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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货币商人的金融行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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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业行会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而金融业行会却是在明清金融革命中产生的。明清时期,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同业竞争、纠纷以及金融业与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业自发产生了旨在自卫自治和自律的行会组织。由于金融业行会发展存在时间先后,规模大小,地方习俗的差异,使得这些行会组织多有不同,其称谓也各异。早期金融业行会,在全国多数地方称为“会馆”,“公所”“公会”,有的地方称“社”,广东、广西则称“堂”,湖南称为“公庙”,等等。

金融业行会应运而生

金融业行会最初是以各自不同的业务活动而相互联络建立的同业协调组织。分别都有自己尊崇的行业鼻祖,如典当业祭祀火神,号神,钱庄业祭祀金龙四大王、招财童子,票号业祭祀金花圣母,但是不论哪个行业都必须祭祀关公,财神,关公是商人共同拜祭的庇佑者,很多行会的办公地点就设在关帝庙。

当业行会

中国典当业滥觞于公元4世纪末5世纪初南北朝时期的南朝,隋唐五代不断发展,到宋代已经出现了典当业的行会组织。据《梦梁录・顾觅人力》记载,南宋京师临安(今杭州)市上,“凡顾倩人力及干当人,如解库掌事,贴窗铺席主管,酒肆食店博士。铛头……俱各有行老引领”,又据宋元间人赵素所编《为政九要》第八项称:“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阴私,谋害不明公事,密问三姑六婆,茶坊、酒肆妓馆,食店、柜坊、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立行老,察知物色名目,多必得情,密切报告,无不知也。”这“行老”,即是行会主事人,柜坊、解库的行老,应当是典当业的行会负责人。明代沈榜的《宛署杂记》卷一三记载,“今查得宛,大二县,原编一百三十二行,除本多利重如典当等项一百行,仍行照旧纳银,如遇逃故消乏,许告其首,查实豁免”。

明清时期商业与金融业的革命性进步,使得政府收缴赋税改实物征收为折银征收,连地租也往往收取现银。社会经济活动和商品流通对现银的大量需求,为质贷业发展提供了机遇,商人乃至官府纷纷投资典当获取厚利。《明神宗实录》卷四三四记载,明末河南典当业中,徽商就有21 3座典当。明清典当业中最为活跃的是山西和安徽商人,其次是陕西,江西商人。清末民初,典当业流行的《当字谱》,据说就是明末清初山西著名思想家、书画家傅山所创制。随着各地典当业的兴盛,各种典当业行会组织纷纷建立起来。

《典当行会馆碑志》记载,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广州的数十家典当在原有会馆基础上,又外购状元坊处地基重建同业会馆。番禺县仅有20余座典当,也建会馆于老城流水井处。北京的典当业行会,有史料记载始创于清嘉庆八年(1803年)九月,初名“公合堂”,先后改称当商会馆、当业商会。当业同业公会,是北京建立较早较大的个行会。天津典当业行会,在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建立,于北城濠购地建房80余间作为当行公所,1928年改名为典业公会。上海的典当业行会,据《清季上海地方自治与基尔特》载,是设立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沪上吴家弄的典业公所,光绪三十年(1 904年)二月,经上海县批准,在此设立《典业公所公议章程十则碑》。《上海县为批准典业同业规条告示碑》称:“数年前公议得规条数则,均各遵守。今又经公议将前定规条加改详细妥治,保全大局。粘呈公议规条,环求立案,并给示勒石,以垂久远等情到县。据此,查阅所议规条,均尚妥洽,除批准立案外,台行给示勒石。为此示仰各典商人等,一体遵照后开公议规条办理,毋违!”

清末民初,各地典当业行会仍然很活跃。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广东佛山36家按押行组建行会,名为“振业堂”,清宣统三年(1911年)出版的《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中,收录有此间议订或修订的长沙、湘乡、新宁,安化等地的典当业行规数篇,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京当业同业公会,仍有当铺业主70户,从业人员1670人。

钱业行会

钱庄银号业在明代已经发展起来,它们经营货币兑换、放款,存款等业务,到明末清初已经很活跃,钱业行会在清初已经出现。它们在北京叫“银号会馆”,在呼和浩特叫“宝丰社”,在广州叫“忠信堂”,在上海叫“钱业公所”。

