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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英雄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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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不叫老狼“老狼”的。我叫他“老虎”啊“老蛇”啊“老鼠”啊,总之就是没叫他“老狼”。那时我们喜欢听《模范情书》,老狼更是天天唱。走进来唱走出去也唱,站着唱坐着也唱,而且高音部分提不起,像是公鸭子叫,要命得很。后来他索性说,就叫老狼吧。我极不愿意这样叫他。我说,如果你是老狼那我就是高晓松了。他厚着脸皮嘻嘻笑。此后老狼就叫“老狼”了,可我没有就此叫“高晓松”,我还是叫秦林。

那时我们还在那所破中学里。老狼是我初中第一个同桌,也是我最后一个同桌。注意,这里的“最后”不是说再也没有人愿意和我同桌了或和我同桌的都死光了只剩下老狼一个,而是我们那所破学校三年来没分过一次班,不仅如此,座位也懒得调。人家把一日分成三秋,它却把三秋当一日了。很自然,宿舍的事学校也懒得管,于是在那个“暗无天日”的狗窝里,我们住了三年。要命的是,老狼就睡在我下铺。因此,坐在教室的时候,老狼就转过身来唱《同桌的你》;在宿舍躺着的时候,老狼就在我下床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我长得又黑又瘦,估计是被老狼唱成这样的。每当想到这里我就愤愤不平。

我初中的岁月,几乎全部浸在“真假老狼”的歌里。

后来我们都混进了Y中。至于我们是如何混进来的,这不好说。但我亲眼看到一个女的(她平时成绩超好)站在公布栏前指着我和老狼的名字(远在她前面)愤愤不平地说:“连这两个痞子也考到了这个位置!”她不知道,彼时我和老狼就站在她身后,看着她那根白皙的手指。至于那次的结果,我们是比较大量的,没多说些什么,只是给了她一个蒙娜丽莎式的微笑,最后看她生不如死地跑开。

在群众眼里,Y中是个很牛的地方,就好像进得了Y中的都必定会成龙成凤似的。可我偏不觉得Y中有什么牛的地方。它连我们的生活也改变不了,不是吗?初中我们在那个破S中混了三年,而接下来我们又即将在这里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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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当然不再和我同班,不过他宿舍就在我宿舍对面。他时不时会跑过来跟我说些鸡毛蒜皮的事,比如他的班主任今天穿得如何花枝招展,或者哪个科任男老师在办公室门口跟一个肥婆撞上了。偶尔老狼抱怨他的新同桌,说他没眼光,自己唱歌这么好听他竟然说自己神经病。

日子如同一个要死了又断不了气的老人,我真恨不得一脚把它踹成一堆骨头。每周的劳动课我必逃出来,因为已被改成了自习。其实我也没地方可去,可就不想被困在教室里自习,于是有了此规律。逃出来后我要么在校园里闲逛要么躲在图书馆。每次我从图书馆的窗子望向篮球场,总发现有个很像老狼的人独自在投球。那人跟老狼简直是两兄弟,连投球的姿态都一模一样。后来我跟老狼说:“每次劳动课我都看见一个人在打球,他投篮的姿势跟你一样难看。”老狼瞪了我一眼,说:“每周的劳动课我都一个人在打球。”

从此每周的逃课不只是我一个人了,通常是和老狼打完球后,到图书馆休息,满头大汗享受电风扇。老狼问我为什么逃课,我说,都怪你,把我这个良好市民带坏了。老狼说,你行,我还没说你呢。

我们第一次逃课是在初二。那时年级里补英语奥林匹克,一次我和老狼去晚了,站在门口犹豫着进不进去。后来决定不去了,干脆逃课。此前我们没有过逃课经历,所以自觉犯了大罪,在校园走过头也不敢抬,生怕碰到熟人。后来我们在小卖部买冰棒,坐在操场旁的栏杆上吃。从此,那里成了我们常去的地方。

日子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很容易让人想到这样的名句: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其实我是不甘于这样的日子的。可我知道,甘不甘于,不是我说了算的,你得先问问生活。可生活却是笑而不答。

