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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闻其香 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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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标题‘诱惑人’而又‘充满神秘色彩’,小说在充满‘幻想’,‘令人惊异’的同时,又‘令人毛骨悚然’。”

法兰克福总汇报在1984年为连载小说《香水:杀手故事》写下了这样的的评语。1年后,作者聚斯金德(又译作徐四金)凭借这本处女作小说在德国文坛一战成名,极盛之时,据说还有人为了“偷渡”这本畅销小说夜走柏林墙。纵然读者的读后感各异,但是对嗅觉,香味本身的关注却不约而同,甚至有人模仿书中的桥段,开始了恢复嗅觉的训练。

虽然人类的嗅觉在进化中退步,但是味道一直是重要的信息传播手段之一。古时香水工业还不发达时,香味便是身份的象征,宜人的味道是王公贵族才有的专属品。自从花露水的出现宣告了香水在中国的平民化之后,香气代表更多的是一种社交信号——我营造了一个可人的环境,欢迎各种勾搭。电影《闻香识女人》当中,扮演盲人的阿尔帕西诺带着跟班就座餐厅,然后搭讪了10米开外的美少女,一边吃豆腐一边手把手教人家舞了一曲探戈,凭的就是少女身上香皂的香气。

后来随着香水品种的丰富,香水传达的信号也开始“标签化”和“暗号化”。但凡新出一款香水,厂家就会请代言,拍广告,一掷千金地用一个九条街开外生怕别人看不懂的深刻故事,把这个味道和某个“内涵”联系在一起。于是就有女人为了成为“甜美的精灵”开始用安娜苏,用雅诗兰黛的觉得自己带上了“美丽的态度”;也有男人幻想擦了BOSS就象征着成功,200斤的胖子抹了D&G能化身为性感狂野的代表。我也听过一个说法,女生可以选上一款喜欢的味道,就不再更换香水,让周遭的人习惯这种味道后,一旦闻不到,就能对其横生思念。

其实我觉得这样的说法,与其是高估了香水的魅力,倒不如说是高估了男人的嗅觉。书中也经常写到“嗅到危险的气息”“闻到紧张的空气”,可见相对于那些美好的味道,男人其实更加关注的负面的“臭味”。

金庸笔下曾经有一位叫喀丝丽的美女,因为身有异香,得名香香公主。红花会舵主陈家洛何等英雄,见美女出浴,“露出皓如白雪的肌肤,漆黑的长发散在湖面,一双像天上星星那么亮的眼睛凝望过来”“一时缥渺恍惚,如梦如醉”两人首次交锋,只字未提她的体香,舵主已经方寸大乱。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段描写说明他们有时候根本就是不会思考的动物。同样是猎艳,男人靠视觉,公狗靠嗅觉,这可能是他们唯一的区别。刚刚拿了700万美金为香奈儿五号代言的布拉德皮特先生,坦言自己根本分不出这香水的特别味道。

众男皆一个德性。

正如《香水》的同名电影中,主角回到了出生的地方,旁白说道:“有一件香水作不到的事,那就是它不能让一个人变成能爱人且能被爱的人。”

当然了,关于味道的正能量故事还是要分享的。我大学的死党摆婚酒那夜,损友们闹洞房无所不用其极。其中就有一招让新娘把眼睛蒙起来,不许问不许踫,单凭贴身闻味从4个大老粗里把新郎找出来。为了混淆视听,损友们还喷上了新郎用过的香水。哪知道新娘毫不含糊,以摧枯拉朽之势一举把我死党找了出来。

我们惊呼天人的同时,新娘淡定的说,他一身葡萄汁混搭啤酒白酒的味道,化成灰我都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