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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教育部出台这份《意见》后不久,传来了南科大“转正”的消息。
对于南科大获批正式建立,舆论大致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南科大由此被“收编”成为一所体制内的公办学校,因为按照教育部的批文,南科大的所有办学活动,必须按照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推进。对教育部批文进行解读,能够感受到南科大拥有的办学自主空间并不比现有的其他公办学校大,包括专业的设置和调整,都需要报批。另一种认为,南科大的改革得到教育部的认可,或者说部分认同。
事实上,早在南科大只获得“准生证”,而没有获得“招生证”时,不少舆论就把这与教育部是否支持南科大的改革联系在一起。而从学校的设立角度看,大学筹建、正式建立,这更多关乎学校的办学基本条件是否达到举办一所大学的要求,而与大学是否推进改革关系不大。南科大的正式成立,是继续改革还是被“收编”,有待教育部、广东省,以及深圳市政府,接下来采取何种态度对待。
公众还关心正式获批建立的南科大,能否推进“去官化、去行政化”改革,这则取决于《南方科技大学章程》能否顺利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
回到教育部出台的这份《意见》,其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条款,它本身是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而制定。意见中提到的很多做法在十年前的有关加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文件里已经提到,并再次重申,比如要求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如年薪制、学术休假,都不是新条款。但是对一些能够促进本科教育质量的根本问题并没有涉及。
教授上讲台,教授聘任制度的改革,都牵涉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这个可能是需要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来,而高校里却没有提到如何继续推进改革。关于高考的改革,也没有新东西,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表达。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提供试点,其中有一些改革试点项目就包括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内部行政权与学术权分离。以上这些都要以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为前提,然后,实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也就是要厘清行政权、学术权、教育权三者的关系。如果搞不清这三者的关系,那么要在学校内部确立本科教学的地位,让大家真正地重视本科教学,还是有很大问题。
目前,我国提倡的是教授治学,而非教授治校,自然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的教授治校相去甚远。究竟什么是教授治学,也无法搞清。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学校就应该建立起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校内部就应该建立起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来负责教学事务和学术事务。如果不赋予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独立运行的教育决策权和学术决策权,是不可能有所谓的教授治学的。
正是因为没有搞清楚这层关系,很多高校虽然有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但却成为了摆设。
实际上,现代大学制度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里已经提到,但它所说的现代大学制度是所谓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我个人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无所谓特色不特色,只要厘清办学者、举办者、教育者、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最大的特色就是学术自治、教授治校。
而我们现在所确定的现代大学制度是“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这并没有体现权力关系的调整。这里理想中的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还有很大距离。
教育中出现党委和行政的关系也是现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比较困惑的地方。我的一个建议就是党委可以纳入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来负责学校重大战略决策。在董事会或理事会做了重大战略决策之后,再由行政来执行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策。这样就厘清了董事会权力与学校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要推进高等教育的质量改革,核心要面对的是去行政化的问题。意见参照了去行政化的一些概念和理念,但是如何让这些理念落地,是最根本的问题。
从后续的实践来讲,尚未看到有学校落实去行政化的具体举措。所以,意见的核心精神能否真正落地,还有待观察。
本报特约记者 翁一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