其实我是个满怀希望的人。说得精确点我曾是个满怀希望的人。我以前总觉得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在我身上,而正是这些大事将我与凡夫俗子区分开来。其实我现在也这么觉得的,所以我总像在等待些什么。当然,也没有人告诉我我在等待些什么。我之所以能和老狼在一起混,几年如一日,第一是因为他和我一样,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他坚信自己肩负着拯救世界的重任,即使没有这样伟大,至少也是108条好汉中的一百分之一。其次,我们既长得写意,又没什么才气,自然没什么朋友。

很难想象我曾是个满怀希望的人对吧。我也怀疑,我胸中的希望都在我睡觉时被压死了。

3

有件事不得不提,当初在公布栏前用那根白皙的手指指着我和老狼的名字的三好学生,如今和我一个班,她就坐我前面。

她叫叶夏。我惊讶地发现我曾和她同窗三年,但直到第四年才知道她名字。我真佩服自己。其实我们跟她也无冤无仇的,就因为有一次,大概是初二吧,我跟老狼因为逃课被抓,下课后被罚留下了背课文,背到中午,饥肠辘辘,此时老狼发现一张桌子里有包花生,于是便“先借用一下”。我们在啃着花生的时候叶夏这个三好学生走了进来,她早早就来教室学习了。老狼偷偷对我说,该不会这么巧吧?我说,肯定不会,怎么可能这么巧。接着我们便眼睁睁看着叶夏走到我们刚才取花生的那张课桌前坐下来,她看看抽屉,又看看我们手中的花生,接着便若无其事地抽出作业来做了。

如今快两年了,这位姑娘居然坐在我前面了。像电影那样不现实。我把这告诉老狼,被他幸灾乐祸笑了好久。

我发现现在的生活与初中有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就是每到周末,宿舍的人都会走光。我宿舍只剩下我一人,老狼宿舍也只有他一个。像过去一样,每到周末就剩下我和老狼相依为命。通常我们吃完饭后已是华灯初上了。在学校外面或学校里面逛了一圈后便回到宿舍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聊的半多是过去的事儿,也常聊到隔壁班的女生。不过对于Y中里面的女生,我和老狼一致的失望。早就听说“Y中没美女”这句咒语了,放眼望去,一律的“头发短,见识长”,望得人动魄惊心。

这个周末和其他周末一样,吃完饭已是华灯初上了。因为无聊,我决定到远一点的地方逛逛。于是我和老狼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在路灯下一路向北。不知道骑了多久,前面没有了路灯,估计已是小城的边沿了,于是开始往回骑。正在此时,我的单车坏了。我和老狼都傻了眼:从这里走回去,不知道要走多久。回到学校的时候,宿舍的大门已经锁上了。Y中男生宿舍的门禁是远近闻名的,你迟到后想舍监开门,至少要被上一个小时的政治课。一般人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被这样折磨。我和老狼虽然不愿承认是“一般人”,但这次也不得不做一回“一般人”了。

我们也不是第一次露宿街头。初中时就有过一次,情况相似,只是S中那边的围栏较矮。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当时我左手骨折了,绑着石膏。我们回到宿舍楼前面,老狼很自然往上一攀,爬过去,一跳,便在里面了。他回头说:“你怎么不进来?”我说:“你看我的手。”他说:“呵呵,我都忘了这。”于是纵身一跃便又出来了。说真的,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感谢老狼陪我做了一夜游魂野鬼。

在外面呆着很无聊,我忽然又有新想法:到海边去,等待看日出。老狼抱怨几句,便用他的自行车载我朝着小城的另一端出发,一路向南。不知道骑了多久,老狼开始不断抱怨。到了没有路的地方便推着车走,还好有月光。我们坐着,面朝大海,想象着春暖花开的样子,开始漫长的等待。老狼抱怨着便困了。黎明的时候我突然惨叫一声,我说:“老狼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千万别激动,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我们这样的海是朝南的!”

