三次电话后,刘时高老人约见曹秀娟。曹秀娟身高1.70米,长相甜美,虽已51岁,但仍不乏女人的风韵。初次见面,她给刘老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之后,两人再次约见。到第三次,11月18日晚上,两人谈过一会儿后,曹秀娟并无回去的意思,于是,她就留宿在刘家。

这天晚上,曹秀娟告诉刘老,她原是湖北宜昌制药厂的工人,丈夫去世已20多年。2000年,药厂改制,她失去了工作,只好来到汉阳开了家食品店。虽然赚了不少钱,但自己还是形单影只。她心目中的好男人,不在于年龄、金钱与地位,主要是心好、有责任感、有品位。而现在,教授您,正是我企盼已久的人。

一席话,让老人似乎浸在了蜜糖之中。此后,曹秀娟每天下午或晚上来到武大校园,陪陪刘老,但必定在次日8点半左右离开,坐车回汉阳。

2007年12月3日,在武昌区民政局,刘时高与曹秀娟登记结婚。

24万元被“借”

登记回来,刘时高很高兴,他拿出2000元钱,让曹秀娟购买了一套衣服,以作纪念。

婚后第11天,即12月14日下午,曹秀娟从汉阳回来。一进屋,就靠在刘老身边说,马上到年底了,公司急需周转金,可她外面的债务一分钱也没要回来。如果刘老现在手头有钱,就先借给她应急,她会尽快还本的。

妻子开口借钱,哪有不借的道理?刘老连要借多少也没问,就去抽屉里取出七本存折全给了她,告知其密码。

七本存折,共有人民币24万元,是刘时高此生的全部积蓄。可存折拿走后,刘老感到奇怪的是,曹秀娟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刘老开始警觉起来。

他向曹秀娟提出要回存折。曹秀娟还了他六本存折。但是,此时每本存折上,都已不剩分文。

未归还的一本,是工行的,上面有10万元存款。刘老讨要,曹秀娟说过几天给。

几天之后,刘老再打电话,她连电话也不接了。

刘时高一时心急如焚,血压升高,病倒在床。这时,刘老的儿女才得知老爸已再婚,并且,24万元积蓄被“借”。

难堪的结局

次日,刘老的儿女来到汉阳,对曹秀娟的真实情况进行了解。此时,他们发现,曹秀娟根本没有公司,只在汉阳开了一家副食品店,且该店因故于2007年10月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8年2月13日,刘时高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08年5月8日,汉阳区人民法院在进行相关调查与审理后,对此案进行判决。法院认为:刘时高与曹秀娟之婚姻系自主婚姻,受法律保护。现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刘时高的离婚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24万元人民币系刘婚前财产,应属他个人所有,曹秀娟应当返还。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曹秀娟于本判决之日起30日之内将人民币24万元返还刘时高。

然而,法院判决至今,刘时高老人并没有收到曹秀娟的还款。与此同时,曹秀娟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有关法律界人士分析,曹的上述之举,意在利用法律对诉讼期限的规定,有意拖延时间。因为,刘时高老人毕竟是93岁高龄,加之这一场婚姻变故,很难说能挺到什么时候。到时,曹秀娟就能以妻子的合法身份,分享这份财产。

一场征婚,原本只想晚年多一份安宁与温馨,不想,却换来一个如此难堪的局面。这是老教授刘时高万万没有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