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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与此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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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此,也是我的彼,自始至终,她都在对岸,而无缘的我,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开始的时候,我是不喜欢莫莲的。

她是我们宿舍冯冯的女友,据说美得邪恶。冯冯到宿舍每过几秒种,“莫莲”的名字就会从他的嘴里蹦出来。

那天,她突然出现。她同几个男子涌进我的宿舍,然后很放肆地坐在了我的床上。那时,我初听到她的声音,的,甚至,媚媚的,带着莫名其妙的味道扑面而来。

冯冯是有钱男子,刚进大学,就开红色跑车来报到。他老爸开一个古董公司,钱多得不得了。于是很多女孩子围绕在他身边,这很正常。

他们打开一箱科罗娜开始喝酒,无疑,这个周末又成了他们狂欢的聚会,不知是谁的主意选了我们705宿舍,反正我觉得呆不下去了。于是我下床。下床时,我看到了她。确切点说,是我们同时看到彼此。

你好。她说。

我看她一眼,她果然是天人,倾国倾城的美貌,个子足有一米七三,眼睛大到占到半个脸了,睫毛是粘上去的吧,长得惊人。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穿上鞋,拿着埙,去楼顶吹了。七楼是顶楼,我上去的时候,夜色极暧昧,空气中有茉莉的清香。

热闹从来不是我的。从小,我知道寂寞是如影随形的东西,父母离异,我与外婆在小镇生活,小桥流水的日子让我养成木讷的性格,我是看花寂寞,看叶也寂寞的人。

只有埙能解我的寂寞。幽幽地,我吹着《阳光三叠》,背后,传来了一声叹息。

满天星光,我回过头去,看到夜色中的她。她把红衣脱掉,是白衣,仿佛黑夜中的女妖,忽然就出现在我面前。

是你。我惊讶地说,似遇到女狐。

呵呵,她笑着,我去卫生间,听到有幽幽的埙声,于是寻了上来,真美呢。

我没有想到她也会喜欢这孤独的乐器,在我眼中,她大概是轻薄的女子吧,喜欢冯冯,用冯冯的钱买奢侈品。

你喜欢听什么?我声音里居然有了讨好的意思。

禅是一枝花,你会吹么?

她居然知道《禅是一枝花》。真是好。

我吹给她听,听到楼下有人喊,莫莲,莫莲,莫莲。我便知她的名字叫莫莲,曲子终了,她飘然下去,她飘下去的样子极美。

我想,我是在一瞬间爱上她的。从前我以为,我是不喜欢这类女子的,我喜欢那种贤慧的稳妥的女子,至少,长相稳妥,而不是这种妖艳的,勾人心魄的女子,到最后我才发现,不,我不是。

以后,冯冯总带着莫莲来我们宿舍。

他们亲密无间,喂饭,或者打情骂俏,无视我的存在。

有一次她喝醉,冯冯背她回来,然后把她放倒在我的下铺,冯冯睡另一个人的床,学校已经放了假,我因为勤工俭学没有回家。再说,我亦没家,父亲去了香港,母亲在镇江嫁了人,外婆死了,我能去哪里?

那夜我们三个同居一室。我觉得莫莲的呼吸近在咫尺。

半夜,她闹酒,吐,冯冯也喝多,不能起来,我抱着莫莲去卫生间吐,她的手软软搭在我的颈上,这是我与她的第一次肌肤之亲,她的身体里,有种异样的香,让我晕眩。

之后是冯冯吐,我再抱着他去。一夜,我没怎么睡。

天亮之后,他们愧疚地说对不起,然后又开车走,扬着手说,我们去吃早餐了,昨天晚上,辛苦你了。

我呆呆地看着莫莲的背影,然后轻轻地躺倒在她曾经倒过的床上。

我近乎神魂颠倒,在她每天必经的路边,悄悄站着,别人只当我是路过,只有我知道,我是刻意路过,刻意要遇到莫莲。她每次看到我,都会笑着问:呵,呆子,还在吹埙么?

她是我的彼。是我的对岸,我只能想象,却游不过去。

离三个月毕业时,她忽然来找我,面目忧伤,自那夜她醉酒后,我们这是第一次单独呆在一起。她约我去了七楼楼顶。

她瘦了,脸色苍白,却更加动人。是早春,她的衣衫单薄,白衣白裙,在风中,轻飘飘,好像风要把她刮走一样。

亦生,她叫我,你,帮帮我。

之后,她嘤嘤地哭起来,声音似小羔羊一样,我一下慌了手脚,我面前的女子,是我要的,是我心疼的,可她的眼泪,成串成串掉下来,湿了衣襟,我忽然颤抖起来,声音也颤抖:你说,你说吧。

