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诚信――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基石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诚信――市场经济健康运作的基石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运作基石。然而近几年来,现实生活中由于信用弱化和缺损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危害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分析了当前经济生活中缺乏诚信的一些具体表现,从产生问题的原因入手,对如何解决该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性的思考。

关键词:诚信;市场经济;基石

“诚信”,即“诚实守信”,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诚实是做人之本,守信是立事之根。诚实守信,对自己,是一种心灵的开放,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他人,是一种交往的道德,是一种气魄和自信;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宝贵的无形资产。然而近几年来,由信用弱化和缺损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日益突出,已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阻碍了国家经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步伐。

一、诚信缺乏严重危害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国传统社会崇尚诚信,“诚者天之道也,诚者人之道也。”“言必信,行必果”。但是,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的今天,缺乏诚信的现象却相当普遍: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制假贩假活动猖獗,假文凭、假证件、虚假广告遍地、银行呆账坏账、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等。诚信已成为当今社会最稀缺的资源之一。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缺乏诚信,势必使市场经济的运行受阻。

(一)缺乏诚信,会增加经济主体的交易成本,降低效率,导致大量社会资源浪费

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一切行为,如购买商品、出售货物、投资生产建设、借贷资金、期权交易、雇佣、进行创新等,都需要消耗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以下几项:人们在进行经济行为前的调查成本、在经济行为中的谈判成本和沟通成本、合同付诸实施后的监管成本。诚信缺乏,都将使这些成本大大增加。

(二)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营,不利于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的竞争

当前普遍存在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等问题。据东方国际保理中心对我国数千家企业拖欠和亏损的案例统计,约有80%的企业是由于信用缺失造成亏损的。

(三)不诚信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导致经济犯罪和腐败

据有关资料显示,仅2000年一年,我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伪造金融票据、违法票据承兑的犯罪案件就达7419起,涉案金额高达52亿元。2000年上半年,我国立案的经济合同违法案件共有5338起,涉案金额达16.3亿元。商业欺诈已成为侵蚀市场肌体的一大毒瘤。

(四)诚信的缺乏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损害了中国经济的国际形象,阻碍了中国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一个国家经济主体的诚信程度是国际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投资环境优劣的一个重要尺度。如果一个国家中一部分经济主体诚信不足,就会损害整个国家的总体对外形象,进而影响到外商来中国投资办厂和贸易的积极性。

二、造成当前经济生活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

造成当前经济生活缺乏诚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一)造成当前社会经济生活缺乏诚信的最主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了漏洞

一方面,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够严厉。有的国有企业欠贷款不还,银行不能处罚它们,最后划为呆账、坏账一笔注销。这类企业由此得利,于是其他企业纷纷仿效。对失信者不重罚,使失信者获得的收益大于成本,会对其他企业产生一种示范效应。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国家缺乏相应的信用风险评级机制,信用好的与信用差的企业难以区分,信用好的企业并不见得在股票发行、债券认购、银行授信额度、优惠贷款利率等方面获得鼓励。因此,造成企业对诚信经营的热情不高。

(二)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旧秩序遭破坏,新秩序还未完全形成

这个阶段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道德的行为既不受旧秩序约束,又不受新秩序的处罚,比讲道德的行为获利更多,这样的利益趋动会使一部分人选择不道德行为。

(三)人员流动性加剧客观上使不守信者所受的舆论监督、惩罚作用大大减弱

在过去的管理体制下,人事关系固定,或固定在城镇的“单位”里,或固定在农村里,某人一旦丧失信誉,其所受的舆论惩罚相当严厉。而今天,跳槽流行,人员流动十分频繁,某人在某地不讲信用,换个地方照样挺起胸膛做人。舆论机制对信誉的维护作用已大大减弱。

(四)现代商业道德、标准商业行为模式还未形成

中国历史上的商业发展非常有限,谈不上现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与此相对应的也就比较缺乏优良的商业道德传统。人们对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认识还很浅薄,而且对市场经济的内在文化意蕴存在着严重的误解。人们还未形成对现代市场经济伦理规范和商业道德规范的普遍共识。

三、建立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实为当务之急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信誉、信用是最坚实的基石。

(一)加强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用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各种信用关系

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应立法先行,并严格执法。立法应尽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包括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非银行方面的立法、规范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行为的立法、规范商业授权行为的立法、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行为的立法等。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用制度惩罚失信者,使其无立足之地。同时,积极利用制度来奖励和鼓励那些讲究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

(二)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信用制度建设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推动

具体来说,政府应加强电子网络建设,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信息查询网络系统,以高效的电子信息传递系统作为硬件支持,用先进的现代化手段加强信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关于信用的国际化标准,在政府职能部门如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等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注重调动行业协会等民间专业机构的积极性,促使其加强对本行业的自律管理。

(三)从道德规范上强化诚信观念,加强宣传、教育

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共识:诚信是市场经济中宝贵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增强全民诚信观念,努力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体系。一方面,要增强制定各项政策法规的政府官员的诚信意识,因为他们是市场经济的“仲裁者”,其责任心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信用的提高与否。因此,应尽可能减少政府官员对待国内外企业界、商务接待和处理具体事项中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现象。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要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员工诚信理念的教育与培训,增强内部信用管理,形成一种讲信用、守信用、以信用求生存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加快发展社会化信用服务行业,建立规范、运作良好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

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公共信息、诚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一方面,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的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部门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息中介机构,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信用中介机构的运作必须处在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下,政府规范其机构的准入、资质条件,使其真正成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品格的社会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五)在各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微观经济主体中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起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全面控制交易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业务环节,从客户需要出发,签订合同、发货直到催款催收,尤其要重视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实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信用管理流程。在信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手段的选择、风险管理效果的评估等各个方面实施有效地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风险。要加强对个人信用体系的监管和完善,主要包括:个人信用能力、社会对个人信用的运作程序、管理方式和执行规范、对违反信用规则的道德败坏行为的惩罚措施等。

总之,强化诚信观念,尽可能减少甚至消灭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等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对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的交往过程中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基本保障。

(作者单位:浙江象山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