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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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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牧区少数民族通过进城务工,旅游经商等方式进入城市,对城市的社会经济以及民族关系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分析了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特点及现状,进而探索其对乌鲁木齐现有民族关系产生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的关于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对策及建议,这对乌鲁木齐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促进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ng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more and more agricultural and pastoral minorities enter the city through migrant working, tourism business and other ways, which has profound impact on the city's social-economic and ethnic relations and other aspect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urrent Uighur popul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status in Urumqi, and explores their impact on the existing ethnic relations in Urumqi.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Uighur migrant popul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 are proposed, which is of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building harmonious Urumqi ethnic relations and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in Urumqi.

关键词: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民族关系;影响;对策

Key words: Uyghur migrants;ethnic relations;influence;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5-0324-03

1 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生存特征

1.1 流动人口难以有效融入城市社区,经济障碍首当其冲 乌鲁木齐流动人口不能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因为他们的经济生活比较困难,他们生活在消费高端的城市,每天需要金钱消费,而他们由于在城市中没有固定工作,他们的经济来源极不稳定,他们与生活在城市中的居民比他们的经济消费能力就比较低;再者乌鲁木齐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的家庭结构比较简单,一般就是依靠家庭中一两个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参与城市工作,依靠一两个人的经济收入维持整个家庭的负担,造成他们生活困难。

1.2 在实现就业过程中主要受到语言、教育水平和户籍三方面的限制 在我国多民族国家政治制度下,汉族占大部分人口,汉语是我国社会经济交往的主要语言,随着乌鲁木齐经济发展,其与外界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汉语在乌鲁木齐经济发展交流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维吾尔族流动人口集中在现代城市,他们必然会与周围语言发生冲突,尤其是一些乌鲁木齐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他们掌握汉语的程度不高,使得他们的就业途径范围受到限制,分析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的就业渠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依靠劳动力获取经济利益;独立自主参与个体经营,主要经营方向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品、特色饮食饭馆以及皮毛销售等;在城市某些行业打零工获取短期的经济报酬等等。同时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他们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文化水平不高,他们从事不了城市高端行业的职业,无法获得高薪报酬,而只能参与城市低端行业的城市建设,工作的稳定性无法保障,无法获得足够维持家庭收入的报酬。另外在城市参与工作,招聘单位对工作要求有许多硬性的限制,比如城市的基础工作岗位都需要具有城市户口等,而流动人口却没有城市户口,结果他们就不得与具有稳定性的基层岗位失之交臂,再者城市管理者对于流动人口的就业支持政策也不多,成为他们就业的屏障之一。

1.3 拖家带口,医疗和教育需求难以解决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最显著的现象就是举家搬迁到城市,他们的子女从小在城市生活,孩子已经完全融入到城市生活,而且他们与城市孩子没有不同,但是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子女最显著的本质不同就是其没有城市户口,他们在城市上学受到许多的条件限制,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子女上学需要交纳一定的借读费,因此这项额外的经济支出会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更大的负担,造成他们生活困难;在流动人口医疗问题上,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缺失,虽然我国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也完善了城镇医疗保险,但是流动人口却面临着尴尬的现状,就是他们已经不在农村居住,他们不愿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而城市医疗保险需要城市户口,这样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就没有办法完善,同时流动人口参与的城市工作基本上没有缴纳各种商业保险,当他们出现生病时他们就会自己掏腰包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会给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经济上的额外支出,造成生活困难。

1.4 状态不稳定,且流且动 流动人口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强,他们参与城市为了就是获得比农村更多的财富,当流动人口在这所城市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利益时他们就会离开这座城市,而转向其它城市,流动人口的频繁流动会给流动人员以及相关城市的流动人口管理造成难度。流动人员的频繁流动会造成其身心疲惫,经济浪费,流动人员转移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支出,同时他们在流动的过程中不能参与工作,其经济来源就会断掉;同时流动人口的频繁流动也会给当地城市管理造成一定的管理风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1.5 心理上的“进不来,回不去” 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他们在内心深处始终会存在自己与城市人员地位低下的观念,他们不能把自己认定为城市人口,近年来我国城市在对流动人口的政策上给予了大量支持,在各种制度上给予流动人口与城市人口相同的地位,但是他们还是在心理上很难融入到城市,他们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习惯、周围环境等,同时他们离开自己的家乡已经很多年,他们已经不能适应过去的生活习惯,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生活习惯,使得他们在心理上已经或多或少的不把自己当做城市人看待。

2 乌鲁木齐市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影响

2.1 积极影响

2.1.1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对乌鲁木齐市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马克思曾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经济关系作为民族关系的基础,对民族关系的影响起着重要的作用。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为乌鲁木齐市的城市建设、商业服务业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方面它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特别对中低档商品的消费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乌鲁木齐市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补充了一些工作岗位劳动力资源不足的困境,促进了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了乌鲁木齐市的城市化进程。

2.1.2 维吾尔族人口的流动使得城市中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与交往进一步加深。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参与城市建设,他们在城市生活中,会将许多具有维吾尔族特色文化、习惯等带入城市,增加城市居民了解维吾尔族的机会,尤其是加大了维吾尔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交流,使得民族之间的交流更加深入,维吾尔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融合会增加不同民族之间的民族风俗、民族特色以及民族习惯的了解,增强了我国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尤其是通过经济联系建立内在的依赖关系,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多民族事业共同发展。

