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实施严格生态保护制度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实施严格生态保护制度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遵义市按照关于“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的指示和省领导关于打造赤水河流域“四河四带”的指示精神,积极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条底线”上实现双赢,探索走出一条新路。

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遵义市积极探索实施过程严管的体制机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优先”的方针,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协调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地方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的有效措施。遵义市研究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偿和受偿主体,补偿主体为从该流域受益的各级政府;在流域内开采资源和干、支流上取水的企业和单位;利用生态资源兴办旅游业直接获利的企业和单位;向赤水河干、支流排污的工业企业及其它社会组织。受偿主体为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发展受到限制或作出贡献的县(市)、镇(乡)政府;在赤水河流域内实施水源涵养林种植、管理及其他生态建设管理的企业和单位;公共环保设施建设投入的单位。

“实施办法”提出补偿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来源为财政转移支付、政府税收收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排污费收入、水资源使用费收入、生态及矿产资源使用费收入。

确定了补偿范围及方式。主要通过项目进行补偿,对赤水河流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镇(村)绿色产业进行扶持。方式为:坚持量入为出,编制使用计划,编报生态补偿项目,通过考核后拨付。

“实施办法”确定了补偿标准。在试点阶段,主要通过确定一定的资金分配比例进行补偿。在工作中逐渐探索按区域人口、禁止和限制开发区面积、森林覆盖率等因素,综合按因素法进行补偿。

第三方治理与责任保险

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拓宽污染治理渠道的可行途径。遵义市在推行在线监控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研究制定了《遵义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试点方案》。

该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把已建和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套的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及污染物产生单位自行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纳入第三方运营管理范围,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

确定的实施方式包括: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两种方式。工业企业(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染连片治理)污染治理设施采取运行或者社会化运行方式;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强制推行第三方治理工作;在线监控设施强制推行第三方运行。

明确推进时间,2014年5月底,确定试点单位;2014年6月初到7月底,完成试点单位的招投标工作,确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行单位;2014年8初到12月底,第三方单位入场并办理交接手续,实施运行管理;2015年1月初到2月底,涉及县(市)人民政府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行工作进行总结,为在2015年推开做好充分准备。

明确各自职责,对工业企业职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产权单位、第三方治理运行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进行了细分,建立互相制约,管理有效的管理机制。

建立保障制度,重点建立运行费用统一支付制度、保证金统一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运行单位准入制度、第三方运营单位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为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为强化政府处理环境风险事件的调控手段,增强企业抗御环境风险的能力,保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遵义市推行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下发了《遵义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涉重行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在高环境风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截至4月底,纳入试点企业45家,已有20多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达2000多万元,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环境风险意识的提高。

联合执法与联防联治

为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纵向联合、横向联动的环境保护执法机制。

纵向联合方面,联合市、县(市)两级环保执法力量,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监察,重点检查环保手续办理、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控制等情况。

横向联动方面,与四川省泸州市签订联动执法协议,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环保准入统一门槛制度等,每两年分别对遵义市、泸州市境内赤水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陆域1公里范围内的排污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联动执法,统一执法尺度、统一处罚标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013年以来,遵义市相继印发了《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乌江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整合环保、发改、公安、林业、国土、经贸、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整治制度、审批联动制度等,对两大流域遵义境内的项目违法建设、企业违法排污、乱排生活污水(垃圾)、违法取水、生态破坏、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两大流域遵义境内的水质明显改善,逐渐达到水功能区规定类别水质标准。为提前对接国家颁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新标准出台而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遵义市研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改善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意见》(遵府发[2013]27号),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从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工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清洁能源、整治违法排污、控制建筑扬尘、强化油烟治理等入手,通过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建立城区及周边县联防联控机制,从大范围内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减少空气外来污染源,稳定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在探索建立源头严格控制的制度体系方面,遵义市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登记确权的方式、途径、措施等探索,研究制定了《遵义市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确权工作方案》,拟选择赤水市作为统一登记确权的试点区域,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赤水市境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另外,在探索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认真落实生态创建与管理机制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关制度。

遵义市也探索建立后果严格追究的制度体系。研究拟定了《遵义市环境质量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问责暂行办法》。将地表水质量、城区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风险控制纳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内容。建立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实施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制度。(作者单位:罗星汉 贵州省遵义市委改革办;周锡文 贵州省遵义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岳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