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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约社会,一切违背合同的野蛮行为都是耍流氓。业主因为楼市降价的缘故,打着维权的旗号,违背商业契约伦理粗暴打砸售楼部,无论是从法治还是市场的角度去剖析,都是不合理的。
房子还没见着,房价先跌了三分之一。最近,砸售楼部成了上海楼盘的“时髦事”,不少人甚至在网上做起了“直播”,上海的一些楼盘因为降价可以说是赔钱又挨砸,苦不堪言。
近日,在上海嘉定区双单路上的绿地“秋霞坊”楼盘,因该盘房价从最高1.9万元/平方米,暴跌到现在最低1.1万多元/平方米,上百名业主集中前来售楼处讨要说法。业主们显得及其愤恨,“孩子还没出生,四五十万元却‘丢’了。这些钱可都是老人们一辈子的心血,你说让做小辈的怎么办,让父母怎么办?”一位业主当场发飙……当日,上海的气温开始下降,楼盘售楼处门口更是寒风凛冽。不过,即便如此,“留守”讨要说法的一期老业主们却丝毫没有撤离的意思,他们从售楼处搬出数十把椅子,三五成群地坐在门口,其中还有挺着大肚子的准妈妈。问他们何时打算撤离,业主说,“直到开发商同意退钱或者退房为止。”
事实上,就在23日下午,仅两三百米开外的“龙湖郦城”售楼处,也出现了上百名老业主“冲击”售楼处的一幕,两处大型沙盘模型被严重砸毁,模型材料被拆开后丢弃在地面,楼盘售楼处的“金字招牌”也被砸得残缺不堪,几名保安警惕地在用对讲机互相“保持联络”,大约晚上7时45分,该售楼处正式关闭。而业主“冲击”售楼部是因为楼盘价格从1.8万元/平方米降到1.4万元/平方米。
据了解,随着政策调控的效力逐步显现,愈来愈多的开发商开始选择大幅打折促销,不过,当外界为降价之声而叫好的时候,此前“高价”购房的老业主与开发商都陷入两难。部分老业主们眼看着身家缩水无处伸张,只好采取极端行为。而开发商不降价挨骂,降价挨打,也是有苦难言。
事实上,几乎每次国家出台调控政策,都会引发大小不一的退房潮。2007年楼市陷入低谷后,不少买家因为楼价下跌而要求退房。2008年,万科等大开发旗下的楼盘因为降价也遭遇过退房门。不过,由于楼价长期来看仍然上涨,不少要求退房的买家不久后又会发现原本“贬值”的房子涨到了更高的水平,退房之事多数不了了之。
有意思的是,当初出现退房风的楼盘,现在的楼价早已涨到更高水平,选择退房的买家恐怕多数都在暗自懊悔。以曾经出现过退件的江南西板块为例,刚刚入市的新盘新一城广场售价为25000元/平方米,楼价几乎是2007年低谷时的两倍。
房价如果涨了,业主们自然心情大好,并将因房价上涨所获得的利益视为理所当然,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业主因为在购房中获利而分给房开商“红利”的;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房开商因为房价涨了,向原业主索要“赔偿”的。因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白纸黑字签下的购房合同不容抵赖。然而如果当事情反向发展的时候,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房价跌了,业主们要求退钱、要求退房,甚至采取暴力举动,完全视合同与契约于无物,且理直气壮。颇有一付“打倒地主豪绅分地分房”的英勇架势。而我们困惑的却是:当“弱势群体”变成“刁民”,我们应该同情的究竟是谁?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买家因为楼价下跌而要求退房并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降价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有盈利或亏损的时候,房地产行业也一样。已经购房的业主只能接受房价上涨不能接受房价下跌,这是一种社会病态而非单纯的社会现象,社会舆论应该对此加以疏导。
对于房价下跌就去“讨说法”、砸售楼处的做法,张宏伟表示:“房价上涨获得房产的增值收益时,谁会去将自己收益部分与他人分享?在不同的调控政策背景下,个案楼盘推盘策略会有所不同,购房者应该合理把控楼盘策略性价格调整的时机进行购房或抛售。因此,按照这个投资原则,个案楼盘当前房价涨跌均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投资者应该为自己的前期购房行为埋单。”
诚然,我们能够理解业主的那份被剥夺感和被欺骗感,在房价绑架了大多数人生活的情境下,房价短期内发生如此之大的震荡,确实让民众的情绪容易产生强烈的波动。但这种情绪波动在白纸黑字的买卖合同面前,显然不应该由房产商来承受。基于风险共担和买卖自愿的市场原则,消费者理应接受这种市场的变化,这是最起码的契约伦理。
事实上,之所以会存在业主围攻开发商的现象,归根到底还是跟整个社会契约伦理发生断裂有关。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从来都不是靠情感道义所能维系的,而是要依靠共同约定遵守的公共契约得以履行。就现状而言,尽管社会在探讨和摸索如何重建道德的上层建筑,却忽视了道德情感的基石――契约伦理。罔顾契约伦理,情感道德只会莽撞冲动,而不会客观理性。尽管商务道德、政务道德的缺失是造成这种契约断裂的重要原因,但是公众何尝反思过,在社会生活中,是否随时随地对任何人任何事能够做到言而有信,遵守契约?商业道德、政务伦理的滑落已经造成社会契约伦理的大面积断裂,作为民众,应该保有最后的伦理底线和道德立场。如果民众也罔顾契约伦理、罔顾法纪,那社会最后的伦理底线也就不复存在。
在契约社会,一切违背合同的野蛮行为都是耍流氓。业主因为楼市降价的缘故,打着维权的旗号,违背商业契约伦理粗暴打砸售楼部,无论是从法治还是市场的角度去剖析,都是不合理的。房子作为商品,在市场的流通交易中必然会发生涨跌,涨跌之间便有风险产生,既然有风险也就没有“稳赚不赔”的道理。而具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能够保障的也只是买卖双方的权益,并不能承载二者之间的情感张力。
“信”一直以来似乎都是我们的民族自豪资本之一。在古时,合同、契约与法律尚有诸多缺陷的过去,尚且能以守信为荣耀,然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契约精神却似乎并没有随之而发展,这无疑值得我们深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