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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成肉身》看狄金森诗歌中的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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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狄金森是十九世纪美国女诗人,现代派诗歌的先驱,她的诗歌风格别具一格、内容离经叛道,与19世纪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她的1651号诗《道成肉身》(A Word Made Flesh)是对语言力量的肯定和颂扬,对传统宗教观念的挑战。

关键词:狄金森 诗歌 语言的力量 上帝 现代性

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是与惠特曼齐名的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她自青年时代以后所过的与世隔绝的生活给她带来了“阿默斯特修女”的雅号。虽然她从小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长大,但却选择了背离传统宗教,保持个人思想的独立。她是现代派诗歌的先驱,她的诗歌风格别具一格、内容离经叛道,与19世纪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在当时读者眼中显得离奇古怪,但却符合现代诗歌创作的手法,极具现代主义诗歌的特点。她一生共写了1775首诗,但在她生前只有七首诗被朋友从她的信件中抄录出来发表。

直到美国现代诗兴起,她才作为现代诗的先驱者得到应有的认可,她的诗歌也在中外文学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与她的成就相比,对她的研究仍略显单薄。尤其是在中国,狄金森诗歌研究还只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狄金森诗歌的汉译数量也不多。

本文在对狄金森的1651号诗《道成肉身》(A Word Made Flesh)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从宗教文化的角度,对狄金森诗中的宗教内涵予以初步分析,剖析她的宗教观和她对尘世语言的钟爱,阐述出其诗歌的现代性

狄金森把一生奉献给了诗歌,诗歌就是她的心声、她的“呐喊”,写诗对她来说既害怕,又必不可少。她通过写诗来探索自己的意识和内心世界,记录人世间的悲欢,解读世间万物,赞美大自然的神奇。

狄金森敬畏字词,因为在她看来语言就是生活,语言给了她体验生活的形式和内容。字词让观察变得具体,语言使情感和思维变成可能。

狄金森的1651号诗《道成肉身》是对语言力量的肯定,其中的含义就是语言是神圣的。这首诗颂扬了语言神奇的、超凡的力量。

A Word made Flesh is seldom (道成肉身不常有)

And tremblingly partook (颤抖着分享)

《约翰福音》里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上帝的话,在英文中用首字母大写的“Word”(字词)表示。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子,是道的体现,但他又是肉身,是圣母圣灵感孕而生的人子。他要布道,就得用“本地化”的语言,于是道(字词)必得通过血肉方得以传达给尘世,俗人们必须以血肉的感知领会道(字词),被道(字词)的光明照亮内心,从而肉身成道。

“道成肉身不常有,分享者在颤抖”是因为感受这种神圣和力量是一种既珍贵又令人敬畏的经历。使用每一个有力的字词都是神圣的,因为人的思维不是每天都能用字词表达的。每用一个字词就像品尝到圣餐里的美酒一样,敬畏之情油然而生,正是这种感觉让人颤抖。当然这种颤抖也和人的欲望、世俗的欲望有关。但没人把这种经历说出来:

Nor then perhaps reported (无人道出)

But have I not mistook (如果我没弄错)

Each one of us has tasted (我们每个人都曾品味过)

With ecstasies of stealth (带着隐秘的刺激)

The very food debated (为我们准备的食物)

To our specific strength— (为我们的力量—)

暂时体验这种经历的人会觉得字词是如此强大并具有启发性。如果“我”没弄错,人们可以感觉到隐秘给人带来的兴奋、刺激。此时“我”处在有意识和无意识并存的状态中,因为当人出神时,没有自我意识,而“隐秘”又把“我”带回非常有意识的状态和秘密行动中。道成肉身不常有,被悄悄地享受,每个人都把它当做私密的东西。然后我们被动地接收为我们所准备的一切。我们依赖于我们之上的某种力量,它决定着我们的力量。这让人联想到人类依赖于上帝传授的道(圣言)。