接下来,我们一边听着婉转的鸟叫声一边眼巴巴看着太阳公公从树梢上升起。我真恨不得自己是后羿,一箭把那太阳射下来,换一个南起北落的装上去。这还不算啥,更惨不忍睹的是,回来时老狼的自行车也坏了。这意味着,漫漫归途,我们必须脚踏实地走回去。

忘了那次我们是怎么走回来的,只记得当时一回到宿舍便倒在床上动弹不得了。此后在老狼面前我便成了罪人。我说话的声音至少低了八度,偶尔不小心说话音调高了点,老狼便开始喋喋不休地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说一遍,说得我自己也觉得应该千刀万剐了。

4

幸好后来情况有了点转变,把老狼这笔旧账全部抵消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前面的叶夏姑娘突然破天荒地转过头来,递给我一封信。当时我就乐坏了,想不到你叶夏平时冰清玉洁的模样,原来也对我……我马上装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不料叶夏说:“我有个朋友,她在《星星火火》校刊上看过你的文章,很羡慕你的才情,想和你交个朋友。”我略为失望地接过信,她也转过了身。

彼时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老狼。对,我应该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将功赎罪。于是我把信郑重交给老狼,如同托付一个黄花闺女一般。然后我跟叶夏说:“我这个人呢,是从不回信的,不过你放心,我会找人帮我回信给你朋友的。”我寂寞的老狼啊,终于找到了心灵的慰藉,也就原谅了我。接下来这一段我们先忽略不计。最后,老狼和那姑娘顺理成章地按“相识,相认,相知”等步骤发展起来。当然,其中少不了我与叶夏担当信使这样伟大的重任。对了,那姑娘叫惠春,是叶夏的好姐妹。说到好看,当然不敌西施貂蝉,但也有几分黛玉的味儿。和叶夏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像春天一个像夏天了。

此后老狼便天天说起惠春。说出“惠春”二字就像说“我媳妇儿”差不多,瞧他那副神情,你就知道坠入爱河的人为什么都会如此恶心。看着老狼整天一副满怀憧憬的样子,我真恨不得赶紧叫他和那个惠春马上回家结婚生孩子去。而那个叶夏呢,还是整天一副冷冷的样子,好像裹了一层冰,估计她把自己当是小龙女了。

那段日子,世界变得特别可恶。可恶到我都懒得看了,于是一有时间我便躲进图书馆里。周末尤其可恶,老狼常常找惠春去了,我一个人无聊,也没地方去,只得在宿舍与枕头为伴。唉,还说什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呢,一提到惠春便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后来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一个人,这不是别人,她是惠春。当时我在看一本好像名叫《北大作文》的书,旁边有人走来说:“嗳,你就是秦林吧,老狼常提起你。我看过你在《星星火火》上发表的文章,真的好感动。”最后她说:“我叫惠春,很高兴认识你。”然后我们象征性地谈起了文学,她不时说些“以后还得请你帮忙提高我的写作”“你读的书多,不像我”之类的话。最后,惠春很自然地要了我手中的书。接着,狼来了――老狼来了。他来找惠春。看来图书馆我以后是呆不下去了。

此后惠春常托老狼向我借书。她也真是的,我家又不是开图书馆的,哪来这么多书借你啊。我只好到图书馆随便借上几本给老狼带去,叫她看完直接还回去得了。我的解释是:“书非借,不可读。”惠春的反应是:“果然是文豪。”除了她每次都赞我借的书很感人外(其实是随便挑的,书名我大部分没记得),她还常常把一些书让老狼带给我。我通常把它们放在床头,隔上一段时间后便把它们带去给叶夏,让她还给惠春。

有一段时间叶夏也变得春心荡漾了起来,也开始读经过她手的那些书,然后一个劲地跟我说她有多么多么的感动,有时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让你很难想象这就是叶夏。女人就是女人,叶夏的本性也终于有了暴露的趋势。我倒是很乐意看着曾经那个冷冰冰的叶夏渐渐变成一个小女人。我还希望她小到需要别人的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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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老狼每次递给我一些书我都会看上两眼,记住主人公的名字,以便应付叶夏,或者帮她煽出泪来再给她递纸巾。我常常去图书馆找些比较煽情的小说并推荐给可爱的叶夏姑娘。我总三番四次在那里碰见惠春,偶尔她还会和叶夏在一起。我们就会坐下来聊天。而在我那些“三番四次”里面,有“两番三次”是会撞见老狼的。他总是在我们说得很煽情的时候出现。我看见他在惠春面前那副模样便觉得再猛的火也被熄灭了。

