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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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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管的意义在于,通过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监管,使煤矿企业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中图分类号:TD82-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299-01

一、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

2、是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18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二、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1、是否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

2、是否按要求加强现场技术管理

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3、是否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

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是否按照要求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

强化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做出规定。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生产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

2、是否按照要求加强基层班组建设

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

3、是否按照要求加强设备管理

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4、煤矿“三违”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

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四、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1、安全费用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采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2、是否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

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

五、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

1、是否按要求加强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2、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劳动用工培训、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结束语

总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参考文献

[1] 王德维.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探析.矿业安全与环保.2004年03期.

[2] 杨大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科技导报.2001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