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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基金公司面临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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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基金的每一个发展波段都对应于证券业开放的不同时期,表现为明显的政策同步性,这种以过渡性组织形式安排的合资基金,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后金融开放时代将发生严重分化――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的5年保护期结束,金融业全面开放。这既是中国对WTO承诺的全面兑现,也标志着平等国民待遇下中国后金融开放时代已经到来。

证监会主席助理刘新华2006年12月11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周年”特别活动上指出,5年里中国认真履行了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各项承诺,包括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并从事相关业务。

截至2006年11月,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共有8家,合资基金公司共有24家,有4家外资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成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另有39家和19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从事B股业务。可以说,证券业认真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时有关证券业开放的承诺,甚至超出了承诺,而且证券业的对外开放取得了积极成效,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与市场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相适应。

合资基金从产生到超常规发展完全同步于中国证券业开放的步伐。可以说,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是影响基金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一环境下,合资基金公司将面临怎样的机会抑或威胁?应该采取怎样的发展战略?

一、合资基金公司发展的三个波段及其特点

2001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境外机构参股、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就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打开了通道。

2002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颁发《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而拉开了内地基金业对外开放的序幕。

合资基金公司作为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举措,与证券业开放的程序密切相关。中国证券业的开放是渐进的三个阶段:试点、33%保护期、49%保护期。所以,合资基金在国内的发展也表现为明显的三个波段,每个波段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

1、第一个波段:2001年。关键词:加入WTO元年,试点阶段。

以华安基金、南方基金、鹏华基金等为代表的十家老基金公司掀起了组建合资基金的第一波浪潮,它们成为首批中外基金公司的试点。由于老基金公司的股权关系较为复杂,合资谈判大多以失败告终,最后仅有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参股富国基金等个案成功。因而这一波段只能算是合资浪潮的前奏。

2、第二个波段(表1):2001~2004。关键词:新设为主,外资股权33%为主。

在三年的33%政策保护期里,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3%。2002~2004年,13 家新合资基金公司成立,形成了合资基金公司的新一轮高峰,这是合资基金的第二波,仍然可以称为中国合资基金发展的基础阶段。目前合资基金公司中的一半几乎都是在这一时期成立的。

2002 年之后,以招商基金、湘财荷银为代表的新基金管理公司纷纷出现,国联安、海富通、华宝兴业等合资基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波的特征是新设公司居多,因为新设公司成本较低,而且谈判较为简便(不像第一波段的老基金公司那样股权关系复杂,合资谈判较难开展),很快就成了合资基金公司的首选模式。

另一方面,在2004年证券市场持续走弱之时,合资基金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湘财荷银、华宝兴业和景顺长城3家合资基金的净值与增长率均居同类基金前列,特别是其开放式股票型基金,2004年净值增长的前5名为湘财合丰成长、嘉实理财增长、华宝宝康消费、景顺长城优选、易方达策略成长,其中有3只为合资基金公司的基金。

截至2004年底,国内已有13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成立,占我国基金公司数量的28.89%。另有2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正在筹建之中。在已成立的合资基金公司里,有10家发行并设立了31只基金产品,公司数量占38家己发行基金产品公司的26.32%,产品数量占市场上己成立的107只开放式基金产品的26.19%。截至2004年12月31日,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合计为557亿元,占国内开放式基金总资产的26.45%(据WIND数据及各基金公司年度报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在中国基金市场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3、第三波段(表2):2005~2006年。关键词:外资股权比例上升到49%;增资扩股;相对控股。

合资基金公司在市场上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监管层的认可,得到了政策的鼓励和投资者的推崇,从而带来了合资基金的第三波浪潮。

2004年底,三年的33%保护期满,合资基金公司外方持股比例可达49%。这一波段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表现为显著的两个次波段:一是信达澳银、中欧基金、金元比联基金及诺德基金等10家新合资基金公司的成立。与第二波段合资基金不同的是,这一波段新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权大部分都为49%;二是老合资基金公司的增资扩股,外方股权上升为49%,且出现外方相对控股的情况。因此,这一阶段可以称作是合资基金的繁荣阶段。

WTO三年期已满。随着相关政策的放开,外资持有基金公司的股权比例上限将可从33%提高至49%,不仅新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权大都直接上升到49%,而且原有的合资基金公司也纷纷增资扩股,带来了合资基金公司的增资扩股浪潮。国投瑞银、友邦华泰、上投摩根等10余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外资股东将股权比例提高到49%的上限。

2005年1月,瑞银集团与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签署《股议买卖协议》和《股东协议》,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瑞银集团购买在深圳注册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 49%股权,随后重组为一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为瑞银集团及由国投控股的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5年9月,友邦华泰大股东美国AIG集团和华泰证券,通过股东间的出资转让进行了一次股权变动,出资比例同时由33%变为49%,另外2%由苏州高新持有。

