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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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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这个东西最好的代表就是“日记”,顾名思义,应该是当天记,但是我做不到。考试的这几天脚丫子忙得朝了天,荷兰队都败北了也浑然不知,只能说明我是个连“伪球迷”都算不上的人。

期末考试大踏步向我们走来――它踏着大步,我却一点也不紧张,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考试前夕。对于我这种一点也不紧张的状况,我感到很紧张。所以,我在考试前的一个晚上,逼自己开始复习第一场就要考的语文。复习提纲的第一题就让我很慌,默写词语一向让我痛苦,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书后那些字竟然让我感觉很陌生,像没学过一样。惊慌中听到后面的人开始大声背诵古诗了,我于是又想起还有这码事,马上又把书翻到前面背古诗。其中有一首《题红叶》,作者是“宣宗宫人”。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作者名时,赞叹不绝,心想古时候竟然有人这样大胆,用皇帝的名字来作自己名字的开头。当时不理解这个“宫人”是什么意思,以为是受过宫刑的人,估计是个太监,郁闷无聊之时作了这样一首无病的《题红叶》。后来翻看附录,才知原来那是宣宗皇帝宫中的一位佳丽。之所以署名宣宗宫人,是因为不晓得这位宫女的姓名。这样想来也是比较悲哀的,作了一首诗,并且还能让后来的中小学生琅琅传诵,却不能被别人知晓自己的姓名,只极屈辱地落了个“宣宗宫人”之款,怎么看都觉得有死后还被宣宗皇帝禁锢宫中的悲惨味道。

说了这么多废话还没说到考试,看来这真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工程。

考语文之前我还特地破例翻看了课外书,不是作文选,是《一座城池》,主要是想找点搞笑题材以便于第二天考试写作文时用,后来越看越起劲,一直看到接近十二点才睡觉。浑浑噩噩中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想到还要帮前面两位寄宿生带早饭――是学校门口两个山东人做的一种饼,最近比较火爆――就很精神地起了床。

中间部分省略不写,主要就是吃那个山东煎饼,然后就考试了……

语文卷子拿到手,我忽然忘记自己的考号是137还是317了,紧张万分,连忙问后面那个人的号是多少,他很紧张地看着我,双手不由自主地向卷子处挪,憋了一句:“318!”我无意中发现他已经填了第一道题目的第一个字,连忙把视线收回来,以免落个考试偷看的罪名。我填好考号,看第一题。看拼音写词语,“chuō向”。我一想坏了,这个字好像不会写,于是手心冒汗。在草稿纸上试着写了写,结果只写了一下就很兴奋地觉得自己写得很对,这样填上去了。接下来的过程基本上一帆风顺。作文有点让我苦恼,《______的滋味》。这是我这个学期遇到的第一个半命题作文。对于文章题目我很有兴趣,而且对于给自己的文章起题目也很有兴趣,只是这样的一个规定了一半字眼的作文题目让我感觉不适。一篇用心的作文不必一定要有题目:不过,哪一位同学不是考试的时候写作文最用心呢?平时写的东西都不如考试作文如此用心,真是愧对自己、便宜了考试。

鉴于这样一个作文,我第一反应就是,一定会有很多人写《成长的滋味》,然后就是《生活的滋味》。然后我又想会不会有比较开放的人写《初恋的滋味》,比较黑色幽默的人写《快乐的滋味》,比较隐晦的人写《雨夜的滋味》,比较琼瑶的人写《窗外的滋味》,比较郭敬明的人写《左岸的滋味》,比较韩寒的人写《姑娘的滋味》,比较陈绮贞的人就会很独特了,可能会写《下星期去英国某地铁站的滋味》……如此种种,浮想联翩。

但是我还是比较自己,让我高兴的是在猛烈地思考过后我手痒痒地很想写荷兰队。于是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橙色的滋味》。但我只是想到一个题目,并没有确立一个怎样的写作方向。于是在更加猛烈地思考过后,我十分天才地将荷兰队与挫折和理想联系了起来,并且设想好了怎样在结尾处将“橙色”拐到“滋味”去的路线。这是灵感的表现。因为这本身就是个很大的灵感。灵感让人期待,但是能抓住灵感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当然,我对自己的这个作文点子有点夸张地得意了。结尾处,我写了如下一段话:“于是,我愈发期待痴迷于更多的打击,甚至无源头的挫折,只为尝到最终的橙色的滋味。这决不是给少年时代留下阴影的变态倾向,相反,是出自我对生命的疯狂迷恋。唯有这样,我才能酝酿出那属于我自己的橙色滋味,让我的生命之树绽放出更有力的年轮,然后,飞驰向一个更迷人的未来。”

对于这样一个结尾,我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和我想表达的东西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毕竟只是一个考试作文,限定字数的。小时候写作文是凑字数,而如今则是恨不够写。两个极端比较起来,后者显然更可怕。这代表着人更世俗圆滑了,许多话哕唆着不知道怎么表达才好。真正的高手应该是什么都能写,收放自如。但这好像更世俗了。“被浮躁的空气放大了”,这句歌词最能描写我所想表达的。