北京的钱业行会成立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据中国人民大学李华教授在1958年对北京市明清工商业会馆的调查,清同治四年(1865年)北京《重修正乙祠碑记》称,正乙祠“始于康熙六年(1667年),浙人懋迁于京者创祀之,以奉神明,立商约,联乡谊,助游燕也”。正乙祠又名银号会馆,是浙东人在京经营银钱业的会馆。

广州的钱业行会最早是“忠信堂”。据《重建银行会馆碑志》记载息信堂的成立要早于康熙十四年(1 675年),到乾隆三十四年(]769年)入会银号已有36家,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增至68家,1930年多达120家。

苏州的钱业行会,最迟在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已经建立。据苏州全晋会馆碑刻。当时在苏卅有山西商人开设的钱庄81家,建有全晋会馆。

上海钱庄业行会是清乾隆年间设于上海城隍庙内的钱市公所。乾隆四十一年至五十年(1776~1785年)承办祭业的钱庄有25家,乾隆五十一年至嘉庆二年(1785~1797年)则发展到124家。光绪九年(1883年)上海创建沪南钱业公所之后,宁波余姚、慈溪商人又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在上海创建了北市钱业会馆。据《上海北市钱业会馆壁记碑》载,“上海当华裔南北要会,廛市骈阗,货别隧分。侨商客估,四至而集,废箸鬻财者,率趋重于是。就时赴机,归于富厚,羡靡所贮,欲靡所称。均之失也,备豫不虞,而钱肆之效乃著。钱肆者。与诸商为钱通合会,钱币称贷,而征其息,其制比于唐之飞钱,其例盖始于汉人所谓子钱家者,导源清初,至光绪间,而流益大。委输挹注,实秉壶切货殖之枢。”

呼和浩特的钱业行会成立也比较早,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清代归化城商贾有十二行,相传由都统丹津从山西,北京招致而来,成立市面商业……其时市面现银现钱充实流通,不穷于用,银钱两业遂占全市之重心,而操其计盈,总握其权,为百业周转之枢纽者,厥为宝丰社。社之组设起于何时。今无可考,在有清代始终为商业金融之总汇。“宝丰社的”社内执事,号称总领,各钱商轮流担任”。由于钱市活跃,转账结算通行,宝丰社作为钱业之行会,“大有辅佐各商之力”。“平日行市松紧,各商号毫无把握,遇有银钱涨落,宝丰社具有独霸行市之极。”

全国各地的钱业行会,在清代中期已经普遍建立。天津的银号公所成立于清嘉庆年间,设在天后宫财神殿后院。湖北汉口的钱业公所成立于清

同治十年(1871年),设在芦席街。梧州的广东商帮银号钱庄创建的行会议事公所称为“昭信堂”,是清光绪年间的事。湖南长沙银号业行会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将公议行规公布于市,光绪三十年(1904年)长沙钱店同业重订了银色条规。《湖南面事习惯报告书・商业条规》一书就辑录了多种银钱业行规,如《长善银号公议条规》、《银号条规》、《钱店公议条规》、《钱庄条规》、《钱铺条规》。《钱业条规》《钱店重议银色条规》等等。

汇业行会

随着中国票号业的发展,汇兑业行会组织应运而生。在太平天国进军苏州时,江苏南部各个商埠的票号均迂往上海,上海票号业随之发展。光绪二年(1876年),在上海的24家山西票号,建立山西汇业公所,各号经理为委员,委员中推选二三人为董事,处理同业中的日常事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召开同业会议,议定共同遵守的事项,裁断内部纠纷,对外以团体名义合力处理重大问题。到光绪五年(1879年),上海各票号每家出资白银500两共计11000两购买新地,大兴土木,修建新的办公场所。新公所前院大庙,供奉关帝、火神、财神、后天圣母和金龙四大王诸神,后院是山西汇业公所办公之地。《新建汇号公所碑记》记载。天下之事,创始匪易,往往有图之经久不得,而忽得于旦者,盖图事之赖有其人,而成事必有其时也。申江为中外交易之地,繁盛甲天下,汇业同帮贸易于此者,计二十四家,已历有年所矣。光绪二年丙子(1876年)春,赁有宝善路东庆兴楼之后院一所,每遇神诞筵会及一切巨细事,皆诣此聚议。惟逼街市,喧嚣杂沓,既无以安神灵,而同人齐集亦形求爱湫隘,屡欲别寻区,殊未易得雅静地。今于光绪己卯(1879年)孟冬,购得上海县洋泾浜第二十五保头图英租界内徐氏花园一所……改创公所。”该碑碑阴还记述了地界,费用及捐银各票号名单,初为24家,后又续捐1家,共计25家。

