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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诗经》不老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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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一年。我们素昧平生,一起读诗经。不为别的,只为恰巧坐在一起。

大三那年,许千山选了门课,课的名字叫《诗经》诵读与研究。

许千山是学法律的,选这样的课驴头不对马嘴。事实上,他本人也不想选这门课。但女朋友是中文系的。任着性子非让许千山去陪读不可,美其名曰:爱情要想进步。思想就得统一。

本以为这样的冷门课,没几个人上。可到了教室,许千山吓了一跳,挺大的阶梯教室差不多坐满了。女朋友直奔教室前面——室友提前给她占了座,她边走边用手往后一指。许千山是个聪明人,立刻会意,低着头乖乖坐到最后一排。屁股没坐热,旁边坐下了一位女生,明眸善睐,长发飘飘。该女刚一坐下,就从包里翻出一本崭新的《诗经》,端放面前,满脸的虔诚。

这么一来,许千山的脸立刻红了。为啥?他本来就是蹭课的,书包里装着好几本闲书,想着等到上课就看看闲书打发时间。没想到。旁边坐着一个正儿八经来上课的,他再把闲书拿出来,那就是对这门课不尊敬了。

上课的教授是个老头,气度不凡,上来二话不说,就点名让人朗诵:“最后一排的那位男同学,你给大家读读《诗经》中的第一首《关雎》吧!”许千山懵了,自己面前连个纸片也没有,咋读啊?他红着脸站了起来,正不知该咋办时,旁边的女孩把她的书主动推了过来。

许千山赶紧抓起救命书,煞有介事地读起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许千山嗓子饶是不错,浑厚悠长,读得还算动听。可老头不依不饶,来了句:“你读得不错,不过下次自己也要买本书,别光让自己的女朋友带书。”全班顿时哄堂大笑。

我晕!这个老头真是个极品,乱点鸳鸯谱。许千山瞬间瞥见女朋友正一脸怒色地看着他,他赶紧解释:“老师您误会了,我们俩不认识。”这下老头有些不相信了:“不会吧?我咋看你们满脸写着情侣相呢?不然你昨把这首诗读得这么好听?”

全班笑得更厉害了。许千山哪里还敢说什么,忐忑不安地坐下,然后写了张纸条递给旁边的女孩:“谢谢救急,我是来陪读的,女朋友坐在前头呢。”过了一会儿,纸条上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我也是个陪读生,很巧,我家那位也坐在前头呢!”许千山看完纸条,扭头会心一笑,四目相对。默默无言却充满千言万语。

那堂课结束前,纸条上又多了两行字。

一行是:我是法律系的,我叫许千山。

另外一行是:我是学经济的,我叫沈乔菁。这行字后面还画着一个甜甜的笑脸。

2.那一年,我们天南海北,一起读诗经,不为别的,只为能消弭些许忧怒。

有了“一脸情侣相事件”,再加上怪老头课上得确实不错,许千山和沈乔菁这两个旁听生下定决心、排除万难,都选了这门课,从陪读摇身一变,变成正读。整整一学期,两人习惯性地坐在最后一排。

时间稍长,这两个外系人话就多了起来,到了最后,演变成两人憋了劲地比着背《诗经》,大有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经济压倒法律的架势。

你说一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她就接一句: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你说一句:今夕何夕?

她就接下一句:见此良人!

那些远古的诗句,那些最美的诗句,那些你来我往的诗句,那些对答如流的诗句,《诗经》在课堂最后一排悄悄发芽、壮大,直到朗朗上口、蔚为壮观。到了期末结束后。两人居然快把一本厚厚的《诗经》翻烂了。那些没见过的字,那些没听过的词,一张嘴说得居然比周杰伦的双节棍还顺溜!期末考试更是让人跌破眼镜,一个学经济的,一个学法律的。分别考了第一和第二。

课程结束,即是两人分道扬镳之时。沈乔菁人长得漂亮,鬼点子也多得要命,她非要互相交换个信物。许千山脸都红了,沈乔菁这才乐呵呵地说了一通——所谓的信物,不过就是把两人的《诗经》写上名,然后互换留念。

自此,短暂的“最后一排”缘分结束了。许千山一如既往不离不弃地拉着中文系女友的手,看电影打羽毛球,在林阴小路慢慢地走;沈乔菁满脸得意亦步亦趋地拉着中文系男友的手。听自己喜爱的演唱会撒着娇,装一些小女生该装的愁。

时间最是无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老了大三生,迎来了毕业年。

转眼到了毕业前,许千山意外地接到了沈乔菁的电话。按照电话里的约定,许千山在校园的草坪上见到了沈乔菁。许是离别在即,沈乔菁虽然没心没肺地笑着说着,但依然掩盖不住淡淡的哀愁。彼时。沈乔菁已经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毕业后就去东方之珠的香港接着再读研:许千山则选择留在了皇城北京,进了一家效益不错的国企。

两人闲聊了几句。末了,沈乔菁来了句:“想和你聊聊,也没别的意思。想想大学四年下来,经济专业的课我都没留下啥印象,可奇了怪了,那门《诗经》课却让我刻骨般地难忘。所以,毕业了,想跟你说一声。”许千山点点头:“我也是。”沈乔菁叹了口气:“昨天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从此天之涯海之角的,该断就早断吧!”许千山黯然神伤:“其实……我也是,巧了也是在昨天!”