2.1.3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加快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步伐,促进了乌鲁木齐市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和多元化格局。流动人口可以将具有本地区的特色文化带入到城市文化建设发展中,增强城市文化建设的多元化发展,为城市注入新的文化内涵,比如维吾尔族将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与音乐带入到城市生活环境中,增加城市民族特色的文化,同时流动人口也可以将城市先进的文化与文明带入到经济落后维吾尔族地区。

2.2 消极影响

2.2.1 涉及经济利益问题的纠纷与摩擦增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是不同民族成员间因为经济利益纠纷而表现出的过度敏感,进而采取过激行为;②是当本民族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处于弱势时,心理产生失衡感,从而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联合在一起,发生互相排斥、互相攻击的情况;③是用人单位与少数民族外出务工人员之间出现的各种劳资纠纷而引起的民族矛盾。

2.2.2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长期形成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与行为准则与城市都有很大的差别。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之后,由于他们的生活习惯与城市的生活习惯有很大区别,他们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环境,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他们受到的教育观念不同,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导致其在城市生活中表现出极大的差异;另一方面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他们受到语言交流的障碍,使得其与周围民族人群的交流受到一定的限制,他们不积极主动的与外界联系,同时不同民族由于民族习惯等不同,导致不同民族的人群不愿意与其进行交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上述原因都是造成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不适应城市环境的原因。

2.2.3 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城市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对于无固定流动人员的管理缺乏有效性,导致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流入到维吾尔族流动人口队伍中,给流动人口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同时流动人口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使得流动人口的法律思想观念淡薄,他们有时为了生计就会采取非法的手段进行牟利,给城市治安造成威胁。

2.2.4 “”的影响渗透。在流动人员中具有数量很多的宗教型流动人口,而这些宗教型流动人员由于受到历史特定原因等他们可能存在一些违法宗教分子的参杂,使得合法的宗教型流动人员会受到他们的影响或鼓动造成社会治安的混乱等。比如,在分析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中,经常会取缔一些利用城市出租房或者城市偏僻地区进行非法的宗教活动,造成城市安全受到威胁。在某些历史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宗教型的人口流动,不可避免地会夹杂着一些“宗教情绪”和“民族情绪”的流动,因此宗教型的人口流动涉及的问题敏感而复杂,因而在管理的方法上应该比较慎重”[3]。

3 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促进城市和谐的政府对策与建议

3.1 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

舒尔茨认为,由教育、保健、人口的迁移等投资形成的人的能力的增长和平均寿命的延长,都是资本的一种形式[4]。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对这些地区教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此外,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应通力合作,建立流动性培训基地,使技能培训与流动同步,少数民族农民工不论在流出或流入地的任何城市都能接受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为了实现各民族之间的“机会平等”和“竞争平等”,如果一些少数民族成员因语言问题(不掌握社会的主要工作语言)而造成竞争能力较低、无法参与平等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语言培训来帮助他们[5]。

3.2 大力发展经济,搞活市场,增加市场劳动力需求

经济发展是就业率提高的基础,提高地区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经济改革,新疆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新疆近几年与中亚各国的经济交往越来越紧密,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多,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契机。分析新疆的区域位置,新疆应该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因为物流产业符合新疆经济发展的实际,新疆具有独特的区域位置,同时期流动人口数量可以为物流产业提供丰富的劳动力。当然对于流动人口的工作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3.3 加强对少数民族就业和权利保护 如果经济市场的实际运作对某些群体不利,那么就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制定针对特定群体的反歧视行动[6]。在城市生活中由于维吾尔族流动人员他们在语言上处于劣势,他们不能很好地利用汉语进行工作交流,使得其在工作起点阶段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政府部门要在此方面加大对于维吾尔族少数民族的权利保护,尤其是在制度和法律方面维护其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尤其是关系到他们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流动人员子女就学、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参加城市医疗保险等权利。同时还要保障流动人口在农村老家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不能因为他们离开家乡而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

3.4 引导并支持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和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 政府部门要在各方面加大对于少数民族创业的支持。首先政府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对其自主经营的要给予税费减免等;其次加大对于自主创业的宣传力度,激发流动人员自主创业的激情,通过在流动人员集中的区域通过电视传播、真实实例展示、免费培训教育等形式提高流动人口对自主创业的认识。最后政府要鼓励与帮助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与扩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引导少数民族企业积极选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

3.5 逐步尝试建立心理疏导工作中心,帮助维吾尔族流动人口从心理上融入城市社区,引导城市居民接纳维吾尔族流动人口 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由于其心理因素使得他们很难适应城市生活,尤其是他们不能适应城市文化,因此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对维吾尔族流动人口建立心理辅导中心,让维吾尔族流动人员参与心理辅导中心,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障碍,加强他们对于城市生活的认识,同时在社会中加大对于维吾尔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维吾尔族人员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尊重维吾尔族流动人员的氛围。

4 结束语

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既是城市化的必然途径,也是其自身寻求发展的选择。对此政府应当因势利导,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方面服务,逐渐降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带给城市的负面效应,使其逐渐适应和融入城市社会,发挥他们应有的积极作用,进而成为推动城市民族关系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王平,徐平,于泷.乌鲁木齐市区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特征分析[J].北方名族大学学报,2012(02).

[2]牛燕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1,20(01).

[3]吴奕.论人口流动与民族关系[J].社会科学战线,1993(05).

[4]西奥多·舒尔茨.对人进行投资——人口计量经济学[M].吴珠花译.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8).

[5]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杜,2004.

[6]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力——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M].邓红风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