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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大力促进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区、中心镇建设,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具体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和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加快结构调整作为重中之重,既要抓新兴产业培育促增量,更要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优存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在“加快”上下功夫,在“转变”上求实效。
一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尽早批复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任务和责任,精心筹备全省海洋经济工作大会,推动规划和方案的落实。尽早完善并上报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新兴产业规划和海岛利用保护规划。大力促进“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启动实施一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先行先试和保税、土地、用海等倾斜政策的支持,抓紧拟定海洋经济发展政策意见。抓紧组织沿海各市县编制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组织实施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和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指导各市抓紧编制各产业集聚区功能分区规划,明确产业培育重点和主攻方向。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大项目大企业。加快启动实施产业集聚区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认真落实产业集聚区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制定土地保障、财税支持、环境容量等具体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产业集聚区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深入实施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
三是大力推进服务业体制政策创新和集聚示范区、重点企业培育发展。抓紧制定2011年全省服务业工作要点和服务业发展目标分解方案。研究拟定促进服务业体制政策创新的意见。编制实施服务业十大重点行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着力培育全省108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创建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杭州、宁波两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按季统计直报和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动落实11个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牵头编制年度重大工业项目计划,大力推动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专项项目和资金支持,抓紧制定全省重点产业布局规划。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的落实,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资金支持,培育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块状经济和龙头企业发展。
五是推动农业“两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动农业十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实施。促进公共建设资金、重点项目安排向农业“两区”建设集中,支持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同区310万亩,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力争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30万亩,确保农业稳产增产。突出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着力推进滩涂同垦和低丘缓坡开发。
(二)大力扩大民间投资和培育消费增长点。努力优化需求结构。在稳定和拓展外需的同时,把促进民间投资、培育消费增长点作为突破口,促进需求结构优化,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大力推进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并实施年度“二三个千亿”工程为主体的重大建设项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前期计划、省级政府投资计划等五大计划。计划安排“三个千亿”工程投资1670亿元,推进项目155项:省重点建设投资1380亿元,建成投产76项。加快推进杭宁、杭甬、杭长客专、金温扩能改造铁路项目、杭州、宁波铁路枢纽以及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萧山国际机杨二期扩建、嘉兴电厂三期、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钦寸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二期等一批续建工程:争取新开工建设“九线一站”铁路项目(九景衢、杭黄铁路、商合杭客专、通苏嘉城际、沪乍杭城际、湖苏沪城际、衢宁、金台、甬金铁路和杭州站)以及六横电厂、苍南电厂、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京杭运河“四改三”工程、台州朱溪水库等一批铁路、能源、公路、航道、水利项目。扎实做好“国批”、“省批”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监管工作,加大投资项目的稽察力度。
二是促进民间投资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抓紧研究制订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的具体分工方案,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和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推动民企加快转型发展的机制体制,促进资本与实业的互动发展。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扩大直接融资,构筑民间资本有序流动的平台。认真清理现行有关民间投资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加强民间投资的管理决策、项目咨询、行业准入和审核报批等方面的综合。
三是积极做好央企对接工作。扎实做好加强我省与央企对接合作工作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围绕建设重点发展平台、重点产业提升、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创新载体、重点骨干企业,抓紧编制实施我省与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年度推进计划,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推进,抓紧谋划一批重大推介和洽谈项目,更加主动与重点央企开展沟通对接,争取再签约一批央企对接合作协议。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有效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对接合作成果。
四是大力培育投资和消费结合点。继续促进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政策的实施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经营、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
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深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大在农村用地、农房产权、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努力稳定外需和加大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力度。加强对企业开展汇率风险防范和应对的培训指导,用足用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政策。积极推进境外贸易促进平台、出口品牌培育、省级出口基地、境内外营销网络建设,努力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企业境外投资,鼓励企业“走出去”进行市场拓展、资源开发,开展以获得市场、资源、技术、品牌为主要目的的收购兼并活动,建立重大境外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三)坚持不懈地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要扎实做好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大力推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做好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杭州低碳城市试点三大国家试点工作。全面推进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支持工业、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三类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组织编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年度能源发展计划。积极加快核电发展,推进方家山、三门、龙游、苍南等核电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工作。稳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集中区热电联产。加快宁波、萧山、绍兴、江山、常山气电等在建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太阳能光伏发电,加快嘉兴、舟山、宁波、台州等海上风电、以及舟山苜蓿制新能源燃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着力发展电力成套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核电装备及电力相关配套设备五大产业,全面提升清洁能源产业竞争力。推进我省与能源央企、新疆等能源富集地的合作,争取有更多的安全、清洁的一次能源输入我省。
三是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强化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双控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支持继续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力度,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作,深化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四)加强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充分认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市场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