北京的汇业行会,称为汇兑庄商会,成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其章程说:“商会之设,原所以联络同业情义,广通声息。中华商情向称涣散,不过同业争利而已。殊不知一人智慧无多,纵能争利亦属无几,不务其大者而为之。若能时相聚议,各抒所见,必能得巧机关,以获厚利。即或一人力所不及,彼此信义相孚,不难通力合作,以收集思广益之效。“章程规定了执董设置,聚会时间,定期不定期协商讨论,”或有益于商务者;或有病于商务者,即可公平议定,禀请大部核夺执行。“当时《大公报》载:”兹定于每月初,十五两日为大会之期,准于上午十一钟聚会,下午一钟散会,同业各家执事齐集到会……同业中有重要事宜,尽可由该号将情告知商会董事,派发传单随时定期集议。”

金融业的同业行会,除上述当业行会、钱业行会、汇业行会之外,还有账庄行会。账局这类专门从事放款的金融机构,白清初至民国,大体存在了300多年。1853年北京有账局268家。它们于1904年在北京设有账庄商会,这里不再详叙。

金融业行会功能拓展

金融业行会最初设立,多为同乡,同行商帮,为了联络同业情义,广通声息,通力合作,维护同行利益。其功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集议和办理同业清算,修订行规的业务功能:二是祭祀行业神灵,加强同业内部联系,促进社交情谊,有一定的文化功能。后来,金融业行会在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维护本行共同利益、协调商务纠纷,协调对外关系的功能与职责不断发展。如当时市场货币混乱,银两、银元、铜钱,宝钞、银票并行,平色不一,给一些投机者以可乘之机,严重干扰着金融秩序,给货币商人带来一定的风险,他们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自发地相互联合起来,协助政府解决,借以自治、自卫。就这样,金融业行会在协调同业竞争,商务纠纷,与政府关系等方面的活动一天天扩大,功能不断得以拓展。

维护金融行业利益

20世纪初,日本人柏原文太郎在《中国经济全书》中记述:“上海汇业公所是山西票号设立的……各票号还依赖公所图谋相互的利益。如果有同业违背公所协定的规约时,协同加以制止,并且在发生交涉事件的时候,董事加以裁决。在中国这种公所是为他们利益唯一的机关,其规约是严正而不可侵犯的。”

宁波帮钱庄在上海钱庄业中具有雄厚实力,他们仿效票号,联络长江及沿海各埠同业,办理地区收解,经营汇兑。特别是同治二年(1863年),由上海钱业总公所议定,不入同行的钱庄不得出具庄票,开发可行用于商人之间的庄票便为入园钱庄所独占,这对于经营入园钱庄的钱庄大有好处,于是业务蒸蒸日上。不仅如此,钱庄还通过钱业总公所建立以庄票为中心的汇划制度和九八规元制度巩固其地位,并影响其他各埠和内地市场,使他们无不唯上海钱业马首是瞻。

调解金融商务纠纷

货币商人的业务经营,不可避免会发生与行内、行外之间的业务纠纷,对此,需要金融行会的调解与仲裁。柏原文太郎说:“同业组合者,即票庄同业者所组织之公所是也……凡与外商交涉事件,及同业中交涉事件,皆由总董裁决。……然为总董者,既有同业者共同选定,自得同业者全般之信用,故于总董提议之事,或裁决之事,几无不服从者也。”

在上海钱庄南北分立时期,仍以城隍庙内园为钱业总公所,“每逢岁首,南北各庄执事,齐集内园,举行年会,商讨一年营业方针及兴革诸事,凡有决议,制为条规,全体恪守,无殊。此外,凡遇临时发生重大事件,须南北市全体同业协议取决者,亦于内园开会。”内园成为上海钱行内部管理的最高仲裁机构。但钱业日常管理的事务仍然为南北公所管理。所以,日本学者根岸佶说:“总公所相当于一族的祖庙,南市公所和北市会馆相当于一族两个支派的祠堂。”所以,各钱庄协调运行,无重大事故发生。

