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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蔬菜贸易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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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业是我国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众多盈利产业之一。蔬菜出口在农产品出口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蔬菜贸易出口持续增加。2003年蔬菜出口顺差达到29.96亿美元,大约是该年所有农产品顺差的1.2倍。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蔬菜业具有生产成本低、吸纳劳动力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等诸多优点,也是解决我国农村人口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我国的蔬菜出口量不断增加,出口金额持续增长。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1995年我国的蔬菜出口量和金额分别是209.5万吨和20.9亿美元,而2004年出口数量和金额分别增加到602万吨和38亿美元。

我国的蔬菜也出口到亚洲邻国、美洲、欧洲及世界各地。然而,由于地缘优势,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中,邻国日本一直是我国蔬菜的主要输入国。如表2所示,2003、2004年日本从我国进口的蔬菜量分别是121万吨和161万吨,是所有国家和地区中最多的,远远超过其他四大输入国和地区。另外,我国的新鲜蔬菜和冷冻蔬菜一直在日本占有绝对优势。

一、与输日蔬菜相关的政策法规

日本是世界农产品进口大国,主要进口国为美国和中国。日本进口的蔬菜品种多样,大部分属于加工蔬菜,包括冷冻蔬菜、盐渍蔬菜及番茄加工品等种类,新鲜蔬菜也占有一定份额。冷冻蔬菜品种主要有芋头、马铃薯、甜玉米、菠菜等。日本对蔬菜产品进口的有关规定主要涉及《植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和《药事法》。

1、植物检疫。日本植物检疫的指导原则是《植物防疫法》,由农林水产省植物防疫所负责。植物防疫所在全国设横浜、门司、神户、那霸、名古屋五个总部。另外,还在14个城市设有分部,在68个城市设有派出机构。日本依据有关国际机构或学术界有关报告了解世界植物病虫害分布情况,制定植物防疫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植物及其产地名录。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来自或经过其发生国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严禁进口。不属于禁止之列的植物及其制品可在通过检疫后报关入境。检疫不合格的货物,且经消毒后仍不合格者,将就地销毁或原船返回,在我国蔬菜出口日本时要谨慎出口。

2、食品卫生检疫。在进口的蔬菜中,有相当部分是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根据《食品卫生法》,这些货物在接受植物检疫之后,还要接受日本厚生省主管的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并需提供成分表和制造程序等,检查的重点包括残留农药、保存剂、染色剂、甜味料等。植物检疫以危害植物的病虫害为对象,而卫生防疫则从人体健康的角度进行。日本的进口食品卫生检疫分为命令检查、监测检查和免检三类。命令检查即强制性检查,是对于某些易于残留有害物质或易于沾染有害生物的食品逐批进行的百分之百检验。监测检查是指由卫生检疫部门根据自行制定的计划,按照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对不属于命令检查的进口食品进行的一种日常抽检,具有调查性质,由卫生防疫部门自负费用,自行实施。若在监测检验中发现来自某国的某种食品含有违禁物质,则以后来自该国的同类食品就可能必须接受命令检查。

3、日本农业规格(JAS规格)。1999年7月日本修改了JAS规格,要求进口生鲜水果和蔬菜需标明品名和原产地,加工品需标明品名、原材料、容量、制造者、品尝期限、保存方法。JAS规格是一种评级标识,表明某一产品符合日本农业规格。外国制造者或日本进口商可向有关团体申请粘贴JAS标识,即日本农业规格标识,但此标识并非强制粘贴,可自主决定。外国制造商申请标识时,需到日本农林水产省认可的外国检查机关申请并满足有关技术要求。

另外,日本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贸易壁垒,提高了对输入的蔬菜,尤其是产自我国的蔬菜准入门槛。

从中国农业信息网的有关信息显示:2006年5月29日日本政府正式实施针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所谓“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分为“暂定标准”和“一律标准”,前者对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1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标准;后者则对尚不属于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0.01ppm(即0.01毫克/千克)的标准。也就是说,每100吨农产品中,化学品残留量不允许超过1克。一旦输日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这一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我国是对日蔬菜的主要输出国,该标准实施后,我国的蔬菜进入日本的门槛将再次升级,很多的蔬菜加工企业和农户将受到巨大影响。

