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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何以能够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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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格莱泽的描述,想象中的理想城市应该更便利、更紧凑,容纳着相当多的人,他的观点很明确:如果你热爱自然,就搬到城里来

《城市的胜利》是最近几年来,让我的观念有最大改变的书。

作为一个曾经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我当然更倾向于保护好古迹文物,甚至也认同为了保护可以“反发展”,当人问我“那么以后所有的建筑都成了文物,我们或者我们的后代要住到哪儿去”,我心里虽然会有“你怎么不懂古迹的价值”的嘟囔,嘴上有一套关于文物判定和价值评估冗长的专业理论,但是真的静下来,我也会想,空间如此有限,保护的限度在哪儿,像北京这样历史悠久古迹众多的城市以后该怎么办。

想保护好旧城和古建筑,认为高层建筑破坏景观、有碍观瞻、缺乏亲和力,但同时又反对城市“摊大饼”、控诉上下班地铁的拥挤……这就像一个悖论,除非减少城市人口。可《城市的胜利》让我相信一个兴旺成长的大城市必然会涌入更多的人,这些人虽然穷,他们的贫困和发展停滞的农村的贫困比起来仍然相对富裕,他们受到城市活力的吸引满怀希望而来。

作者爱德华·格莱泽是哈佛大学的经济学教授,研究重点是城市问题,他用易懂的语言、有说服力的数字和实例解答了我的很多疑惑。

比如,作者提到了经济动力对居住者的引导,这让我想到我们一直在说的北京旧城改造。要想好好保留胡同,就必须重新清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私搭乱建,但减少这些建筑的前提条件是减少居住人口。这几年,胡同院落的买卖就像在用经济办法来稀释人口,有产权却没有钱修缮房屋的家庭迁出了旧城,换来了居住人口较少同时相对富裕的家庭。

城市的经济研究在这本书里,既为解释现象提供了依据,也指引了改善城市生活的方法。格莱泽将城市的经济放在首位,这是一个很好也很简单的标准,同时参与影响城市决策的还有很现实的政治因素、社会情感以及环境保护。优秀的城市在这些要素之间取得了平衡,并且具有了突出的特点和优势,确保在城市中生活的人能够不断提高生活的水准。“城市不等于城市的建筑,而是城市中的人。”这是《城市的胜利》最核心的观念。

所以,解决交通拥堵应该为了城市中的人,保护古建筑应该为了城市中的人,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也是为了城市中的人。为了这些目标,格莱泽提出应该以收费——因为每个开车上街的人也在用增加拥堵的方式浪费他人的时间——来治理收费,这在伦敦、新加坡都取得了成功;保护古建筑应该有取舍而不是无限制;修造、使用摩天大楼,居住在城市而不是郊区将更有利于城市环境。

按照他的描述,想象中的理想城市应该更便利、更紧凑,容纳着相当多的人。《城市的胜利》写得特别妙的部分是,它颠覆了我对写《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简·雅各布斯和《瓦尔登湖》的梭罗的信任。

简·雅各布斯教人去保护自己家周围的公园,主张低矮建筑、社区交流的重要,反对摩天大楼。格莱泽却暗示她的主张已经过时,限制城市向竖向发展、限制建设,最后是城市要么走向衰退,要么房价激增、阶级分化,要么必要的扩张只能横向铺开,所有人都要为耗时、耗碳的交通买单,抗议和阻挡建设的“邻避主义”如同诅咒,只能让状况恶化。

而梭罗则是引起森林火灾的祸首,他带着乡愿的隐居在当代只能意味着消耗更多碳、更污染环境。而格莱泽的观点很明确:“如果你热爱自然,就搬到城里来。”

这本书里包含了很多城市问题,引用了很多经济、环境方面的数据,正规的注释、参考书目和索引占据了最后将近100页的篇幅,但它不是一本仅限圈内小部分学者看的书,而是通俗易懂的读物,每一个在城市里生活或者想要脱离城市的人都能在其中找到和自己有关或自己关心的内容:在哪儿居住、薪酬水平意味着什么、如果你家隔壁要盖摩天大楼该怎么办。从书中能看到自己在城市里扮演的社会角色,重新考虑自己该如何选择。

最后一点,在城市之外的问题上,这本书也对我有启发。在讨论硅谷和班加罗尔的发展模式时,作者有一个小片段简要叙述了即使在电子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面对面交流仍然不可替代。我重新考虑了一下靠邮件、短信、微博与朋友联系的惯用方式,拿起了电话,和他们说“有空见个面吧”。

法律人书架

推荐者:胡常龙

胡常龙,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兼职教授。

《问题与主义之间》 陈瑞华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陈瑞华对中国刑事诉讼和司法体制问题所作的系统研究成果之一。它以“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为研究丰旨,对司法权的性质、司法裁判的行政决策模式、“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未决羁押制度,法院变更问题、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刑事证据规则,辩护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公共处罚的第三领域等问题,作出了全新的探索。

陈瑞华这本书共出了两版,第二版尤为可读,在第一版倡导的从问题出发提出法学理论的学术思路的前提下,第二版奉行“从问题中提出自己的主义”的理念,主张在形成问题意识的前提下,将中国的法制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概念化”,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理论。这种“概念化”的研究方式值得当代学者学习。

《相对合理主义》 龙宗智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这本书是龙宗智的代表著作,他把近年来的司法研究尤其是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一些文章编成此书,在“拿来主义”与“本土资源论”的矛盾中设置了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立场,并用这种立场去解决法理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之间的矛盾。

对于司法改革来说,这在当时是一种全新的概念,现今来看也有参考的价值。从这些文章中,读者可以看到“相对合理性”观点的具体运用,即在特定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下,无论是程序操作还是制度改革,都只能追求相对合理。

《法律的故事》 约翰·赞恩著 刘昕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微,“法律与我们同在”。可能谁也没有想到,法律的历史竟是从蚂蚁的故事开始的。本书的叙事方式让人吃惊,对法律的发展演变过程更是婉婉到来,充满细节。

本书的法律进化的历史观也许并不让人赞同,但它告诉我们的道理:法律的命运和我们的命运竟是如此生死相连,法律中竟演绎了那么多的感人和震撼的故事等,却会让我们甚感欣慰和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