现在正是看世界杯的时间,但是我却没那个热情了。因为荷兰队已经出局。幸好那场比赛没看,否则会更失望与惊诧。

考试第一天除了语文就是政治和历史,没什么好说。晚上同志们格外兴奋,基本没有复习到什么内容。

第二天考数学,这是女同学们所惧怕的,所以个个都捧着数学书念叨着,不知道的以为在念《诗经》。关于数学书,实在是很有趣。数学书应该算所有教科书中最厚、最大的,摸来很有质感。老师们却似乎约定好了一样,平时基本不用数学书,只有在考试前,同学们才会拿出尘封已久的数学书进行复习。

考数学时很紧张,不敢向后看,就一题一题慢慢做,不知不觉竟然已经到了最后,大有占便宜的感觉。强烈建议自己以后多用这种方法。

这次的期末考试有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或者说,这种特例仅仅存在于我们这个考场。原本每次考之前,老师都会说:“把和某某科目有关的书全部送上来!”这样,大家就像民工进城一样提着书向前面讲台拥,而且个个都表现得非常积极,争抢着交上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跟书有深仇大恨。深仇大恨是有的,但是这种仇恨到了考试的时候就消失殆尽了,总觉得自己看书太少,巴不得答卷的时候也能拿出书来翻。这次考试,监考老师只是要求我们将书放在桌子旁边的过道的地上。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同学们个个都将书放得离自己很远很远。

考试过后大家都很虚伪,特别是朋友之间。有人小心翼翼地问:“你感觉怎么样?”一般人都是回答:“差死了!”哪怕真的感觉自己考得不错。不过这次我遇到一个例外。考完数学之后,C同学那拖沓的腔调向我袭来:“哎呀――我这次考得不好――”这个时候,只见B同学挂着自信的笑容走过来:“我这次数学感觉蛮好。”真是信心满满。

后来数学老师跟全班同学对答案,对完答案,要求觉得自己是九十分以下的同学站起来。我看到C同学坐着而B同学站了起来。

关于后来的那几门我实在不大愿意提起。倒

是英语的听力有得一说。

考英语听力同学们最喜欢口齿清楚的老师读。这次却遇到了很难的听力,因为是外国人读的,而且还是从磁带上剪辑下来的。

听力一般不是一拿到卷子就播放的,而是得等那么几分钟。那个时候,听从老师嘱咐的同学一般还在盯着听力选取项进行所谓的预测题目;心急一点的会翻到后面去先做笔试部分。不论怎样,这时忽然听到喇叭发出很大的声音,每个人都吓了好几跳。这次的听力录音带实在不够水准,杂音贯穿全场。而设计听力题的老师为了向学生们表现自己没有落伍还跟得上时代,便很没水准地在听力前放了一段很动感的音乐。听着这动感而富有杂音效果的奇怪音乐,让人有来到地下音乐SOLO的感觉。但是我却不寒而栗,生怕动感过后干巴巴的人声鸟语听不懂。英语的学习让我明白了语言的重要性,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如此的重要。接下来就好像在云中雾里一般,连猜带蒙,终于熬出了头。听力末尾一个女声有气无力地说:“听力部分到此结束。”接着,又是一段音乐,这次是抒情式的,更加让人毛骨悚然,很有郭敬明模仿韩寒的可笑嫌疑。

只剩下最后一天了,晚上大家都复习物理。不幸,我旁边的黑脸和后面的白脸吵起架来。

白脸道:“基围虾基围虾基围虾……”

黑脸深沉了一会儿,忽然爆发:“我吃过的鲍鱼比你吃过的基围虾都多!”

这句话让我吓一跳,不是因为他的口气,而是这句话的内容。

白脸道:“切!”说着大拍我的肩膀,道:“你说你还相信他吃的鲍鱼比我多啊?”还没等我回答,白脸已经激动地转向其他人继续进行民意调查。

面对这种语言和思维的失控状况,或者说是他们两人天性的暴露,我感到同学们真可爱。

过了一会儿,黑脸说:“我去过的饭店绝对比你吃过的饭多!”

我一本正经地,像教育幼儿园小朋友似的对黑脸说:“如果你把去过的饭店看得如此重要,你的人生是不是太失败了?”这种低级的说教让我受到后面白脸的一阵猛拍,此人激动地说了一句很没逻辑的话,那就是:

“太好了!说得太好了!没想到成恳不当语文课代表了都能说出这种话!说得太有道理了!”

我只想说,看来,以后大家竞选班干部的时候要竞选语文课代表,否则说出来的话会没道理。也就是说,只有语文课代表说的话才最有道理,最深沉,最有味道。

考完试,大家心情畅快无比,聚众对答案。我原先也参与其中,自从这个学期除了语文其他科目都很差以来,就很少参加这种群众活动了。有意思的是,我要对答案的,一般都是自己有点把握的,我不出意料地得到肯定答复后,便心情舒畅起来。

这证明了我是个很富有自我调侃甚至自我调戏精神的人。

我也很想成为一个能够和生活势均力敌的人,而非被生活所主宰并被其践踏在脚下。但是在现实中,身边睡着的、路边走着的、旁边坐着的人,都一副被生活主宰的样子。

理想总是被现实击溃在摇篮中。但他们两个是如此互补,如果能够合作愉快一起成长,一定能缔造许多经典。

写到最后倒跟“考场现形”没有关系了。没关系。只是一些随意的联想。不论未来是迷人还是迷茫,总需要现在的生活。

编辑:赵小珏 abay_smile@et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