那些时光好像过得特别的快,好像昨天才看见秋天赶飞一群群雁儿,而此时冬天就要来了。

大概是老狼心里不平衡,他说:“我真的看不惯你们这些写字的人,读过几本书就把那些单纯的小姑娘骗得团团转了。”“什么骗不骗的,你老婆我都能抢过来呢,你信不信?”我觉得自己的骄傲被伤害了有些不是滋味儿,瞧也不瞧老狼一眼。

然而那句话说出不久后我就后悔了。

那个傍晚风很大,冷得路人直打哆嗦。我和老狼决定晚饭后去外面吃辣鸡粉。走到校门时老狼突然说肚子疼,折了回去。我站在那棵快光秃了的木棉树下等他,寒风吹得我的牙齿直打架。突然有一个声音在后面叫我,我转过身――如果那时叫我的姑娘是叶夏,那么一切会是那么美好,然而那姑娘不是叶夏,而是惠春。所以说,生活不是电影。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吃饭了没,她便塞过一个袋子,我说:“给老狼是吗?”她说:“是给你的。”说完便转身跑了。我愣在原地。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我一定会愣在那里很久很久,直到那木棉树落光了叶子。然而我还没愣十几秒,老狼便跑出来了。他在背后用力拍了我一下,我还没想出该说些什么他便抢过我手中的袋子,说:“谢啦!哇!居然是一条围巾,惠春知道我喜欢绿色!绿色的围巾……她真是个体贴的姑娘……以前她总是托我给你东西,现在终于轮到托你拿东西给我了……多么温暖的冬天……因为有你,这个冬天不太冷……”我看着老狼那一副幸福的模样,想起了刚才惠春的样子……我觉得此时一定是电影里面一个不真实的场景,或是所有的人和生活一同合伙在我面前演了一出戏。“你怎么不说话啊,羡慕我了吧?改天你也找个媳妇,叫她也买一条给你吧,呵呵……”老狼说着又欣赏他的围巾去了。不,准确说,应该是我的。

那晚从吃完辣鸡粉起直到晚上,我只说过一句话,其余的什么也没说了。而且那句话只有两个字:“好辣。”那天晚上老狼一直把那条爱心围巾捧在手上又是闻又是看,他不停地问我:“我该送什么给惠春呢?不知道她喜欢布娃娃不,或许可以送一条一模一样的围巾,或许她喜欢粉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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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那一晚起开始变得漫长了。我变得沉默寡言了,老狼说我羡慕他,羡慕到生病了。后来老狼终于盼到圣诞节了,他硬拉我出去,说要挑一份好的礼物回去送给媳妇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要向我借50块钱。我们在街上走着,老狼突然指着远处一个背影说:“看,那个是不是叶夏?”我一看,说:“应该是。”说完用十几秒的时间转过身整理了一下发型,老狼便远远地喊了。他只喊了一个人的名字,却有两个人回头,是叶夏和惠春。他们向这边招手,好像示意我们过去。老狼说:“咱们四个一起去路口那个摊子吃辣鸡粉好不好,那里的辣椒超棒的!”我说:“你们去吧,我有事,先撤了。”然后不顾老狼在后面叫便匆匆跑开了。

那个晚上老狼一肚子怨气地找到我。“你怎么那么扫兴啊,说走就走,弄得惠春也没兴致去逛了,她也说有事先走了,剩下我和叶夏两个人各自回来了。我礼物还没买呢……”“老狼,你的生日好像是在冬天吧?过了没?”我突然问他。“你真有良心,居然问我过了没。我的跟你的刚好相差六个月,你说过了没》”“那你向惠春表白了没有?”“没有啊,哪里还用表白,你没看见她都送我围巾了么。”“那就好,过来我跟你商量一件事……”