协助政府管理市场

清末,市场上不法之徒私造沙板钱,冒充法定制钱流通,使市场沙钱愈来愈多。为维护经济秩序,内蒙古归化城各金融业行会积极配合当局整理货币。经备行会负责人与有威信的长者共同协商,决定在三贤庙内设立交换所,让人们以同等重量的沙钱换取足值制钱,并将沙钱熔毁,铸成铜碑块,立于三贤庙内,上书“严禁沙钱碑”,碑文写道:“如再有不法之徒仍蹈故辙,察官究治,决不宽恕。”立碑经理人为归化城内十五社与外十五社。这是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事。类似此种记述,还有海窟龙王庙内《重整四农民社碑记》所述关于处理商人使用短百钱问题,南茶坊关帝庙内《整立钱法序》所述对钱业行会宝丰社短百钱抽拔整理问题等等。金融业行会为维护正常货币流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上海辟为通商口岸以后,特别是从1870年前后开始钱庄可以从外国

银行那里获得短期贷款即拆票后,上海钱庄更是迅速发展。由主要经营银钱兑换,发展为可以以庄票形式与外商银行结算,业务范围扩大,继而发展到经营存款和放款业务。在1910~1911年的金融危机前,上海钱庄业可用的拆票总额达到一千几百万两,有些钱庄能用这种方式次借款七八十万两,超过其本身资本的十几倍,以应付日常交易所需的现金。通过庄票和拆票,银行源源不断地为钱庄输入了大量新的血液,有力地推动了钱庄的发展。

管理市场业务规则

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协调金融业内部及其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金融业行会如汉口的钱业公所,上海的汇业公所、北京的汇兑庄商会,包头的裕丰社,归化的宝丰社等等,他们组织货币商人商定市场规程,为本行的营业事项订定共同规则,组织金融市场运行,如汇兑平色、汇水,市场利率,票据交换银行清算等,约束同业遵守,协调同行间的无序竞争。北京汇兑庄商会规定。中国汇兑银号,除汇兑银两外,间有与官家,商家通融借贷之事,息银多少各有不同,书立信据,书明归还日期,即应如期归还:无论官商,立据后如有退款不办之事,议定不退兑费,收交以票,信为凭,往来以折条为据,以本地通行银色收交,一律两不相亏等等。金融业行会走向成熟

金融业行会发展到清末,已经逐步走向规范与成熟。上海钱业行会有总公所、南北会馆、钱业公会等几个层次,职责各有侧重。清末民初的上海钱业公会,已肩负着以下职责:联合同业研究经济金融问题,促进同业发展,校正营业弊端,倡导合群与信义,调解同业纠纷,沟通同业与政府的关系,处理同业与公会间的事项等。

金融业行会组织虽然在金融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利益自卫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当业行会、钱业行会、汇业行会、账庄行会等均各自为政,各依自己的信仰及偏好运行,直到20世纪初仍然没有统一的金融业总商会,整个金融业统一的综合组织尚未建立。例如,汉口钱庄与同业组织中,同时存在钱业公所与钱业公会,公所与公会的功能有所区别:公所侧重于维系钱业同行的感情联络,每逢农历初一。十五要举行祭神团聚仪式公会侧重于钱庄之问各种业务及对外联系,定期聚议,确定拆息、交换票据,办理转账。

1908年11月,北京蔚泰厚票号拟联络票号汇业商会,钱行商会。当行商会,创立金融业的总商会,推动金融业与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诚如1908年11月13日《大公报》所说:“商界各行向不联络,每行各设会馆,各为风气,不相闻问,亦交通之一大阻滞也。近由蔚泰厚票商发起,拟联络票商,钱行、当商组织商会,以期商业发达,逐渐推广,已在三晋会馆会议次……大约不久即可成立。”倡导金融业商会问题,货币商人先后做了大量工作+如北京总商会。就是由北京当业行会与炉业、绸缎业行会倡导建立起来的。然而直到清末,创立金融业的总商会这一愿望仍然未能实现。

应当肯定,从19世纪到20世纪前期,中国金融各业的行会。承担了当地货币借贷、票据收受转让、转账结算、同业清算,组织货币市场、确定利率,管理金融市场等职责,已经具有团结金融各业,商定市场规程,监督制度执行,确保商民利益的作用,可见它们已经具有类似“银行的银行”和管理金融行政事务的部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