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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支持河北新农村建设的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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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业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前亟需研究的课题。本文结合河北省农村金融实际,剖析了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挚肘因素,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资金回流以及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等方面提出政策性建议。

关 键词:企业服务;新农村建设;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8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2-0058-02

一、河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

目前,河北省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且呈萎缩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载体和贷款审批权收缩。90年代初期,四大国有银行确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目标后,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和眼前利益而忽视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功能,为了占领地盘,不计成本、不讲核算把机构延伸到县、乡甚至大的集镇。近几年,又过分强调自身效益,完全忽视社会服务功能,从乡镇甚至县城撤离,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造成了农村乡镇国有金融服务的盲区。同时,上收贷款审批权对农村的信贷投入逐步减少。据统计,2001年――2005年,河北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分别减少41.5%和28.7%。截至2005年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为1428亿元,比2001年末增加382亿元,只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额1935亿元的19.7%。二是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突出表现在邮政储蓄在农村网点密布,只吸收农村资金而不发放贷款,吸收的资金统统上划到地市级以上机构,从农村抽走大量资金,使县域经济严重“失血”。三是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尚需进一步发挥。从目前情况看,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推进统一法人社工作的开展,各项财务数据转好,截至2006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428亿元,较年初增加15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27亿元,较年初增加171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245亿元,比年初增加115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96.8%,支农力度进一步增强。实现账面盈利17.6亿元,全省2894家农村信用社中2119家盈利,盈利面达73.2%,经营状况明显好转,抗风险能力增强。但事实上,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其商业化趋向日益明显。笔者以为,从农村金融体系的全局考虑,一个商业化的完全以盈利为目标的农村信用社与其服务“三农”的职能定位是相悖的,这一现象值得重视。四是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缺位,农业银行的业务单一,国家开发银行只在省级设有机构,政策性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功能亟待调整。五是农村融资难、贷款难的“两难”问题依然严重。农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融资没有渠道,农民开展农业生产购置大型农业机械更是融资无门,农业经济发展的结算渠道不畅,尤其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纷纷从乡镇撤离,在乡镇保留的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只具有同城、同地汇兑结算功能,而不具有跨市、县特别是跨省等异地汇兑结算功能,为农产品的大量外销,在资金上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二、新农村建设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政策性建议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坚持政策性金融方向的前提下,着力拓展发展空间,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需要,开办政策性业务之外的商业性金融业务,逐步建成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管的综合性政策银行,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力量。

(二)调整商业银行经营策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要

商业银行应针对农村经济的特点,制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配套信贷政策,适当放宽乡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条件,同时赋予县级机构一定的经营自,并适度增加商业银行支农贷款授权。特别是农业银行应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突出“农”字,定位于县域经济,依靠网点人员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县域商业金融的主渠道作用。

(三)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在支农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地处农村、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正确处理支持“三农”、深入拓展农村业务与支持城乡一体发展、开拓城镇业务的关系,简化贷款手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四)加快邮政储蓄机构改革的步伐,建立和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机制

以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为契机,充分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等优势,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增强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功能,加大其对“三农”的投入。

(五)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

建设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从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看,截至2006年6月末,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2400多亿元,贷款余额为1500多亿元,存贷比例仅为62%,如果存贷比提高到70%,还可以增加信贷投入近200亿元。并且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如果做得好,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如期兑付,近两年内又可以增加200亿元的票据资金。可以说,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缺的不是资金,一定程度上讲缺的是良好的外部信用。因此,要使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增加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必须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以“诚信政府、诚信农村、诚信个人”为主题的信用环境建设,建立起政府示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公民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企业和农户个人信用信息档案,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效率,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率。同时建立农村金融市场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

(六)加快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

结合农村经济金融特点,推动区域票据交换中心建设,加强结算制度和工具创新,畅通农村支付渠道,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积极推进现代支付系统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接入支付系统进度,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兰益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金融对策思考”《福建金融》.2006,(7)

[2]徐诺金.“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金融研究》2005,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