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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签和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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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那会儿,看到周润发在《英雄本色》中穿着风衣、叼着牙签、举枪怒射的样子觉得帅呆了。当我下决心要好好模仿一下时,才发现自己班上已经有好几个咬着牙签的“小马哥”了。

为什么有人喜欢叼着牙签到处走?这个习俗是怎么来的?很多年以后,我发现这其实是个经济学问题。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制度经济学鼻祖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

凡勃伦是个怪才,虽然才华很高,但喜欢闲来搞搞婚外情,破坏其他教授家庭。结果写了11本书仍然升不了教授。最后他应聘哈佛经济系教授,校长出于爱才找他谈心。不料凡勃伦说了句很经典的话:“校长您老就放宽心吧,经济系的各位教授夫人我早就想办法见到过了。”

这个太有闲的凡勃伦,最有名的著作是《有闲阶级论》。在这本书里,他提出一个重要的概念“凡勃伦效应”,即炫耀性消费。这个词开发商、煤老板们可能再熟悉不过了,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其实“炫耀性消费”绝对不是当下的产物。比如罗伯特·路威的《文明与野蛮》一书中说,英属哥伦比亚沿海的印第安酋长会积聚成千上万张的毛毯,当然他不是开毛毯超市,而是赶在某个大节日送给别人。这些酋长还会无缘无故把昂贵的船只烧掉,以表示他对这些东西毫不吝啬。据说这是博得名誉和压倒侪辈的惟一方法。

之所以炫耀性消费,是显示其属于“有闲阶级”。他们通过财富、礼仪、服饰把自己和别人区分开来,就像泰坦尼克号上头等舱的富人是不会和次等舱的穷人来往的。

凡勃伦说,有闲阶级还有“避免做有用工作的倾向”。摒绝劳动是拥有财富的习惯证明,因此也就是社会地位的习惯标志。据说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宁可挨饿,也不肯用自己的手把食物送到嘴里。更夸张的是法国某贵族在烤火时,火势越来越旺了,而专管为他搬移座位的那个仆人刚巧不在身边,他就坚忍地坐在炉边,不移一步,终于成了史上最昂贵的熏火腿。他虽然壮烈牺牲了,但英名却没有被贱役所玷污。

习俗总是沿着经济阶层从上往下流传的,因此这种炫耀不单富人有,各个阶层都有这个倾向。比如有的男人喜欢把小指头指甲养得很长,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接受,其实是显示自己不用从事体力活(想想穿着破长衫养着指甲的孔乙己先生吧)。同样,有些人喜欢咬着牙签在路上晃荡,以炫耀他已经吃饱了饭无所事事,不过《泰坦尼克号》告诉我们,富人吃好了饭其实是去吸烟室谈论政治和商业。

今天的暴发户们,喜欢拎着爱玛仕包包,开着豪车到处炫耀,其实这些行为一点都不炫,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这和叼着牙签在马路上晃荡,或者留着小指头指甲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