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陪床保姆不能解雇了事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陪床保姆不能解雇了事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案情]张立文退休前在政府部门工作,退休不久老伴因病去世。张立文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另过,虽与老人同居一城,可因工作的关系都没有时间照顾独居的张立文。张立文虽吃穿不愁,但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无人照顾和陪伴,日子过得甚是落寞。为了让父亲的晚年能过得快乐充实,张立文的儿女开始琢磨给父亲找个老伴,可又担心家庭财产旁落他人。思来想去,张家儿女想出了为父亲找个“陪床保姆”的办法。不久,张立文的女儿就物色到了一个进城务工的农村妇女李琼香,李琼香五十多岁,丈夫早逝,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家。李琼香对张立文印象很好,加之活不累,也就同意了。李琼香到张立文家后包揽了一切家务,又对张立文老汉尽“妻子”义务,每月工资1000元,加500元作为补偿。

十多年过去了,张立文年近八十,李琼香也年近七十,且患上了高血压、关节炎、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后来不但不能伺候张立文了,而且自己也需要别人伺候了。这时张立文的女儿想把这个累赘的“保姆”推出门,于是假借父亲的名义解雇了李琼香。被解雇的李琼香没有得到分文补偿,心理很不平衡,多次找张立文理论均被张立文的女儿挡在门外,连张立文的面都见不上。李琼香无奈之下将张立文告上了法庭,诉称她与张立文共同生活多年,名为保姆实为夫妻,她已尽了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要求以夫妻的名义分割张立文的房屋等财产;且她在张家患上了高血压、关节炎、糖尿病等多种疾病,没了生活能力,张立文每月有三千多元的退休金,要解雇她可以,但要求张立文对她给予经济帮助。法庭审理后判决张立文与李琼香解除同居关系,张立文给予李琼香一次性经济帮助三万元。

[评析]本案中,根据《婚姻法》,张立文与李琼香虽然共同生活十多年,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李的关系,既不是婚姻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在这一前提下,张立文每月给李琼香支付工资,应认定为同居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应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因此,法院判决张立文与李琼香解除同居关系,张立文给予李琼香一次性经济帮助三万元,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