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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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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指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消费行为实行政策监督、协议监督和法律监督,以保证医疗保险费用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关键词]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和费用控制的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以及费用控制各环节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应努力探索加强管理的措施。

一、我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医疗保险工作中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指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疗消费行为实行政策监督、协议监督和法律监督,以保证医疗保险费用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目前,各省市一般由医疗保险办公室和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险业务,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对所在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的调控、审核、上报结算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医疗费用监督审核方面,采取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和利用计算机网络数据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专职人员与聘请的医疗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每月抽查,常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追回,对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罚款,甚至停止医疗保险结算。在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上采用的是总量控制、按月预付、季度考核、风险分担的办法。

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如何完善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是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分析思考、及时研究解决的问题。下面从医疗制度涉及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和参保人员三者之间来进行分析:

(一)定点医疗机构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因经济利益的驱使,采取鼓励或默认医疗费收入与科室、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主要形成原因和表现在于:

1、定点医疗机构传统机制未能根本扭转。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定点医疗结构普遍养成了“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习惯,靠药品收入来补贴经费不足的运行机制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财政对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人,采取分解处方,分解住院;增加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等办法,避开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成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难题。在医疗消费中,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在参保人员就诊时,核验人、证、卡时不严格、滥开药、大处方、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及个人负担,而且容易加剧医、患、保之间的矛盾。

2、医患利益不同,致使医药价格虚高。医院的收益多少是与病人和医保经办机构费用支出的多少成正比,用得越多医院的收益越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生为了多得奖金和药品回扣,则积极滥开药、滥检查甚至滥住院;二是医院管理人员为了医院自身的利益则对上述行为放任甚至纵容。这是导致住院以及药品虚高定价的主要原因。

3、区域资源配置不合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是加强基金支出管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宏观区域卫生管理,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很不合理,许多地方尤其是在大城市的本地医疗机构供大于求,医疗资源浪费和医疗机构效率低下等现象严重;而在另外一些偏远地区则医疗资源极其匮乏。

(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方面

医疗保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较多,特别是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选择、审定、监管都是当前制度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人员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部分工作人员的素质与监督管理存在不相适应的现象。具体表现在:

1、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定不统一。由于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上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定,各地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实际中对定点资格审定的标准掌握不一,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上,不能真正引入竞争机制,使定点管理措施难以落实。

2、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不合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本目的是为了引入竞争机制。目前部分地区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上不尽合理,从而易造成医疗机构的区域性行业垄断,不利于医疗机构的长期良性发展。

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不完善。管理人员也还存在经办业务不熟的状况,因此较容易造成执行政策的偏差和管理上的漏洞。

(三)参保人员方面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参保人员能够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调整服务性质及方式,满足参保人员的需求能够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部分参保人员不合理医疗需求,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取向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医患利益趋同,导致了医患共同侵蚀医保基金。在许多情况下,病人和医院利益是一致的:如当病人在住院时,病人和医方都希望多开药、开好药。这样医院可多创收,医生可多拿奖金,最终导致了医保基金流失。

2、小病大治,造成资源浪费。由于各地适用的报销办法中,门诊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负担,住院费用按比例由统筹账负担,使部分参保人员不应住院治疗的千方百计住院治疗,增加了费用支出。

三、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医疗保险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根据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地采取多种监督管理形式并用,形成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立体监督网络。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的自我管理,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收治病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自觉性。

(一)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协议内容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是规范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落实“321”管理措施(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3个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2个定点和医疗费用结算1个办法),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依据,必须严把协议关。

首先要细化管理项目。协议应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患者就医的每一个环节要求,如门诊就医时,要有人证核对和资料管理的要求;对慢性病特殊门诊的治疗和用药的管理应与普通门诊相区别;住院医疗管理除明确不合理费用拒付外,对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及挂床等违规行为都应有明确的界线规定和处罚措施。其次要量化管理指标。对可以量化的管理项目,应在协议中明确具体指标,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用药率、个人自付药品负担率、人均住院费、床日费和人均住院天数、转院率及费用的具体指标都应列入协议,这有利于医保办的考核。最后要增加监督内容,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是促使医保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之一,在协议中应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督查的条款。

(二)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制度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既要靠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的监督管理,也要靠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自身的约束机制,使之自觉地进行自我管理。医保监管包括日常检查、特殊项目审批、医疗费审核和就医实时监控。实施医保监管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如门诊方面可以确定处方抽查率、人证核对抽查率和费用审核抽查率;慢性病特殊门诊可以将检点放在病种与治疗、用药的相符率以及检查、治疗的合理性和用药剂量的大小;住院医疗管理应做到“两核对、一跟踪”,两核对是指病人入院时的人证核对和出院时的费用核对,一跟踪是指病人治疗过程的跟踪监督,对医生治疗和用药合理性进行全过程分析。社会监督机制可采取行政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相结合的措施。要将医保政策、管理规程、处罚措施、医保病人的医疗开支和监督渠道等管理事务公开,发挥群众监管的作用,也可聘请参保人作义务监督员。

同时,健全考核奖励制度,建立进出机制。在细化协议的基础上,医保经办机构要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挂钩;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信誉等级。

(三)完善结算办法,严格费用支出

医疗费结算办法是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合理的结算办法可以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使医保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合理有效的结算办法,应由医保管理的实践来检验,应满足以下基本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定点医疗机构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医院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健全成本核算体系,防止小病大治、滥用药、滥检查,提高诊治疗效,缩短住院周期,降低医院成本支出和个人费用负担;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维护参保患者的医疗权益;有利于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处理好控制社会统筹费用与医疗资源发展的关系。

(四)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管理人才和医疗机构管理人才

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南于我国这项一J作起步较晚,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素质。为此必须抓紧医疗保险干部队伍的培养,造就一支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医疗保险管理队伍。同时,也要抓紧培养高素质的医疗机构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医疗机构管理人才。