时间很自然地到了老狼生日的那天。我把地点安排在海边。所以一听说到了“冬天”“海边”便知道那时的情景:冷并浪漫着。我的本意是让我、叶夏还有惠春在海边帮老狼搞一个小的生日PARTY,然后我和叶夏先撤退,让老狼向惠春表白。

然而我还是无法同时面对老狼和惠春两个人。在一切都准备好后,在惠春和叶夏来到前,我先撤退了。海边的风很大,很冷,让人睁不开眼。老狼一直在追问我:“我这样围这条围巾好不好看?”我说行了行了,他还在弄。我说:“糟了,我忘了一样东西,我先回去拿。她们来了后你们开始就行了,不用等我。”“那你快点。”老狼说着便又去弄他的围巾了。我便开始往回走。风吹得我的眼睛生痛。我回过头,看见老狼一个人站在风中,小心翼翼地弄他的围巾,像个心急的孩子。那海还是面无表情地拍着浪花,风把小蛋糕旁边的包装绳卷起来。我加快了脚步,不再回头看。

一路上我暗暗祈祷着。老天呀,我秦林一直以来从未对你有过什么过分的要求对吧?我一向要求很低,尤其是对您老人家,就这一次,你让他们有个小小的好结局吧,这个要求不算太高吧?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回来,也不知道我绕到哪里才绕回来的。我的脑子乱哄哄的,也不去想海边的事,叶夏,惠春……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我的这些生活好像不是真的,就像是个玩笑一样。我还会想起初中的那些时光,我觉得我们还会回到过去,过起从前那些日子。可我知道,这些时光不仅回不去了,而且我所期待的那些让我跟凡夫俗子区分开来的大事一直没有发生过。这才真正是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地位。我不明白,上天让我生活了十几年,到头来我的生活还是一片乱糟糟的。我知道,我所不明白的,还多着呢。

那个傍晚我看到了老狼,他一个人走回来,没有围着那条绿围巾。我叫了他一声,他没应。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天晚上叶夏来找过我,她塞还我一本书,什么也没说,从书本上抽出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春,下午图书馆见。秦。”叶夏她什么也没说,也没告诉我下午在海边发生了什么,老狼的围巾去哪里了。后来她只说了一句话。我从没听过比这一句话更让人难忍的话。她说,秦林,我真不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她说完后转身走了。

我没有告诉叶夏,那次我约惠春,是想向惠春打听她的生日,而那次惠春没有来,是因为她那天来不及看那本书便买围巾去了。我也没有告诉她,我接近惠春,并且读了那么多薄薄的书,是为了她。我来不及对叶夏说:“我喜欢的是你。”她已经远远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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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后来怎样我也忘了。后来好像是冬天了。不对,那个冬天还没过去呢。哦对对对,后来我们高三了。

后来老狼搬到外面住了。我们很少见面,偶然碰到了只是打声招呼便过了。再后来他好像多了一帮朋友,进进出出都是一群人。我们打的招呼便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越来越客气了。

叶夏早就不跟我同一个班了,她被分到哪个班我也不知道。偶尔和她碰面了来不及打声招呼便匆匆闪过。现在坐在我前面的是个文静的女孩,短发。惠春的来信我一封也没看,她来找过我,但我每次借故不与她见面。

我已经是个很乖的学生了。无论自习课还是劳动课,都不再逃课。

我再也不去图书馆,生怕碰到熟人。周末的晚上我哪儿都不去,乖乖回到教室,和很多人一样,把头埋进书里。每一顿饭都吃得很饱,以前遇到很肥的猪肉总往老狼的碗里塞,现在只好自己吃了。每个觉都睡得很香,只是在Y中的男生宿舍里好像再也没听过有人唱老狼的歌了。这些都不重要了。老师说吃好饭养好身体才有精力作战。

偶尔我想,我那些乱糟糟的生活都平静下来了,这样算是整齐了吗?

不知不觉都过了这么久了。抬头看看,竟分辨不出天空吹的是哪个方向的风。现在是什么季节了?