一是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给。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保障粮食、蔬菜、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发挥生猪生产成本收益预警机制作用,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抓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工作,促进农产品产运销有序衔接。
二是完善市场和价格调控。认真落实各项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继续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电信、保障性住房等公益价格和收费监管。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四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串通涨价、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价格,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银行、资源性产品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
(五)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把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美丽乡村建设、欠发达地区扶持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深化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中心镇强镇扩权改革,推进财政和投资体制、金融制度等改革创新。实施中心镇“两百双千”工程,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出台落实扶持中心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认真编制小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并实施小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对口援疆、、援青规划,根据年度援建项目计划,加强协调衔接、监督检查,切实完成对口援疆、、援青项目建设实物量任务,继续做好青川灾后援建后续工作。组织和引导浙江企业参与支援地区资源能源开发和经贸合作,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口支援新路子。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科技和民生事业等全方位的对口支援工作。
三是进一步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对6个重点欠发达县的群众致富奔小康三年特别扶持,加快实施一批建设项目。促进山海协作,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对欠发达地区继续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做好景宁结对帮扶工作,加大帮扶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四是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选择若干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整合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千万农民饮用水、森林浙江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六)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就业社会保障,不断改善民生。按照“两个提高”、“两个同
步”的要求,更加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编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大工程80个以上项目实施任务,力争提前完成五年总投资计划任务。继续做好绍兴县、浦江县、遂昌县三大联系点的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均等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实施“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启动教育改革试点。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重要红色旅游景点三级红色旅游精品。
三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深化信用浙江建设,预防和化解区域信用风险。加强系统层级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四是推动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动就业再就业的各项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建立健全转移接续等基本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和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推进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重要载体,以更大决心、更务实作风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尽早批复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在外贸体制机制上有创新突破,探索建立新型外贸发展方式新途径。创新市场带动、产业联动和区域合作机制,提升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战略地位。深化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小商品国际贸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平台、贸易方式,优化国际贸易发展环境。
二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探索钱塘江流域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制度,实施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完善省市两级排污权交易机构和平台,探索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三是全面完成医改三年阶段性目标任务。着力抓好综合协调、督导评估,制订和完善医改配套政策。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
四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清理和依法削减前置审批事项和条件,建立新增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制度。完善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进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制和网上审批制。
五是积极推进金融等领域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优势企业上市。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融资。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做好我省发行企业债券的项目库建设。
同时,要加强对全省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尽快出台年度我省体制改革要点,加快“11+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评价试运行等工作。
(八)以中央和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指导,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高水平地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当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任务。
一是高质量编制“十二五”规划。抓紧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规划政策导向、指标体系设置、战略任务安排等方面,都要始终贯穿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力争编制一个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的五年规划。抓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抓紧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区域规划工作,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二是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规划与上一级层面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特别要加强发展目标、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衔接。
三是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后,要着力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1)制定“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尤其是约束性指标的分解落实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明确规划实施的职责。各地也要抓紧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时间和质量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从“十二五”开局之年就能够充分体现规划纲要的要求。(2)开展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的督察,做好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及时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意见。(3)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宣传活动,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努力争取我省发展规划条例尽早制订,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今年的发展改革工作责任重大,省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围绕“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思路,着力在“强省”、“富民”、“和谐”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水平,为顺利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