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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回家看看”成犯法? 尽孝不只给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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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养生核心提示:如果不探望老人就触犯法律,你会怎么做?听听来自子女和父母的声音吧。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订版已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引起广泛热议。“常回家看看”是法律规定?本刊《百家论坛》栏目邀你一起探讨父母与子女的相处之道。

调查结果:年轻人――不常回家看看并非我所愿

修订版实施的第一天,“常回家看看”就变成热议话题。截止当天下午4点,媒体关于“不回家看看或违法”的探讨呈明显的倾斜状态。有98名被调查者表示支持,他们认为该法可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持相反态度的32名被调查者则认为,回家探望老人属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条文来约束。

除了对该项规定发表自己的看法之外,不少朋友还提出另外一个观点:不回家看看不是我意愿,工作时间不弹性,交通障碍都可能会造成“不能常回家看看”。来自广东肇庆的林梓表示:“常回家看看,不是我不想,而是生活所逼没办法。举例,我广东肇庆,去广东深圳工作,算好了,双休。回家车程4小时左右,车费130元单程。不是不想回家,而是车费太贵舍不得坐车回家。我广东人在广东打工的都这样了,别的省来广东打工更加舍不得回家。时间,费用是阻碍广大儿女回家的重要原因。”

其实,这项规定的出现也正预示着一点,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和晚年生活,子女和父辈之间应该如何协调,才能达到平衡?请看“百家看法大不同”:

子女:我认为他们想要的晚年生活是这样子的

父辈与子女因为成长环境不同,对生活理解不同,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都容易产生矛盾。对于如何照顾父母退休后的生活,如何给父辈一个幸福的晚年?《百家论坛》责编采访了几位刚进入职场不久的年轻人,希望能从他们中间总结出年轻一代对于赡养的新观念。

河南李淑娟:我觉得能给父母最好的生活就是给他们想要的生活。他们希望我常回家看看,我就选择离家不远的地方工作。有时候会察言观色,看看妈妈想要什么东西,如果自己能够满足的就悄悄给个小惊喜。

山东田奇:孝顺就是不逆他们的意,有什么讲不通的就慢慢讲。当然要有自己的人生,但是大体方向也要尊重父母的意思。这样他们也放心,我们也安心。

上海付梓华:其实关于如何给父母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还真的很难讲。我希望我能够给他们衣食无忧的生活,能够让他们安心。

湖南程艺强:子女欠父母的永远都还不清。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料理得更好,给予他们物质保障和精神供给。而到了我们真正为人父母,才会真正明白父母的苦心。

父母:我们想要的晚年生活是这样子的

现在在职场上打拼的80后,他们的父母多半进入了花甲之年。常言道,老了的父母有着孩子一样的性格,在他们逐渐走向依赖子女的路上,他们理想中的生活又是怎样?是否每个月固定的生活费就能够获得安心的生活?几位子女均为80后的爸爸妈妈告诉编辑,其实他们想要的更多是子女自己过得好,能常回家聚聚,吃个家常便饭。

小柯妈妈:像我们这种从职场上退下来的妈妈,也不贪图儿女有多少物质回报,毕竟工作大半辈子我们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人年纪越来越大,其实就希望看到女儿能够好好生活,找到一个对她好的男人。而自己就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以后还能帮忙带带孙子什么的,呵呵。

坤坤他爸:怎么说还是希望孩子在身边。不是为自己,而是在我熟悉的地方,孩子们会生活得更顺心。当然,孩子长大了会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好比当年我执意要往城市走一样。无论怎样,只要孩子好,就是我想要的晚年生活。

专家: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国强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空巢老人人数最多的国家,用法律规范的形式要求子女经常地看望和问候老人,十分必要。只有立法,才能够让老人的需求得到实实在在的满足,让离家在外的子女能够认识到,给老人照顾和问候是一个重要的义务。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条,它本身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宣示价值,它鼓励子女对老人精神的赡养。而这种具有社会舆论导向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它不需要像《刑法》一样,采用你不去看望老人我就判你几年这种方式进行。它宣扬的是一种社会氛围,宣扬的是社会形成一种关怀老人的社会氛围,能够使老有所养。

人文学者孙虹钢:孝是讲心的,“常回家看看”却是行为。法律可以管到行为,但是却不一定能管到心。如果心里头没有父母的话,就是规定回家看看,子女回家以后,对他妈还是冷着脸色,对老人不能够始终和颜悦色,让老太太老爷子很高兴。如果心做不到,回家会让老人更加生气。

新疆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肖宝振: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流动人口加大,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凸显,现代家庭越来越小型化,家庭成员的追求也越来越个性化,老人喜欢生活在自己的居住地,年轻人喜欢和同龄人生活在一起。这样,老年空巢家庭比较多。另外,高龄老人家庭、失偶家庭也比较多。这些老人不愁吃、不愁住,却十分需要子女的关爱。所以要动员子女多多关爱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作为社会法,新法虽不像刑法、民法等具有法律的刚性,但应体现政策、道德与法律的有效结合。所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需要配套立法,也需要地方立法,来加以体现和保障。

编辑:你愿非我想 沟通最重要

年轻人们喜欢上微博,微博上曾经疯转发过一条“拉着你父母的手,跟当年他们拉着你慢慢学走路一样。”编辑认为父母永远是孩子们心中一个软肋,“父母在,不远行”,高速发展的社会和工作环境让很多子女不得不背负家庭的梦想离开从小熟悉的小城,到其他城市或者国家求学或求职。一直呆在父母身边似乎已经不太可能。对于子女而言,物质保障是他们最想给父母的礼物,而对于父母而言,真的是“子女若安好,便是晴天”。而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进入社会,也加剧了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

编辑有时候跟一些年长的朋友交流时,都觉得现在子女辈与父辈之间多少存在沟通障碍。我觉得你需要和我实际需要的东西大相庭径的也很多。对于这个问题,引用编辑妈妈原话就是“我们年龄大了,思想自然是跟不上你们的节奏,同样你们也不会真正理解我们。这时候就需要互相沟通和磨合,理解最重要。”

父慈子孝乃是一种天生的本能,在相处之中遇到摩擦应该以调和为主。沟通确实最重要。对于父母来讲,天伦之乐远比黄金千两要来得踏实和安心。所以,无论“常回家看看”是否写进法律,“常回家看看”都应该是我们内心对父母最真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