然而人们无法依赖上帝的道(圣言),因为道(圣言)过于强大,且很少出现。道(圣言)的化身耶稣基督是肉身,肉身就会死亡。无论他能带给人们多大的兴奋,也只是短暂的。

在狄金森看来,人类的精神食粮不是上帝的道(圣言),而是语言和诗歌。语言不仅与圣饼一样“美味”,还比上帝的道(圣言)更有力、更具启发性。道(圣言)只表达具体、单一的意思,而人类的语言却有着丰富的内涵。与道(圣言)相比,语言给予人类的东西更多,随时陪伴着我们,我们都已有或将有机会体验用语言来进行写作、表达思想、阅读或汲取知识所带来的兴奋。因此,人类的语言才是我们最需要的东西。

A Word that breathes distinctly (道有生命)

Has not the power to die (却没有死的权力)

Cohesive as the Spirit (与神同在)

It may expire if He — (这可以结束,如果他—)

"Made Flesh and dwelt among us"

(“变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

Could condescension be (能屈尊)

Like this consent of Language (就像这个语言)

This loved Philology. (这爱的语言。)

道的化身耶稣基督有生命,能清晰地呼吸,却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放弃生命,他必须遵循“神”的意志。而诗歌里的每一个字词不仅具有表述的能力,还具有圣神的稳定性,能赋予诗歌上帝般的永恒。狄金森的这一类比似乎是在挑战上帝独一无二的万能,这与十九世纪美国传统文化价值观格格不入。狄金森认为诗人也是万能的;诗人不仅能像上帝一样为泥土注入呼吸,还能给语言带来灵魂,把情感植入油墨。

死属于人类的能力范围,虽然人类拥有语言,但语言本身不是凡人,所以能呼吸、有生命的字词不会死,因为它是永恒的。如果上帝能再变成新的化身,永驻人间,上帝的道(圣言)能像人类的语言一样为人类所用,我们将不再需要尘世的语言。然而,这只是一个虚拟假设,因为上帝不会再有新的化身来到人间,语言也不会消失。这就暗示着上帝是看不见的,当我们需要上帝的时候,却找不到他。

十九世纪美国的传统观念认为上帝总是在我们身边,狄金森又挑战了这一传统观念。由于耶稣基督的缺席,语言替代了他的位置。语言愿意与所有爱它的人分享它的力量,屈尊成为一个人与神的合体,来满足人们的需求。诗里的“condescension”(屈尊)一词双关,狄金森用语言和诗歌的救赎力量,替代了耶稣基督对信奉者的救赎,选择依赖于永远都不会背叛和离弃她的语言。

狄金森把语言称为“Philology”(语言学),这一词涵盖了人类对语言的爱和研究。她强调的是一种互爱,语言对人类爱就像耶稣基督对人类的爱一样伟大,而人类爱语言是因为它能与我们交流。当语言与我们交流时,它就有了生命。上帝的圣言虽好,但无法用我们的方式与我们交流、产生共鸣。我们不能掌控上帝的圣言,当我们需要时,也找不到它。因此,我们不能依赖它。

于是,狄金森选择了信奉她能掌控的尘世语言。在笃信基督教的西方国家里,她是一个叛逆者,基督教在她眼里并非神圣的真理,她一生都在试图寻找自己真正的信仰,构想着自己心目中的上帝—语言和诗歌。

狄金森这种敢于挑战上帝独一无二的权威性、质疑上帝存在的观点,更符合西方社会的现代宗教观,也让她的诗歌具有了现代性。

参考文献:

[1]Anderson, Vincent P.Emily Dickinson and the Disappearance of God[J]Christian Scholars’ Review, 11 (1981)

[2]Benfey.Christopher Edward Gerald. Emily Dickinson: Lives of a Poet[M]. New York: George Braziller, 1986

[3]Bennett, Paula.Emily Dickinson: Woman Poet[J]. Iowa City, University of Iowa Press, 1990

[4]Johnson, Thomas H. (Eds.) The Complet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Boston and Toronto.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57

[5]Juhasz. Suzanne and Cristanne Miller(Eds.)Emily Dickinson: A Celebration for Readers. Great Britain, Gordon and Breach, Science Publishers, Inc,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