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沿海游艇安全监管对策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沿海游艇安全监管对策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 要:在分析我国目前游艇安全监管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监管对策及建议,以规范我国的游艇安全管理,确保游艇水上活动的安全。

关键词:游艇 安全监管 法规

游艇产业被称为“漂浮在黄金水道上的巨大商机”,并成为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游艇行业的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内地各省份城市都进行了游艇产业规划和码头俱乐部的建设。以温州为例,现有游艇和摩托艇97艘,洞头东港奥博休闲中心游艇俱乐部、瓯江明珠游艇会所、苍南海口游艇休闲度假中心均已动工兴建,游艇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在游艇产业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 国家也加强了对游艇的管理。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国家海事局印发了《游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另外浙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等也相继颁布了游艇安全监管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非平衡安全监管与游艇行业发展的关系,加强游艇的安全监管工作等取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游艇行业的起步较晚,目前游艇安全监管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我国游艇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游艇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

2008年颁布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为游艇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有效依据,但部分条款规定的过于笼统、宽泛,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游艇的签证、航行、停泊、游艇俱乐部的安全管理等。

2、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由于游艇行业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大批执业者的进入,虽然我国《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但据实际调查大多数游艇执业者几乎均未接受相应的水上驾驶培训以及海事安全知识的教育。以温州为例,辖区现有游艇和摩托艇97艘,有游艇驾驶员证书有5艘,有摩托艇驾驶员证书的19艘,无驾驶证的75艘,其中无驾驶证的约占77%。

3、从业的培训监督不规范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对游艇操作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具体操作不明确,各地做法也不相同。现有的培训机构大多只注重实际操作,轻视理论知识教育。《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配备也没有明确要求。

另外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对游艇操纵人员取得适任证书后的实际适任性仍然缺乏持续有效的监督,对游艇操纵人员适任证书有效期内的日常培训、应急演练、知识更新、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和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基本缺失。

4、游艇专属水域(航线)匮乏

由于游艇产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游艇目前只能在海事机构批准的小范围内驾驶,没有为期制定和开发专门的航道或游览观光航线。因此,使得游艇在某些以商船为主的港口不得不与商船共用航道,大大增加了船舶航行的危险性。

另外,随着游艇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游艇的锚泊水域、跨境、省、市专属航线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测定游艇旅游专属航线和对游艇观光、锚泊水域进行合理有效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科学规划审批游艇专属航线、划定功能海域,是游艇安全监管面临的新课题。

5、游艇动态监管基本处于空白

由于游艇船型大都较小,雷达系统对水上活动的游艇难以识别,但目前没有关于游艇安装AIS的强制要求,船位报告制度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游艇俱乐部及主管机关无法对游艇的活动进行有效的实时监管。

游艇安全监管对策

1、完善游艇法规建设

游艇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目前国内仅有《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等少数法律法规对游艇实施安全管理,而游艇码头的建设、游艇俱乐部的管理、游艇培训机构的管理、游艇相关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细则仍未出台。建议结合目前游艇监管的实际情况及国外的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游艇安全管理规定》配套相关法律法规,为游艇的管理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

2、加强游艇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管理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游艇操纵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体系,对游艇操纵人员培训考试内容进行统一和规范,重点要加强游艇操纵人员航海知识、实际操纵、避碰规则、水上应急和良好的驾驶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另外应加强游艇操纵人员的定期知识更新与培训、应急演练等,并将游艇操纵人员的管理纳入船员管理范畴。

3、推行游艇操纵人员见习期制度

建议参照川渝管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的做法,设置游艇驾驶人员的见习期制度,规定必须在见习期满的操纵人员指导下见习航行一定时间或次数,以确保其实际操纵技能、航行经验和应急能力提高到足以帮助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进一步确保游艇水上活动安全。

4、建立游艇操纵人员违法记分制度

对游艇安全可以借鉴船员管理的做法,建立游艇操纵人员管理系统,在该系统中记录违章船员受到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分,加强游艇操纵人员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于一定期限内违法计分超过一定限度的操纵人员可采取暂扣证书、吊销证书等措施,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操纵人员可采取限制或禁止再次取得操纵人员证书等措施。通过建立这种游艇操纵人员安全管理跟踪制度,加大对游艇水上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和督促游艇操纵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减少违规行动这一重要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游艇俱乐部的管理

建议根据游艇俱乐部管理的游艇、游艇操纵人员的数量及航行区域的环境特点,按比例确定专职管理人员的最低配员要求,安全监管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

参照高速客轮公司的SMS,督促经营游艇业的公司、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主管机关定期进行SIM审核。

明确规定对游艇俱乐部实行海事监管定期检验制度,重点对其确保游艇安全和防止污染能力以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验。

6、明确游艇安装AIS设备的强制要求

由于游艇船型小,在雷达监控下经常无法识别,同时游艇上又未强制要求安装AIS,导致在游艇实时动态监管方面存在严重的盲区。一旦游艇驶离码头,便淹没在茫茫海上,基本完全消失在海事机关监控视线范围内,其违规行为很难被发现,难以做到对其水上活动的实时有效监管。建议强制要求游艇安装AIS设备,通过该设备将游艇的位置和动态置于主管的实时监控之下,加强对其水上活动的监管和指挥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游艇航行中的违规行为。

7、建立安全信息库和信息平台

水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要经常收集整理有关游艇发展的资讯信息,建立安全信息库和信息平台,及时为游艇提供气象、通航环境情况、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动态等安全信息,为游艇提供安全服务,提供游艇推荐航线及航行安全建议。建立政府、企业、游艇等各级遇险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除政府提供的应急资源以外,建立社会应急资源库。水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要经常性地指导游艇经营公司和驾驶人员建立游艇安全应急计划,开展应急演习训练。

(作者单位:温州市港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