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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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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兴起和低碳经济这个大背景有关。所谓低碳经济,是指人类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活动中开发使用非化石燃料并实现化石燃料低碳化利用的同时,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实行管制,以防止地球变暖的一种低能耗、低污染的经济发展模式。

低碳经济的出现有着历史的必然性。第一,人们逐渐意识到此前经济发展模式的破坏性后果,为了对人类自身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负责,发展模式低碳化转型已是大势所趋。第二,开发可替代性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等低碳化措施可以缓解日益增加的能源需求,巩固国家能源安全。第三,在全球经济衰退的2008年,低碳行业的收入增幅仍达到75%,并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这也使人们在反思既有发展模式的同时,感受到了低碳经济的巨大驱动力,从而更有意愿推进经济结构的低碳化调整。第四,面对巨大的潜在利益,各国意识到,只有主动致力于能源、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参与制定以低碳经济为主的生态文明游戏规则,才能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引领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

然而,向低碳经济转型并非易事。开发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相关基础设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调整产业结构等所需大量资金从何而来?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温室气体减排并管理相关风险?

先看资金从何而来。银行是一个当然的融资渠道,但不同于传统融资标准的是,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遵循所谓“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来发放“绿色信贷”。“赤道原则”是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出于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声誉的考虑,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和指南制定的,旨在决策、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和环境风险的一套非官方自愿性原则。实行该原则的银行必须制定与该原则一致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并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只有在确信项目执行会对社会和环境负责并会遵守该原则时,才能对该项目提供融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原则是自愿性的,但随着它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的广泛应用,已逐渐成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行业标准和惯例。

基金是另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当前市场上不仅有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Prototype Carbon Fund)、英国政府碳基金等专门投资低碳项目的投资型基金,还有一些专为低碳项目提供贷款信用担保的担保型基金。另外,国际资本市场上还存在融资租赁、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其他类型众多的低碳项目直接融资模式。

那么,又该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温室气体减排并管理相关风险呢?大气的流动性使得温室气体排放领域更易产生负外部性,甚至可能导致“公地悲剧”:对于大气环境容量这种全球性公共物品,其承载和自净能力有限,但各排放主体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更倾向于通过增加产量来提高收入,而不顾由此所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对大气环境容量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长此以往,将最终导致大气环境容量的崩溃。可见,如何消除负外部性是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核心。

通常有基于命令与控制(command-and-control)的规制手段和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手段(market-based incentives)两种方法。规制手段是一种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设定减排目标,并以行政控制的方式来保障目标实现的方法,以美国《1970年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 of 1970)所采用的方式最为典型。该法案在设定全国性空气质量目标之后,授权美国环保署(EPA)为各类排放源设定减排标准,并要求各州与环保署合作开发减排计划和执行机制。虽然规制手段的结果具有确定性,但成本却相当高昂,因为各排放主体无论边际减排成本如何,都须依照统一规定进行减排,从而增大了减排的社会总成本;规制手段对政府的行政决策能力、监督管理能力有着较高依赖;规制手段的强迫性通常会遭遇到抵制,导致政策执行成本加大;由于其未能提供超额减排激励,各排放主体即使有能力也不会主动进行超额减排,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减排目标的社会效用。

规制手段的高昂成本使人们将目光转向了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手段,如征收碳税(carbon tax),其理论发轫于英国经济学家庇古(Pigou)所倡导的庇古税。庇古认为,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失效并产生负外部性的原因在于当事方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不一致,使得私人的最优导致社会的非最优。因此,可以通过征税或者补贴来矫正当事方的私人成本,使私人成本与相应的社会成本相等,这样就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负外部性也能得以消除。据此,通过征收碳税将排放产生的外部边际成本加入排放主体的私人边际成本后,排放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来主动进行减排。虽然碳税具有征收机制简明、排放成本确定等优势,但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其一,难以确定一个最优税率。从理论上说,边际减排收益等于边际减排成本的税率即是最优税率,但如何得出边际减排收益/成本曲线并计算出相应税率却是一个实践中的难题。其二,由于征税与高度关联,“世界者”的缺位使碳税很难成为一种全球统一的气候变化应对方法。另外,碳税还可能会遭遇政治上的反对。

面对碳税的种种不足,人们开始寻找其他将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替代方法。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从产权安排和效率角度提出的通过明晰产权来对负外部性进行内部化的观点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按照科斯的理论,当大气环境容量的产权明晰并可转让之后,其稀缺性价格即边际成本就会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出来――排放者不能再免费无限使用大气环境容量资源,而是需要通过市场交易等方式来获得其使用权。此时,排放者的私人边际成本也因为已加上使用大气环境容量的边际成本而等于社会边际成本,温室气体排放的负外部性由此得以内部化。同时,由于排放权对边际减排成本最高的主体价值最大,故而可通过排放权交易将其配置给边际减排成本最高的主体来实现高效资源配置。最终,这种方案实现了“帕累托更优”。在这样一种安排之下,有条件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减排的主体会更有动力进行超额减排,因为这不仅可降低自身减排成本,还可以通过出售多余减排单位来获利;而不具备条件的主体也可以通过交易来降低减排成本,从而促进社会减排总成本的降低。因此,依照科斯产权理论所构建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就成为一种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消除温室气体排放行为负外部性、促进减排的选择。另外,随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规模的扩大和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还可以通过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来管理减排相关风险。

综上可见,尽管缺少统一定义,但碳金融实际上是指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和金融方法的统称,包括银行“绿色信贷”、低碳项目直接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权及衍生品的创制和交易、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等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摘自《金融法苑》2010年第八十一期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