留在Y中最后的那些日子,街上哪些广告牌换了,哪些小吃的摊子拆了我都一无所知。校园里哪棵树枯了,班上哪个同学提前回去了,这些我也无从知道。就连宿舍门前那株木棉的花开了又落了我都没注意到。偶尔也碰见老狼,他和他的朋友有说有笑地进进出出。

留在Y中最后的那些时光里,我所等待的东西,一直没有出现过。包括一些人和一些事。我一次次安慰自己,一切都会过去的,不久后我们还会回到从前那些日子,过上像初中时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回到S中。按理说我应该在某一根栏杆上碰到老狼然后过去说“原来你也在这里”才对。可是事实不是这样,我在栏杆上谁也没碰到。后来我准备回来时,发现公布栏前站着一个女孩,很像叶夏。三年前她就是以这个姿态站在这里的。我终究没有上前去。我怕她真的是叶夏。我也怕,她不是叶夏。

回来时经过一间音像店,那里正好放着老狼的歌,从《恋恋风尘》一直放到《青春无悔》。我一直站在那里听。那老板问我要买什么碟,我说只是看看。我想起初中的时候我常常和老狼来这里看碟听歌,却从来不买。那老板早就认得我们了,目光有点异样却又奈何不了。不过都三年了,那老板刚才叫我的时候很明显已经认不出我了。

我以为他能认出我的。

8

故事说到这里应该结束了吧。然而还没有,我还漏了一点没说。

那天晚上老狼给我来电话,他说他傍晚回了S中,在那里碰见一个女孩很像叶夏,不过他没上去叫她。他没提起过惠春。他说他过两天就要上广州了,打假期工,语气里满是“一切都好,不必担心”的意思。他憨憨说着,我憨憨听着,说完后两人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今晚很忙,总是不断被朋友约出去玩。”我也连忙说:“是啊是啊,我也是,真忙不过来,估计今晚要玩通宵了。”那边随着附和两声后便也没有了声音。最后我说:“老狼啊……”

“嗯?什么事?”“也没什么。你出去外面了要注意安全。嗯,玩得开心点。”“好。收到录取通知后再联系。”“好。拜拜。”“拜。”

所有没开口说的话,就这么化作了尘埃。一如这些年的故事,就这么落定。其实,那一刻我是多么想说:老狼啊,你还欠我50块你记得吗?我挣扎着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那天晚上没有一个人来找我。电话也没再响过。我一直在整理我那些书籍。我突然翻出两年前那本校刊,是“星星火火”主办的,里面有我一篇文章,被珍藏得完好无缺。其实那是我在校刊上唯一发表过的文章,名叫《两个痞子的英雄事迹》,讲的是我和老狼初中时的英雄事迹。那次我和老狼逃了一节课,在小巷上乱逛。突然老狼大喊一声,指着头顶的一个窗户给我看:一个一两岁的婴儿爬在窗台上,想摘窗外的树叶。他半边身子已经爬到外面来了。那一刻我跟老狼像是约好了似的,他马上跑上楼去,我立刻找来梯子。那是我长这么大来遇到的最危急的情况,心里越发的悲壮。后来老狼冲进人家的家里把孩子抱了下来。我站在梯子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呼完这口气后,梯子便顺着墙根倒了下来。老狼跑来拉我一把。他说:“没事吧?”我说:“没事,不过断了。”“没关系,这梯子容易修。”“我是说我的手臂。”

从那以后我和老狼常常自称英雄。尽管没有人相信我们曾救人一命。我常常和老狼比谁的功劳大。他管叫我“独掌英雄”,因为我可以拿一条受伤的手臂出来炫耀,而他却不能。那些年我们能炫耀的东西好像都只能在彼此面前炫耀。

2009年夏天,我终于在一个选秀节目上看见了高晓松,而且是直播。可惜他没看到我。我也看到了唱《同桌的你》的那个真老狼。

同年夏天,我看到“痞子”和“英雄”两个词被组合在一起,好像是一部偶像剧的名字。有点怪怪的感觉。不过我第一眼看到那四个字便暗暗想:前者是我,后者是老狼。同时我估计如果老狼看到这四个字,也一定暗暗想:前者是秦林,后者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