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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妻子”走出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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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到手的幸福灰飞烟灭

1991年,21岁的南京浦口区一家建筑公司职工许明和17岁的苏金玲相识,由于两人都在同一个镇,自然就多了一份亲近感。在许明眼里,苏金玲就是一个淘气又可爱的小妹妹。然而,在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心目中,许明幽默风趣,又处处关心自己,不仅是大哥哥,更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少女的心扉早已为他而打开。

然而,不知许明是真的不懂苏金玲的感情,还是故意拒绝,聊天时,一到关键时刻,许明总是将话题岔开,急得苏金玲直跺脚,却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点破。1991年的一个冬天,苏金玲提出要许明送她回家,许明欣然同意。坐在公交车上,苏金玲故意将身体靠在许明这边,有意无意地往他身上挤,一边用眼睛观察他的反应。哪知这个木匠倒真的像一个木头人似的,对少女的示爱丝毫不动心,急得苏金玲死死地掐了他一把。“唉哟,你神经病啊。”“我试试我的手劲到底有多大,怎么样,疼了吧,活该!”

苏金玲的示爱得不到反应,她又生一计,在公交车到站下车时,她故意一个趔趄,身子往后一仰,许明赶紧一把将她抱住,苏金玲就势倒在他怀里。冬天的夜晚,冷风呼呼而过,小镇上依稀的灯光洒落在宽阔的大街上。金玲转过头,快速地亲了许明一口,这个笨蛋才终于明白了姑娘的良苦用心,他紧紧地搂住金玲,轻轻地捧起她的头……

恋爱谈了两年,期间,苏金玲几次提出结婚,许明想多挣些钱,盖了新房再将她娶过来,这样才不会让心爱的女人感到委曲。

1993年农历腊月二十,苏金玲来到镇里一家采石场砸石头。傍晚时分,准备收工回家的苏金玲刚收拾好工具,就在她离开山洞的一瞬间,突然山体塌方,苏金玲来不及呼喊,被埋了进去。

噩耗传到许明那里,他发疯似的直奔苏家。许明趴在心上人的胸前,哭得死去活来。“都怪我啊,如果我们结婚了就不会这样了。”许明狠狠地捶着自己的头,恨不得陪同金玲一道去另一世界。

妹妹顶缸,得到的是痴情姐夫错误的爱

许明沉浸在失去金玲的悲痛中,精神状态一直不佳,记忆力减退,体重也一下子减轻了十几斤,这一切,都被金玲的妹妹喜凤看在眼里,她被准姐夫对姐姐的痴情所打动。一种说不清的情感在内心里疯长,她发现自己渐渐地爱上了姐夫。

1994年3月的一天,许明照例来到金玲家,帮忙打理农活,喜凤跟在身后,给许明当下手,这一情景恰好被喜凤母亲看到,她觉得他们两人在一起也挺配的,再说,金玲和喜凤长相差不多。“能不能将喜凤嫁给他呢?”晚上,母亲将这一想法告诉了喜凤,问她愿不愿意。喜凤一听,羞得脸上飞起一片红晕:“妈,这合适吗?”“这有什么不合适的,何况许明在心里还一直对你姐放心不下,你长得又那么像你姐,保证他会喜欢你的。”

有了妈妈的支持,喜凤开始大胆地追求起许明来。总是有事没事地跟在许明的后面,许明把她当小姨子看待,根本不会想到喜凤会爱上他。有一次,喜凤说话时故意将身体凑到许明的跟前,眼睛死死地盯着许明。许明一把推开喜凤:“离我远点,你不要忘记你是我的小姨子。”喜凤愣在了那里,委屈地流出了眼泪。许明一看她哭,只好又去哄她。喜凤一把拉住他的手:“大哥,你就把我当我姐不行吗?我是不忍心看到你这样啊。”听喜凤这么一说,许明仔细地看了看喜凤,那张脸是那么的熟悉,这不是金玲吗?她又活了。许明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喜凤,嘴里喃喃地说:“金玲,你终于回来了,你知道我多想你吗?”“大哥,我是金玲,从今后我不会离开你了。”

为了打消许明父母的顾虑,喜凤父母托人说情,希望能成全两个年轻人。就这样,喜凤和许明正式订下了这门亲事:等喜凤到了20岁就嫁过去。

从此,许明终于从失去金玲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把喜凤当作金玲在爱,喜凤为了得到许明的爱,只好实现当初的承诺。

1996年12月1日,喜凤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许明的新娘,由于不到20周岁,她拿着姐姐的身份证,以姐姐的名义和许明办了结婚证。婚后,许明百般地疼爱着喜凤,给喜凤带来了无比的幸福,然而,唯一令她有些遗憾的是:许明一直不喊她的名字,而用姐姐的名字代替她,喜凤成了名副其实的“影子妻子,这不能不让喜凤多少有点失落。

放飞情感,不当“影子”的妻子泪雨滂沱

1998年2月,喜凤和许明的儿子出世。喜凤以为,小生命的到来,一定会冲淡丈夫对姐姐的那份爱,她估计很快丈夫就会对自己改变称呼,她将成为他真正的妻子。一天晚上,喜凤搂着许明,试探性地问:“许明哥,我都做妈妈了,以后不要叫姐姐的名字,叫我的名字吧。”哪知许明一听,腾地坐了起来:“喜凤已经死了,你就是金玲。我爱的是金玲。”“你要面对现实,姐姐已经走了,我相信她在另一世界也不希望你这样对待我。”喜凤据理力争。“你不要忘了,当初我爱上你,就是把你当作你姐姐爱的,你也接受了这一事实,现在你想反悔哪行呢?”“我不是反悔,你总是这样,也要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吧。”“我不管,我只爱金玲。”那一夜,喜凤彻夜无眠,她不明白,丈夫怎么会是这样呢?