是冯冯抛弃她,而她有了冯冯的孩子。

他怎么能这样?我义愤填膺,好像她是我的妹妹,或者,是我的亲人。

我决定去找冯冯。

当然,在临下楼之前,我问莫莲为什么要找到我?她幽幽地看了我一眼:亦生,我知道你会帮我的,我找别人,他们未必肯不算,还没有人敢惹冯冯,你知道冯冯不仅有钱,还有一帮社会哥们,没有人敢动他的。他想甩掉哪个女孩子,是很轻易的事情,他的红色跑车上,已经有新欢。

莫莲居然笃定我会帮她。

其实每个人都怕死,或者,不敢惹太厉害的男人,因为他们有势力,他们有钱,他们肯动刀子杀人。其实我是胆小的男子。可那一刻,我无比地胆大起来,然后,对莫莲说,你放心吧,别管了。

然后我去找冯冯。

我找到他时,他怀里有个崭新的女子,娇小玲珑的那种,异样的美,他们正在喝酒。冯冯马上就要去英国了,留下一个伤心人,跑到七楼和我嘤嘤地哭。

我记得那天桌子上有好几个啤酒瓶子,起一支,然后砸在桌子上,再然后,我戳到了冯冯。我记得他尖叫了一声,然后倒下了。

我记得楼道里有人尖叫,说,杀人啦,杀人啦。冯冯的心脏那里血渗了出来,汩汩地流着,我很快意,一点慌恐也没有。

第二天,冯冯死了。我进了监狱。

二十岁的少年进了监狱,没有人来看我,莫莲也没有来看我,父亲在香港,母亲仍然在镇江,大家都忘记了我是谁。

我在监狱里整整呆了十年。

是误杀,所以,判了十五年。我态度好不算,还替人扫盲,还会吹埙,好多人成了我的“粉丝”,虽然我是玉面书生,几乎什么也不说。

三十岁这年,我回到上海。我曾经的上海。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超级女声和好男儿轰轰烈烈地办着,有人问我看过周杰伦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吗,张艺谋拍的。

我说,周杰伦是谁?张艺谋和巩俐还这么好吗?结婚了吗?

他们看着我,好像看着一个外星人。

我找了一个小公司上班,朝九晚五,面容冷静清秀。周日的时候我坐地铁去B大,去705,那里有新生,也如我当年一样年轻的容颜。

我再次上七楼的楼顶,还是这样多的风,吹过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已经不复当年的浓密,是在这里,有个女子叹息一声,然后,毁灭了我的一生。

夜色黑下来,我一直坐到夜色黑下来。我掏出当年莫莲的照片,她那样妖艳,穿着大裙摆的衣服,无限的风情。

这张照片,让我看得起了毛边,是我从冯冯的影集里偷来的,这张照片,我看了十年。

我还是这样爱她。这一发现,让我心碎。

我宁愿她现在过得好,嫁了有钱人,过着富裕的生活。或者,她也出了国,嫁了外国人,操着流利的英语,回国省亲时,一脸的骄傲。或者,还是单身,寂寞而孤独地活着。

这几种可能,都有。她那样美丽的女子,是不愁嫁人的,有钱男人,总是喜欢找到这样的女子充场面的。

我以为,今生,我与这个叫莫莲的女子两两错过了。

所以,在地铁里遇到她时,我失声叫了出来。

我们同时怔住。

她变化之大,让我惊得没有立住。胖了,胖到变了形,好像连眼睛也小了。她的衣服是那样污,碎花的裙子大概因为料子不好,所以,起了许多折子。她提着包,是那种劣质皮革的,掉了一块皮,分外地斑驳着。

她的另一个手里,牵着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儿。

我们怔了多时,然后叫了彼此的名字。

你出来了?她问。这句话,根本是没用的。

你结婚了?我问。我想,这句话也是多余的。

我们彼此点头,然后,长时间沉默。

叫舅舅。她让孩子叫我。

舅舅。孩子叫。

我忽然想掉眼泪,这是冯冯的孩子,我看得出来,想必,她还爱他的,所以,执意生下了他的孩子?

那她嫁的一定是老实人,不然,不会穿得这样局促。

她到站,下了车,居然没有说再见,好像要仓皇而逃一样,领着孩子跑向地铁口。我看着她,背影胖而且老,因为胖,就跑得慢。我以为自己会平静,可我的眼泪,生动地掉了下来,一粒,又一粒,落到我的衣服上。

我看着地铁中有对情侣在亲吻,他们年轻得似乎要滴出水来。

我看着外面的广告牌,正做着《夜宴》的广告。

地铁轰轰烈烈地往前开去了,我坐下,掏出手机,给莫莲发了一条短信,她刚才告诉我的号码。

我写道:你要好好的,好好过生活。

我点了发送。短信一直没有发出去。我打那个号,是空号。

我想,一是她说错了,二是,她根本是故意的。我想,应该是第二条理由。

莫莲,她一直在我的彼岸。

她是我的此,也是我的彼,自始至终,她都在对岸,而无缘的我,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所以,我出了地铁,轻轻按了删除,然后买了一个提拉米苏,狠狠地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