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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探索建立宏观管理机制。近几年,临朐县印发了《关于贯彻厅字〔2011〕22号文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县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收缴规程》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单位实际,对中小学、医院、水库、林场等单位核定了编制和领导职数,对92个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内部机构进行明确,基本实现了机构编制的无缝隙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近几年,我县出台了《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办主任会议议事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等文件,并制定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事项的报批程序。充分发挥编委会议事决策作用,重大事项及时提交编委会研究,对单位呈报的机构编制报告,坚持做到“四不受理”(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不予受理;上级党委、政府没有明确要求的不予受理;不符合实际,条条干预、左右攀比的不予受理;要求设立承担行政职能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予受理)、“三不提交”(不符合程序的不提交编办会议研究;没有进行调查研究的不提交编办领导审核;未上编办主任会议的不提交编委研究)。
三是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机制。我县在原数据库基础上,启用了全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和个人卡片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系统、台账、个人卡片“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体系。建立机构编制联络员、信息实时动态调整、台账年度审验等制度,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基础和保障。去年,组织对人员编制不够细化的县直派驻镇街机构、镇街中小学等单位进行定员定岗,进一步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用编前置审批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临朐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年度用编计划申报、日常增人用编许可、使用中层干部职数核准、满(超)编停止进人告知等制度。凡增加或调整人员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前置审批,编办下达用编计划后,有关部门再办理招考或调整手续。用编计划附带用编条件,保证了新进人员既符合编制结构又符合用人单位需求。
五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近几年,临朐县出台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机构编制与财政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规定,并注重从不同层面加强衔接配合。如实行“两办把关”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不予列入会议议题,领导不予签批具体意见;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会议,都邀请机构编制部门参加。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法院、质监、公安等17个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查验法人证书,未取得法人证书或年检不合格的,不能以事业单位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二、立足科学管控,推进机构编制优化模式创新
一是事前调研,切实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近几年,县编办提出“调研立办”的工作思路,撰写的《临朐县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等文章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黑松林景区的淌水崖水库验收为中型水库后,应收归水利部门管理,但由于土地、山林为村集体所有,景区和水库在开发建设上又不可分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景区和水库两管理机构合署,按“属地”原则委托九山镇管理的设置模式,确保了机构运转顺畅。
二是突出重点,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我们抓住改革契机,按照“只要有人做事,不求上下对口”的原则,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实现了职能衔接、分工合理的扁平化管理。如县政府金融办、老龄办、知识产权办等机构,分别隶属县政府办公室、人社局和科技局,民宗局在县委统战部加挂牌子,均未单独设置。而对职责需要加强的单位,则尽量予以保留或加强,如针对我县为林业大县、旅游大县、砂资源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的实际,保留了林业局、砂管局,将旅游局调整为直属县政府的事业单位。同时,机构调整一般采取“化学整合”,如新组建的住建局、经信局,将原房管局、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分别并入,实现了完全融合。
三是围绕中心,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力度。近几年,县机构编制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工作力度,实现了机构编制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和“编制为人才所用”的良好运行态势。如去年积极推进“大政法”体制改革,将县委防邪办、群工办调整为挂靠县委政法委,组建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调剂编制12名,为创新社会管理打下了基础;将妇幼保健院与计划生育服务站调整为合署办公,实行婚检、孕检、计生“一条龙”服务;设立了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调剂编制40名,同时撤销了职能弱化的青临铁路指挥部办公室。另外,对人员编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近三年来共内部调剂编制336名,撤并机构人员分流或“人随职能走”等调整人员86名。
四是拓宽思路,破解人员编制不足难题。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事定费”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提高行政效率,以市场化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的精简高效。如环卫处、弥河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实行“花钱买服务”办法,所需人员编制大大减少。去年参照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精神,推行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允许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总量内自主招聘160名专业人员,缓解了我县编制使用计划不足的矛盾。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编外用工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指标,按计划进人。
三、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管手段创新
一是建立督查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县出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进人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协作配合的通知》等文件,县编办设立了督查调研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工作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和研究督查事项,形成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如开展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清理清退借调人员等专项督查,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较好地发挥了整体工作合力。
二是探索跟踪评估机制。我县于2011年出台了《临朐县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将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下达用编计划、绩效考核、干部作风奖惩结合起来,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由重审批、轻管理向审批与管理并重转变。评估机制建立以来,先后对62个单位进行了跟踪评估,其中对8个评估分值不高的单位作出了调整机构编制或年内不予审批用编计划的处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神秘是掩盖,明白即公开”。我县出台《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及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编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近几年,采纳意见或建议6件,较好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是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临朐县于2011年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镇街、县直部门工作实绩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了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不懈探索和努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实现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目标,机构编制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下步将重点在机构编制责任审计、人员编制结构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同时,考虑到创新工作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和矛盾,且各地做法不尽一致,也希望上级能够将已经成熟的经验及时推开,统一模式,少走弯路,共同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作者单位:临朐县编办 E:ZY
关键词:临朐 机构编制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