两人沉默了半天,沈乔菁轻轻说了句:“知我者谓我心忧……”

如同当年一样,许千山立刻接道:“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3.那一年。我们有车同乘,一起读诗经,不为别的,只为能从此天长地久。

几年后,沈乔菁毕业了。那时的她早已经习惯了到铜锣湾买东西,到维多利亚港看夜色,到鲤鱼门吃海鲜。虽然北京的朋友还有家人都想让她回北京找工作,她还是咬咬牙,在香港租了个蜗居,找了份工作,每天累死累活地受资本家压迫剥削。那时,她唯一的乐趣就是偶尔和许千山发个短信,两个人谁也没娶谁也没嫁,互相调侃逗逗乐子,但三句话不离《诗经》,还像当年那样斗智斗勇斗嘴皮子。

那时,许千山已经混得风生水起了,在北京五环边买了房,又弄了辆小汽车上下班,头衔也混到了业务部经理。有时,许千山也会厚着脸皮问一句:“沈同学,你都这么大了,还不找个人嫁,不着急吗?”沈乔菁就不客气地回复:“沈同学貌美如花,哪能说嫁就嫁了啊!我的意中人,一定是个盖世大英雄,有一天他会踏着七彩祥云来香港接我,而且手中还拿着……”

好家伙,沈乔菁不仅把《大话西游》里紫霞那句话活学活用,而且还故意卖了个关子。许千山沉不住气了,立刻发短信:“手里拿着啥?人民币?还是别墅宝马!”沈乔菁更加不客气:“庸俗,你以为本姑娘想傍大款啊,我的意中人手里必须拿着一本《诗经》!”

聊归聊,现实归现实。虽然两人彼此都有点意思,但一在天之北,一在海之南,两人谁也舍不得离开熟悉的环境。

这一天,沈乔菁又努力地工作了一天,疲惫地踏上那路熟悉的公车。刚一坐下,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是许千山发来的:“沈同学,最近有时间回来吗?我要大婚了!”一瞬间,沈乔菁觉得失落无比,她想都没想回复道:“没时间。沈同学日理万机,忙得很。”许千山又发:“报销来回机票?”沈乔菁速回:“不去。”谁知,这个许千山厚颜,哪壶不开提哪壶:“我都结了,你也赶紧找个人嫁了吧?还在等你的意中人呢?”沈乔菁坚强无比:“当然。他必须踏着七彩祥云来香港接我,手中还得拿着《诗经》。”

这一次许千山没有回复。手机静静地握在手中,沈乔菁忽然泪意四起,是的,背井离乡来到香港,每天忙忙碌碌,究竟为了什么?山顶的那些别墅属于传说中的富人,自己只有一个小小的鸽子屋——而且还是别人的。委屈,太委屈。她低下头,正在抹泪,身后走来一个男士,递过一张洁白的纸巾。她有些不好意思,一把抓过来,轻声说了句:“谢谢!”那人问:“咋了。遇到啥伤心事了?”

声音如此熟悉,沈乔菁立刻抬头,老天,丢人,丢死人了,居然是一脸坏笑的许千山!那小子满脸虔诚地说:“你不回去,我只好过来了。”沈乔菁惊喜之余又佯装不快:“你过来干嘛?”许千山说:“邀请你去参加我的婚礼。”沈乔箐:“你也真够执著的,邀请我参加婚礼,用得着漂洋过海来香港一趟吗?”许千山又来了句《诗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这一次,沈乔菁没接,她不是不知道,是因为下一句是“纵我不往,子宁不来?”那意思就是怪罪沈乔菁,我不来香港,你又会去北京吗?

就在这时,许千山递过一个东西——是《诗经》,一本翻得破破烂烂的《诗经》。沈乔菁愣住了,多少年的时光雕刻在这本书上,书的封面上有她当初留下的那行字——许千山同学留存,沈乔菁!许千山悠悠道:“菁菁,抱歉,书我拿来了,但五彩祥云我没能带来。不是没想办法,玉皇大帝病了。孙悟空休假了,我没能借到,但我等不及了。所以,我来了……”

窗外已经暮色浓浓,沈乔菁温暖地哭着,轻声说:“你就耍嘴皮子吧!”嘴上如此说着,手却悄然伸了过去。

两只曾经握着《诗经》的手,穿越了时光,穿越了南北,握在了一起。

王传生荐自《新故事(红版)》

图/林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