二、我国蔬菜出口日本前景分析

虽然日本正在试图通过设置贸易壁垒和扩大与东盟的合作来减少对我国产品的依赖性,然而由于地理位置、文化渊源等因素,我国仍将是日本首要的贸易合作伙伴。我国要加强对日本的出口就要设法跨越日本设置的贸易壁垒,生产出安全、放心、优质的蔬菜产品来继续占领日本市场。目前,我国政府通过对农民的补贴和信用担保等措施加大了对农村、农民的扶持力度,但各项设施和政策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针对我国蔬菜对日本的出口,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推行蔬菜标准化生产,严把质量关。蔬菜生产标准化是现代化蔬菜商品大生产必要的条件之一。蔬菜从生产到投放市场的过程,是一个从产品到商品的连续转化过程。它包括一系列复杂的环节:如采前的选种育种、田间管理、采后预冷和贮藏、上市前的商品化处理以及运输和上市销售,有些品种还需做催熟处理等。所有的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因此,要实现蔬菜的标准化生产,与国际标准或与蔬菜输入国的标准接轨,蔬菜产销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标准,而且各个标准间要彼此衔接呼应,形成从采前到市场的完整标准体系。

目前,ISO14000系列标准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用,ISO14000系列标准的推出,为我们选择了一条开发、生产绿色产品的环保之路。我国应根据ISO14000标准,制定高标准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加强蔬菜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工艺和出口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限制污染、破坏环境以及不符合各项检测标准的产品出口,保证我国蔬菜产品无污染、安全、卫生、营养,提高企业形象和效益。政府要不断提倡和推广蔬菜的标准化生产,为农民做出进一步的指导和引导。

二是加大农村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蔬菜产业的发展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有力支撑。但是,现实中技术水平不高已成为严重阻碍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我国目前蔬菜优质品种的推广面积还较为有限,高质量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率还较为低下,高效、低残留的生物农药的利用程度不够,化肥使用技术还多为传统的施用方式,……这些均成为提高蔬菜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重要障碍。因此,加大对农村的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攻关,除利用高新技术培育高附加值的新品种外,还应研究相应的配套技术,改进出口蔬菜加工工艺和包装,以提高产品质量,更快更稳地打入国际市场。另外,我们还可以引进国外优良品种,经“本土化”后培育成新品种。利用我国农业资源优势,开发和种植出口新产品,充分挖掘风味独特、品质优良、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种,把零星种植的分散性生产转变为商品化的大规模生产,真正实现蔬菜产业的升级换代。

三是实现蔬菜的绿色营销。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蔬菜出口的阻碍。为保护我国的权益,避免发达国家采用非关税手段的贸易壁垒,我们要及时了解国际上关于绿色壁垒的信息,掌握发达国家的环境法规及其他环境指标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利用WTO的有关规则。政府要不断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绿色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加大监督检测力度,确保绿色蔬菜质量。农户要树立绿色环保观念,提高对环保、绿色消费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积极开发绿色产品,采用绿色包装,实施绿色营销,突破“绿色壁垒”,提高绿色蔬菜的市场占有率。当前影响我国蔬菜出口的首要因素是蔬菜产品的农药残留。因此,要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少施化肥,多施有机肥;在管理上推广反季节栽培、无土栽培、集约化栽培及喷灌、滴灌节水等先进技术。

四是为农民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当今世界经济变化莫测,要扩大蔬菜出口,就要加强对国际蔬菜市场的调研,充分了解国际蔬菜市场的特点,捕捉及时有效的商品信息。一是组织人员深入要进入的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了解当地的消费习惯和需求种类、包装要求及进口国的市场容量、消费水平等,为制定合适的贸易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二是通过举办或参与产品交易会、展览会获取信息。会展业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发展产业。参与各类展会有助于我国出口商开拓市场、联系客户、扩大贸易。三是利用网络,积极开展国际营销。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时代,互联网已成为在短时间打开出口商品销路的一个捷径。利用互联网让顾客及潜在客户了解产品的品种、规格等信息,利用网上贸易和电子商务来实现营销,可加快产品信息的传递,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销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