此外还有诺德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对控股。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美国诺德•安博特占股49%,长江证券占股30%,清华控股占股21%。这是国内首家外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在股权比例上升的同时,合资基金公司为了业务拓展、增加公司竞争力,也纷纷进行了增资活动。根据相关规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QDII业务与企业年金业务等一系列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都对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出了相应要求。如友邦华泰基金的注册资本金已从1亿元增资到2亿元,成为5家资本金达到2亿的基金公司之一。此外,光大保德信基金增资至1.6亿元,海富通基金增资至1.5亿元,南方基金增至1.5亿元,华安、鹏华等基金公司也将注册资本提升至1.5亿元。华宝兴业、泰达荷银等合资基金公司都在进行增资扩股,并有望在近期内对外公布。

二、合资基金公司发展与证券业开放步伐的同步性分析

1、合资基金公司目前的总体状况

从基金公司数量来看,合资基金已经在基金行业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在58家基金管理公司中,共有23 家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占40.35%,其发行的88只基金,占全部基金管理公司268只基金的32.83%;所管理的资产合计达1929.64 亿元,占全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5500.75 亿元资产的35.08%。

从基金管理规模来看,根据基金2006年三季报,已经有18家基金公司管理规模超过百亿份,较2006年6月底新增了8家,新增的百亿基金公司全部为合资基金,分别是上投摩根、交银施罗德、工银瑞信、景顺长城、富国、海富通、招商和建信基金公司。加上嘉实基金,合资基金公司已经占据了百亿军团的整整一半。

从合资基金公司的背景来看,合资基金公司中既有上投摩根、景顺长城等投资业绩领先的基金公司,又有在发行渠道方面拥有先天优势的三家银行系基金公司,其在基金公司运作方面还可以得到外方股东的大力支持,出现了大批规模超过100亿份的合资基金,充分显示出合资基金公司近期的良好发展势头。

由此可以看出,合资基金的经营理念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在加快基金创新、提高基金公司治理水平、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有很强的标杆作用,提升了我国基金业的整体质量。

2、合资基金公司发展特点总结

虽然合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仅有短短的五年,但其发展的强劲势头以及带头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从合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可以发现,促进合资基金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两点:

(1)强烈的政策依赖性及与开放政策的同步性

从表面(表1、表2)上来看,我国合资基金公司的发展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形态,其实质性发展主要集中在第二波段与第三波段。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就不难发现,这两次跨越式的发展都是基于相应的政策变化。如果没有证券业开放政策的趋松,就没有合资基金的两次跨越式发展。

对政策的依赖性还明显表现在合资基金公司股权结构的演变上。从股权结构的演变可以明显地看出其发展与开放政策的同步性。在这两个实质性的发展阶段,政策开放度的不同,只要政策允许,合资基金公司的外方股权结构就会尽量提高到上限(分别为33%、49%)。

(2)合资基金表现优良,获得了认同。在各类基金评比与基金评级中,合资基金都获得了好评。因为合资基金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融合了合资方各自的优势,在市场中具有相当的竞争能力。

上述两点充分表明,合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既有深刻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也有自身优良素质的原因。在2006年12月11日金融业全面开放这一新的环境下,理性地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才能正确地制定金融业全面开放后的竞争战略。

三、 合资基金公司在后金融开放时代的可能分化

上述分析表明,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过渡性安排。合资方,尤其是外方选择合资,不是一种为了获得杂交优势以便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自主选择,而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政策背景下的无奈、被动选择。

显然,这种基金管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不稳定性(上文已对此进行了分析),当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时,其组织形式也会随之发生股权结构的变化(第二波段及第三波段就是明显的例子)。

因此,合资基金未来的发展面临两个方面的威胁:

一是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开放政策将会决定合资基金未来的存在与否。合资公司在整个基金管理业中的比例将会减少,代之而起的将会是一些独立的外资基金公司或外资控股的基金公司。

二是合资多方间的融合意愿与融合能力将严重威胁到合资基金公司的未来。如果合资多方间不能精诚合作,主动理解和融合,则合资基金无法形成杂交优势,并且在市场竞争中获胜。这样的组织形式必将为市场所抛弃。

本文认为,从金融业开放的承诺以及目前外资独资银行的设立来看,未来合资基金业的发展将会有较大分化:

一是出现新设外资独资基金公司;

一是出现新设中外合资基金公司;

一是原有合资基金公司通过资产运作演变为外方独资;

一是原有合资基金公司通过资产运作演变为中方独资;

一是原有合资基金公司转变为真正意义的合资与融合。

当然也可能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合资基金公司,这时候合资双方之间的合作是一种自主性是选择,真正实现优势互补。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合资基金公司发展的机会仍然主要取决于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的开放政策。

(李国秋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吕斌,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严众开,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