喜凤无力改变现状,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时间慢慢地淡化姐姐在丈夫心目中的形象。在被动等待这一天到来的同时,喜凤主动地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他,冬天嘱咐他多加衣服,夏天嘱咐他要注意休息,保重身体。一回到家,夏天一盆凉水,冬天是一盆热水,还替他揉背,竭力照顾好他的生活,她相信,自己的关怀一定会感化丈夫的。

事情并未朝着喜凤想像的方向发展,用尽了一切办法,喜凤无力改变这一现状,她开始动摇了。

“妈,我想出去打工,看许明是不是能改变对我的看法。”喜凤回娘家时,把苦恼告诉母亲。自从女儿喜凤嫁给许明后,喜凤母亲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然而许明都和喜凤结婚这么多年了,还改变不了许明对金玲的思念,这可苦了喜凤了。听喜凤这么一说,母亲只好点头同意。

许明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把喜凤当作金玲,他自己也觉得对不起喜凤,可是,又实在改不了口,在他心里,喜凤虽然长得和姐姐很像,但永远都不能取代金玲。因此,喜凤一提出外出打工,许明就同意了:“喜凤,我也知道这些年来,你受了很多委屈,可我实在是没办法啊,你姐姐在我心里抹不去啊。你出去后,我冷静一段时间,看能不能改变一些。”就这样,2003年3月,喜凤在熟人的介绍下来到上海打工。

喜凤出去打工后,许明的生活顿时乱了章法,一天,回到家的许明淋了一身的雨,半夜时分,突然发起高烧来,头昏沉沉的,爬起来到厨房里找冷毛巾降温,忽然他一下子跌倒,一头撞上了桌子的一角,顿时鲜血直流,他声声地呼唤着金玲的名字,然而,没有人能听到。他一边使劲地拍打着自家的大门,响声终于惊动了邻居,大家这才七手八脚地将他扶上了床,并通知医生和远在村子另一头的父母,这才救了他。

许明来到上海,要接喜凤回家。“除非你答应以后不要把我当作我姐姐,否则,我就不回去了。”喜凤见许明求上门来,将了他一军。然而,许明当场回绝了她:“这是不可能的。”俩人不欢而散。许明自己也不明白,本是想改口称呼喜凤的,可一看到喜凤,就想到了她姐姐,立即又改变了主意。

2003年腊月19日,喜凤从上海回家过年,她等待着丈夫亲热地叫声:“喜凤,你回来了?”可是,等到的却是丈夫依然如故地叫金玲,喜凤彻底地失望了,她一年在外的努力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你是不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口了?”那天晚上,喜凤郑重地和许明就这一问题进行“谈判”。“喜凤,我也知道我这样对你是不公平的,我也曾试过把你当作你自己,让你姐姐的影子彻底消失。可是,我一看见你,自然就想到了你姐。”喜凤的心彻底冷了,她预感到自己和许明的婚姻可能会走不到头:“这样吧,春节后,我再出去打半年工,看看你能不能改变。”

2004年8月,大半年没有见到妻子的面,许明觉得已经接受了喜凤,就来到上海接喜凤回家。“喜凤,我来接你回家!”喜凤面对突然到来的丈夫,又突然听到丈夫由衷地喊自己的名字,她欣喜若狂,她激动地搂着许明的脖子,滚烫的嘴唇贴了上来。许明热情地迎接着这火一般的吻,但那一刻,他分明觉得这个吻就是当年在公交车站下车时,金玲要跌倒的那一个吻,那味道,那感觉,还是那么的熟悉,他情不自禁地呼唤起金玲的名字。喜凤气得一把推开许明:“你还没忘记我姐,不行!”许明傻站在那里,这才发觉自己刚才又做错了事。

许明实在是无法改变对金玲的思念,虽然心里也爱着喜凤,但那是金玲的替身,许明觉得再这样下去对不起喜凤,于是提出离婚,她不应该当我一辈子的“影子”妻子啊。喜凤不同意离婚,她愿意用时间等待许明能改口的那一天。

2004年8月12日,许明向南京市浦口区某法庭递交了状,因感情不和,要求和苏喜凤离婚,同时就财产进行分割。苏喜凤提出答辩状,请求法庭驳回许明的,同时判令对方改口称自己为喜凤。这个特殊的离婚请求,判了多年案件的法院也很少遇到,一方面,结婚证用的是已经死去的姐姐的名字,而实际结婚的是她妹妹;另一方面,请求判令丈夫称呼妻子的名字要改口,这可是很少见的案件。

后经法庭查明,这起婚姻本身就不合法,属于无效的婚姻。许明和苏喜凤属同居关系,他们的婚姻自然就不受法律保护,2004年10月初,法庭就许明和苏喜凤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了调解,并达成了协议:儿子由许明抚养,苏喜凤每月负担生活费150元,至儿子满18周岁。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